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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总热诚欢迎海外人才回国挨一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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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5:47:1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求贤学周公
排华成叶公
宰亲变王伦


祖同兴


习总刚讲完要“热诚欢迎更多留学人员回国工作、为国服务”,岳阳临湘市公安局就抓了两名加拿大公民身份归国同胞,以未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住宿登记手续,“非法居留”21天为名,分别处以行政罚款7500元人民币。一不小心,中国公安机关颠覆了国际上通行的非法居留法律定义,狠狠扇了习总海外求贤“热脸”一耳光。


此消息一经潇湘晨报2013年10月16日报道,立即引发海外民间关注,网上谴责抗议不断。


持有效签证到访任何现代文明国家,进入海关后,都不必24小时内再到当地警察局报到,只要不超过签证限期,居住停留都是合法的。两加拿大公民身份同胞持有效护照签证回国,居留没有超过限期,却莫名其妙受到“非法居留”处罚事件,标志着国内逐亲排华监管重罚海外同胞的行动,或许也是习总的“热诚欢迎”行动,正在进一步升温。


在世界经济一体化、国际人才流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当今时代,美国、加拿大等现代文明国家,不断加大从国外引进各种人才的力度和规模。吸引中国大陆技术移民和投资移民,完全不考虑国家意识形态和国籍差别,大有尽揽天下人才为我所用之势。


与此相反,中国引进海外人才与人才外流相比,却一直是负值。不但洋人老外难于在中国立足,就连中国土生土长、移民海外的人才,也难自由回国工作或创业。自动放弃、不再承认取得外国公民身份的海外大陆移民与生俱来的中国出生国籍,剥夺他们回国自由和工作、创业、探亲免签的权利,实在是六亲不认的愚蠢国策。


说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人们自然想起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古今中外,凡成就大业者,必先凝聚人才、人心。周公求贤若渴,礼贤下士,是打造中国梦值得学习效法的好榜样。习总强调要“充分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人才资源,积极引进和用好海外人才”,党和国家将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把做好留学人员工作作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任务,正是学周公的体现。


学周公,不但要讲得好听,更要真改实干。为数众多的海外人才,朝思暮想能够自由回国工作、生活、创业,但是却在回国发展与海外落地生根之间踌躇不决。问题不是舍不得海外,而是国内僵化极左的国籍管理、户籍管理,几乎已经成为海外人才回国不可逾越的天堑。一旦有了外国公民身份,不要说回国就业难于上青天,就连回国探亲都难上加难。取得外国公民身份,海外中国人就被祖国政府视为洋人、老外,被剥夺中国出生国籍和回国自由,以及与此相关的中国国民权利。荒唐至极的陈规恶法,堵死了无数海外优秀人才自由回国报效祖国之路。不进一步改革开放,优先改革国籍法、户籍法,放开海外人才回国自由,吸引海外优秀中华儿女报效祖国,就只不过是坐而论道。


海外优秀中华儿女举家回国报效祖国,免不了要担心的,就是权贵们叶公好龙。明着声称欢迎海外人才回国,实际上生怕海外人才回国,继续画地为牢、作茧自缚不改。外国不怕中国大陆人才移民带去社会主义意识,中国却生怕自己国家培养起来的海外人才回国自由,带回外国现代意识,似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十分脆弱不堪一击。连自己国家的海外人才都不信任,都不敢放开回国自由,吸引老外人才,显然更是空谈。


更令人担心的是,权贵们嘴上讲欢迎海外人才,内心却毫无自信,妒贤忌能,像梁山王伦一样,拿招贤纳士当幌子沽名钓誉,只有占山为王的小算计,实际上根本就没有广招天下豪杰共图大业的雄心壮志。对海外回国人才,今天看这个像海外敌对势力卧底,明天看那个像美国间谍、英国特工。果真是这等心怀度量,就压根没必要忽悠海外人才抛家舍业回国寻找用武之地了,最后落个“麻杆打狼两头害怕”,劳民伤财瞎折腾。把回国探亲的海外同胞当刑满释放被监管人员一样对待,到家24小时内,必须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否则,就按“非法居留”明宰豪劫,与梁山王伦占山为王、拦路抢劫、打家劫舍同出一辙。这样“热诚欢迎”海外人才,连善待都做不到,岂不是彻底冷了海外中国梦中国心?


敢问习总,到底有没有能量和胸怀善待海外同胞,特别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代海外大陆移民?如果不能干几件顺应民心潮流的好事实事,甚至连王伦之辈宰亲排华升温都管不了,就不要再高调“热诚欢迎”海外人才报效祖国了。

沙发
发表于 2013-10-30 18:21:28 | 只看该作者
酒店欢迎大家入住,但并不是说不守规矩就可以入住(比如说登记、交钱)。

被酒店保安逮住了,就叫喊“你不是欢迎我来住的吗”?---- 这算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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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0-30 18:45:12 | 只看该作者
现官不如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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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3-10-30 19:32:45 | 只看该作者
酒店欢迎大家入住,但并不是说不守规矩就可以入住(比如说登记、交钱)。

被酒店保安逮住了,就叫喊“你不是欢迎我来住的吗”?---- 这算理由吗?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0-30 15: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店保安可以随便抓客人、罚客人,一罚就是千刀美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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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0-30 21:05:25 | 只看该作者
24小时内再到当地警察局报到.实际运作不方便. 有些人的家离警察局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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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0-30 22:02:06 | 只看该作者
酒店欢迎大家入住,但并不是说不守规矩就可以入住(比如说登记、交钱)。

被酒店保安逮住了,就叫喊“你不是欢迎我来住的吗”?---- 这算理由吗?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0-30 19: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奴才守规矩,专心老实当走狗,可以住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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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0-30 22:13: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 讨厌汉奸


    他不守了什么规矩呢?替中共当辩护律师者,实实在在的汉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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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0-31 10:19:47 | 只看该作者
那个地方需要的奴隶和奴才。愿意当奴隶的回不回去都一样,在国外怎么地不会比回去更差。是个真正的人才,那么用武之地在国外,回国就是找死。当然,如果你有做奴才的天赋,没有其他生存技能,那么一定要回去,国去肯定大有用武之地。: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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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0-31 10:37:55 | 只看该作者
那个地方需要的奴隶和奴才。愿意当奴隶的回不回去都一样,在国外怎么地不会比回去更差。是个真正的人才,那么用武之地在国外,回国就是找死。当然,如果你有做奴才的天赋,没有其他生存技能,那么一定要回去,国去肯定大有用武之地。
金湖 发表于 2013-10-31 11:19


乡下人都是这般嘲笑城里人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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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0-31 10:43:15 | 只看该作者
酒店欢迎大家入住,但并不是说不守规矩就可以入住(比如说登记、交钱)。

被酒店保安逮住了,就叫喊“你不是欢迎我来住的吗”?---- 这算理由吗?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0-30 19:2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主想说的是,
规矩不合理,应该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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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0-31 10:45:54 | 只看该作者
酒店保安可以随便抓客人、罚客人,一罚就是千刀美金吗?
心在天山 发表于 2013-10-30 20:32


保安可以驱离、制服闹事者,法办要靠司法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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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0-31 11:34:00 | 只看该作者
乡下人都是这般嘲笑城里人生活的。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0-31 11:37



    这里是人的社会,不适合猪,滚回你的猪厩去吧,贱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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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10-31 11:45:01 | 只看该作者
这里是人的社会,不适合猪,滚回你的猪厩去吧,贱货!
金湖 发表于 2013-10-31 12:34


形容中央失去威信的話是 "政令不出都門", 現在情況更糟, 簡直是政令不出中南海.

習近平煞有介事, 叫大學教師 "七不講", 但有位到香港講學的北大教授回答記者詢時卻説, 北大沒有接到命令, 所以七样都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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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11-1 20:52:36 | 只看该作者
酒店欢迎大家入住,但并不是说不守规矩就可以入住(比如说登记、交钱)。

被酒店保安逮住了,就叫喊“你不是欢迎我来住的吗”?---- 这算理由吗?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0-30 19:21



    你这比喻不恰当。
    应该是,证件也出示了,钱也交了,然后还得去保安那报到,要不就罚款。
    这里一人7500,钱哪去了,大家自己看吧: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旅馆住宿的,旅馆应按照相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向所在公安机关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其他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如租房或者在朋友家借住,应当在入住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如果没有按照规定登记,将被警告,可以处罚2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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