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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白, 法案不能根本解决老年回加拿大养老占用纳税人财富的问题,但是这样做可以更大程度对这种现象进行限制,至少要多在这个地方多交几年税, 钱福 发表于 2014-6-18 13:43
这条应该受到全体移民的抨击反对!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7 12:00
另外,问你一个其它问题,现在有卖新建con townhouse管理费才50元,网上经常说其实入住以后管理费会忽然增高很多,但是按照法律规定管理费每年的涨幅是有限制的,不知道资方涨管理费很多是怎么实现的? 钱福 发表于 2014-6-18 14:37
[quote] 真是自惭形秽 移民和加拿大是互惠互利 不存在谁占谁便宜 大家提出的都是关心有些人只有老的时候回来拿福利 那这是另外一个议题 不应该和入籍混在一起 这一条有违加拿大法律赋予公民的可以自由迁徙的基本权利 肯定是站不住脚的 chinagirl51 发表于 2014-6-18 15:37
不要混淆概念。加拿大政府没有剥夺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但是政府有权不让迁徙出去的非加拿大人成为加拿大公民。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6-18 15: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迁徙出去的非加拿大人"和这个法案是什么关系? 天地玄黄 发表于 2014-6-18 16:03
我说的是取得移民身份后又回原居地的移民。他们不是加拿大公民,因此不享有‘公民自由迁徙的权利’。 weinberger 发表于 2014-6-18 16: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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