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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89岁钉子户:不付900万我就不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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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7-8 10:39: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他在1962年以4300元购入Ajax一块13亩的土地建屋。如今407公路延伸工程要占去半亩地,要老人搬家。老人说我在这里住了一辈子,现在就希望能在自己的家里住到老死,所以他不愿意搬家。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7-8
加拿大也有强拆啊~~最后老头还是不搬,怎么执法????
沙发
发表于 2013-7-8 11:04:18 | 只看该作者
13亩地,被征了半亩,就叫价9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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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8 11:11:29 | 只看该作者
89岁了,都 :apla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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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8 11:14:49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也有强拆啊~~最后老头还是不搬,怎么执法????
草色新雨 发表于 2013-7-8 11:39


闹了半天, 加拿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声明, 也是句不算数的P话. 政府看上了你的物业, 出个市场价+20%, 你就必须卖, 不卖也得卖, 否则就违法. TMD, 连中国养城管和拆迁队的费用都省了. 真是民猪法痔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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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8 11:34:00 | 只看该作者
51的报道滞后,而且,不知所云地大谈法律规定。
老夫妻周五已被警察从家中强行迁走,住宅马上会被夷为平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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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7-8 11:39:41 | 只看该作者
刚办理移民的时候,移民公司的人在大酒店里,聘用律师和我们大讲加拿大的房屋土地是私有财产。如果自家地里有金矿也是自己的。都是胡说八道,加拿大的白人也骗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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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7-8 11:54:30 | 只看该作者
51的报道滞后,而且,不知所云地大谈法律规定。
老夫妻周五已被警察从家中强行迁走,住宅马上会被夷为平地。
一家之言 发表于 2013-7-8 12:34


多年前, 多伦多allan rd.往南的高速公路修不下去, 因为不想搬的钉子户是法官, 律师等高收入专业人士, 打官司就赢.  这个很普通的老房主, 没有钱去找一流的法律支援, 就被政府出个市场价格(加20%安慰费?)赶出家门. 还有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 开车撞死人, 判无罪. 加拿大的法律, 也是看人下菜碟.:thum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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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7-8 12:13:37 | 只看该作者
"据当地一个房地产经纪人说,几年前同一条路上有人出售类似物业,价格在50万加元左右,他认为目前60万是一个合理的价格。 "


这不是一回事。
50万的业主是想卖房。
这个业主不想卖。你想多出10万就强行买,这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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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7-8 12:14:49 | 只看该作者
额觉得省府这么做, 很不地道. 不过还希望山顶洞人, BILL666等喜欢自由党的, 给额讲讲省府这么做, 是怎么体现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 如果陈国治的枪手汇泽来一篇"从加拿大89岁钉子户被迁走, 看省府公平执法", 就更有深度了!: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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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7-8 12:18:50 | 只看该作者
闹了半天, 加拿大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声明, 也是句不算数的P话. 政府看上了你的物业, 出个市场价+20%, 你就必须卖, 不卖也得卖, 否则就违法. TMD, 连中国养城管和拆迁队的费用都省了. 真是民猪法痔社会!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7-8 12: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先生的头脑思绪总是钻进一个死角不肯出来,跟那位老人一样,岂不是自讨苦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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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7-8 12:27:24 | 只看该作者
老张你还回国内呆着去吧。
这边拆迁补偿依据产业的"最高和最佳价值"赔偿,并且有一定的公开程序支持。国内三几千征你的地,万八千转手给开发商,最后市场上卖2万一平,有可比性吗?文章你细看了吗?还是看了有意忽略某些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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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7-8 12:33:00 | 只看该作者
先生的头脑思绪总是钻进一个死角不肯出来,跟那位老人一样,岂不是自讨苦吃?
纸纱窗 发表于 2013-7-8 13:18



窗窗同学,老张骂天骂地骂爹骂娘,小心下一个老张会骂耶和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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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7-8 12:41:30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国做钉子户的收益要大得多。。
我就知道有人,本来只能有一套房的,最后整出了二三套。。。

坚持就是胜利。。。躺在屋里别动,敢动就告侵犯,就告身体和精神受到伤害。。。加拿大遍地是律师。

为什么他的房子如果是在北约克就可以到百万、千万。。。这一下中奖下面有个多少亿的金矿,要9百万一点都不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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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7-8 12:45:43 | 只看该作者
多年前, 多伦多allan rd.往南的高速公路修不下去, 因为不想搬的钉子户是法官, 律师等高收入专业人士, 打官司就赢.  这个很普通的老房主, 没有钱去找一流的法律支援, 就被政府出个市场价格(加20%安慰费?)赶出家门. 还有安省自由党司法厅长, 开车撞死人, 判无罪. 加拿大的法律, 也是看人下菜碟.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3-7-8 12: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象他这种价值连城的房子,愿给20%,标的一个亿。。。全世界的律师全部跑过来抢。

下面有金子,这个公司这个价格不是强抢吗。。。他可以出个高价,虽愿意买就买,不愿意买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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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7-8 12:48:11 | 只看该作者
老张你还回国内呆着去吧。
这边拆迁补偿依据产业的"最高和最佳价值"赔偿,并且有一定的公开程序支持。国内三几千征你的地,万八千转手给开发商,最后市场上卖2万一平,有可比性吗?文章你细看了吗?还是看了有意忽略某些事实?
费边 发表于 2013-7-8 13: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都要骂国内强拆,强买钉子户。以为这是中共的专利。从没想到民猪国家也这么干。而且还美其名曰,按法痔来办。
“国内三几千征你的地,万八千转手给开发商,最后市场上卖2万一平”,和魁北克奥西斯科矿产公司用1.4万加元强行买下马斯的房产,开的金矿赚的钱比“市场上卖2万一平”要高N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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