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怎么有冤,也不能滥杀无辜,以身试法!他们已丧失理智,就是一群狂徒! 假若张三与你是同事,老板无辜扣了张三的薪水,还要扬言开除他,张三气不过,拿刀就来砍你,行吗? lapine 发表于 2014-3-2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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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者向更弱者挥刀,皆因没有公平正义概念。可悲!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3-1 13: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凶手不是弱者,而是疯子!如此疯狂,不可思议!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4-3-1 21:3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用活在那个脏乱暴力的野蛮之国, 本人做梦都会搂着狗笑出声来。 加拿大万岁! 5 past 6 发表于 2014-3-2 09: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统一服装,就是个恐怖组织。 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3-2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SUPERFAN 现在你是不是也要有所反思?这个世界太多疯狂,而我们的判断常常出于私心无法看清事实。甚至为这些疯子叫好。 齐力 发表于 2014-3-1 22: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我说,冤有头债有主,有冤申冤有仇报仇,誰欠了账让誰还,这才叫公平正义。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3-2 08:22
有冤申冤,没错!谁欠了账让谁还,也没错!可是你不去找欠你账的人谈判,却举刀乱砍无辜的民众,这叫“公平正义”吗? 有仇报仇,那是过去式了,如今是法制社会,不管你与谁有仇,你都不能自行挥刀乱砍,举枪乱射!而是要走法律程序。 如果人人皆是有仇报仇,举刀乱砍,举枪乱射,那么社会哪儿还有安宁之处?何谈国泰民安? lapine 发表于 2014-3-2 14:52
怎麽没关系?谁欠账谁还,你找欠账的人还钱,就叫公平正义。你不敢去找欠账的人还,到马路上见谁好欺负就让还钱,你不是精神病是什麽? 酒中仙 发表于 2014-3-2 08:30
没有,我还是这么认为。没有美国这个上帝,就没有这些灾难。 SUPERFAN 发表于 2014-3-2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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