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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东西我觉得51没有违宪。 你去清真寺里弘扬大法试试看。 WTTO 发表于 2013-11-18 12:36
是这样的。但也看有没有人和他们较真。 你如果以其他理由排斥练法轮功的人,不一定能被抓住把柄,这有一些灰色的,你可以自己解释的东西。但是你明白地讲——因为你是法轮功弟子,所以我要将你区别对待,那就等着吧。 就看有没有人和你较真。 网上找到一个美国的案例, 10月2日,美国纽约州人权委员会向位于纽约法拉盛的"十里香菜馆"发出意见裁决指令(Opinion and Decision and Order),要求这家"违反人权法律"的中餐馆停止在公共场所的歧视行为,并向曾被其赶出门外的三位法轮功学员各赔偿七千美元。该店还被要求在店内显眼的位置张贴"歧视真的造成伤害"(DISCRIMINATION REALLY HURTS)等字样的通告,并在工作环境中建立反歧视培训及程序。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1-18 00:52
你去清真寺里 WTTO 发表于 2013-11-18 12: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各路神仙如果对自己的功法深信不疑, 不妨同51研究设坛布道,看有多少人去听。 这样,没兴趣的人们也清净些。 Tomm008 发表于 2013-11-18 13:19
如果自己研究一下法律和案例,DIY如何?那样成本就比较小。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1-18 13:28
清真寺就公开说它是清真寺。51网没公开说它是清真寺,在法律上就没法把它当作清真寺。 另外一方面,要是那个清真寺表示愿意听别人谈论别的合法话题,在自由的土地上,也没人可管。 有些话题已经不是信仰话题了,而是人权话题了。一群在大陆的中国人的人身自由、人身安全被剥夺,在社会上的名誉被污蔑,经济上被侵犯,生活受到极大的威胁,这些是人权。另外一些海外华人要关心这些在大陆的中国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却连谈论人权、澄清事实的权利也被干扰,这又侵犯了海外华人的语言权利。可见,是有的人故意混淆概念,是想避开人权话题、舆论打压人权。 pencilbox 发表于 2013-11-18 13:29
我和您解释了一下,似乎阁下没有got the point。。。 ok,我打个比方,不一定精确,但大体上是这个意思。有一座building,可能中国人会去、也可能不去。就假定去这座building的人绝大部分是老外吧,大部分中国人也不知道这座building的存在,也没有意思要去。 但这座building上挂出一块牌子,是关于这座大楼的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不准中国人入内,楼内不准讲中文”。 它仍然是一个典型的歧视的做法,是offense and humiliation. See that? 就看有没有人去告你、有没有人和你较真。 好些华人朋友来加拿大应该也有年头了,好象还是没有法律意识,sigh...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1-18 13: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和您解释了一下,似乎阁下没有got the point。。。 ok,我打个比方,不一定精确,但大体上是这个意思。有一座building,可能中国人会去、也可能不去。就假定去这座building的人绝大部分是老外吧,大部分中国人也不知道这座building的存在,也没有意思要去。 但这座building上挂出一块牌子,是关于这座大楼的的规定。其中有一条是“不准中国人入内,楼内不准讲中文”。 它仍然是一个典型的歧视的做法,是offense and humiliation. See that? 就看有没有人去告你、有没有人和你较真。 好些华人朋友来加拿大应该也有年头了,好象还是没有法律意识,sigh... 克虏伯大炮 发表于 2013-11-18 13:34
理解你关于其实的最基本的解释。 合法的东西也不一定就可以不分场合,适当的规范应该是可以的; 比如划分讨论区,话题越区必删,什么话题都一样。 这样更有助于大家心平气和讨论各自的主题,否则很多帖子到最后就是一场骂战。 这是我的建议。 Tomm008 发表于 2013-11-18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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