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让我想起王朔的一个比方:我费劲地挤上公共汽车,人那个多哟,我不小心挤了身边一女的,那女的自作多情地骂我一句——德行!甭管你是真事还是没事找事,我可真不是故意挤了您啊,呵呵... 哦,对了,谢谢您把我和您眼中的51“脑残”们归为一类,而没有把我和您自个归为一类——这算是对我的最大表扬了! 西风纵 发表于 2014-2-2 19: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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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奇了怪了,怎么会这么多人反对加工资。。。难道你们都是车库刘那样的小老板? 真是千古奇闻! 真事 发表于 2014-2-1 15:22
貌似51论坛里老板多、富人多,建议税务局以51炫富为征税依据,绝对大有收获。 扳大轮 发表于 2014-2-2 20: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的。 真事 发表于 2014-2-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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