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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军队是否强大我无法验证,我仅能希望中国军队强大,事实是否如此我不下结论,但不妨碍我对任何强大的迹象表达欢迎。
其次,秉义“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和“不以恶小而为之”的理念,我不认为我不拥有某些东西,实际上我的人格,和与之息息相关的国格,以及人种的尊严都是我确实拥有的东西,不管它们是否起眼,不出卖,“不为之”就是我的“匹夫之责”。
好的,让我来澄清一下。腐败的政府体系,和强大的军队体系。还没有见到共存于一个国家之内。如果阁下有见到,不妨举例一二。
其次,阁下所谓的”出卖国家利益“不知是指何人?如指在下等区区草民,不管我们说过什么,我想提醒阁下一句——人不可能出卖你不拥有的东西。“国家”是我等草民的吗?只有当你拥有一件东西的所有权的时候,你才能使用、支配、让渡。这个经济和法律的常识相信不需要我过多解释
至于,某政府无偿赠与长白山附近领土与朝鲜,赠与南端领土与缅甸;乃至从该党一成立起,就支持外蒙独立,支持分裂中国。如果阁下所指的卖国者为此党、此政府,我无异议。
至于区区草民,一无国可卖,二也没有能力卖。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2-1 23: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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