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是太过分了。洗澡还要在几点以前?你咋不规定上厕所也在几点以前呢? 东云西川 发表于 2014-3-20 01: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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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跟房东一起住的租客没有开Party的自由和权利,因为house中空间以及很多功能设施是房东、租客共享的,租客只是自己个人拥有使用的权利。 所以,对于房东而言,上面一位说得很对,在合约要最清楚标注出租的空间与设施,尽量减少共享区域。 本人接触了大量留学生,很多刚过来的时候在老外家里homestay,老外房东的限制比中国人多得多。。。 pinesong34 发表于 2014-3-19 12: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就因为我是房东,有权利按照我的生活习惯定规矩。我家定的是洗澡必须在晚上12点以前。过分了吗?如果觉得过分,就可以不租我的房子啊!-----所以我说了这些规矩,要在他们来看房时就给他们看,愿不愿意接受,是他们的选择。 苛莞 发表于 2014-3-19 12: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的思想境界还停留在钱的水平,随手关灯是为了保护环境,节约能源。 每年一度的1小时关灯活动没感动过你? 那点电费没多少钱,但浪费就是罪过, 锄禾日当午 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 粒粒皆辛苦 我们谁都不在乎浪费一个饭粒,但那是多少人的劳动换来的。 能源短缺更是我们要挑战的一大问题。 你好好想想吧,别认为你很了不起。 夜晚 发表于 2014-3-20 01: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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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子本来就是钱的角度来考虑问题的。 我没有你那么的好思想。过去的中国可是个节能大国,我家里一个月才用20度电。冬天冻得脚发麻,夏天热得象烤箱。看书学习还只能在昏暗的灯光之下,弄得我这个读书人800度以上近视。想着法子出国,不就是图个摆脱以上的那些个环境吗? 我觉得像我这样一个来自国内穷苦人家的小民能够来到这里当房东,还能为房客提供舒适的环境,这一点上,我觉得了不起哦。 苛莞 发表于 2014-3-19 12: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人家让你关灯的时候你咋不说房东不好就搬走呢?反倒是点足了灯泡祸害人家? 你这人还讲道理不讲? 东云西川 发表于 2014-3-20 01: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只能说明你当房东的时候很幸运,没有遇到冬天要求室温25,6度,温度不够就买一屋子射灯,然后在屋里穿短裤的租客。另外你当租客的时候,也是四门大开就出城旅游的吗? 老爹 发表于 2014-3-20 01: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的是:房东让房客一码,房客也会对你敬一尺。我的房客都对我不错的。要说房间的亮度吗,我不是早就给他们弄得亮堂堂的吗? 小留还是孩子,四门大开出城旅游,是他的不地道,当房东的回来将门给他关上不就得了。贼也没有进屋不是?房东的孩子也有丢三落四的可能性啊。一个是提醒一个是宽恕,不就了了? 苛莞 发表于 2014-3-19 13:15
别吵了,租地下室和出租地下室的其实都是社会底层的劳苦大众,屌丝何苦为难屌丝。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阿雷 发表于 2014-3-19 13:30
回复 苛莞 算了,看你也是苦命人,不说你了。总之你不是个租别人的房子也不适合当房东,更我一样,我就没当过一天那房东,在加拿大啊。。 另外,最后一次纠正你,十年前,多伦多华人圈租房子有个说法,三类人的房子不能租,第一是台湾人,第二是上海人,第三,就是香港人! 东云西川 发表于 2014-3-20 02: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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