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了。不过您的回帖中说对方没有家教也是违规言语,我一并删除了。 小牧 发表于 2014-3-19 23: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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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认为我的判罚不公、没有依照版规,请向我上级投诉。 小牧 发表于 2014-4-16 14: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懂了版主: 【没有家教】,这句话在华人家庭,是一句上好的告诫劝勉话,怎么到您的本子上,就成了违规??违了第几章第几条?? 还是你为了”公平“、讨好肇事者??各打四十大板?这不是明白和稀泥\躺着中枪? 若果连话这都算违规,论坛别开了,您几位另外找地儿发大财去吧! 因为论坛太多的污语暴力语言,您都删?真的??????????? 执法没有规矩,依着自己的性子来,不令人信服,就惹众人反感叛逆,这怪不得网友 规矩就是规矩,立了就是立了,谁也不敢妄动了,那版主就好做,就令人尊敬! 否则,上梁不正下梁歪,版主难当怪谁呢??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0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支持你,只要不太过份,版主不应该随意删贴。 SUPERFAN 发表于 2014-4-28 23: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小牧 【没有家教】,这句告诫劝勉话,怎么成了违规??违了第几章第几条?? 请小牧答复,推辞有”赖“的感觉呢 纸纱窗 发表于 2014-4-16 22: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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