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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方励之离华也是有条件的,即出境后不公开发表批评中国政府的言论。美国和方本人都接受了这个条件。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保证方的人身安全,这是可以理解的。美国是不会违反诺言的,但方就不同了,不但违反了诺言,还批评美国政府实行双重标准。陈光诚看来也与方一样。这说明,中国人普遍不把遵守诺言当回事。谁之过? 弄舟 发表于 2013-6-22 11: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当初方励之离华也是有条件的,即出境后不公开发表批评中国政府的言论。美国和方本人都接受了这个条件。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保证方的人身安全,这是可以理解的。美国是不会违反诺言的,但方就不同了,不但违反了诺言,还批评美国政府实行双重标准。陈光诚看来也与方一样。这说明,中国人普遍不把遵守诺言当回事。谁之过? 弄舟 发表于 2013-6-22 11:41
[quote] [quote]当初方励之离华也是有条件的,即出境后不公开发表批评中国政府的言论。美国和方本人都接受了这个条件。在当时的情况下为保证方的人身安全,这是可以理解的。美国是不会违反诺言的,但方就不同了,不但违反了诺言,还批评美国政府实行双重标准。陈光诚看来也与方一样。这说明,中国人普遍不把遵守诺言当回事。谁之过? 弄舟 发表于 2013-6-22 11: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把一个大活人从美国领馆送到美国,必须经过中国的土地和口岸,中国不可能不提条件。当时为了人身安全,要解决问题就只得接受一些(和人身安全相比)相对次要的条件。作为个人,你可以事后违背承诺,你自己承担后果。但是作为政府,学术机构,就不能违背承诺。作为被帮助的个人,你更没有理由指责美国政府信守它的承诺。这个道理,很多中国人都不懂。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6-22 12:36
美国政府有责任制止方违约。好在方好像明白了守信的重要性,后来就没有违约言行了。 看到连中国的先进人物都缺乏诚信概念,感觉不太好。不过在中国这个大染缸里,自然无人可免。先进人物也会沾染一些恶习,并不奇怪。重要的是,在脱离了大染缸后,应当努力洗涤这些恶习。遗憾的是,有相当数量的人并未这么做。方能够改正,是好事。 觉得陈是个朴实的人。他的环境和经历,使得他不太可能对西方文化和处事方式有充分的了解。他和纽大之间的问题,原因在于文化的差异和沟通不足,不难解决。毕竟大方向是一致的。这不是件大不了的事。 不过我不认为最初把他留在中国去天津上大学是个好方案。美国跟中国打交道这么久了,应该深知中国政府的不可信赖。那位教授认为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案,不免太学究气。 弄舟 发表于 2013-6-22 23:2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方励之流亡美国后,逐渐淡出民运,老朽瞧不起这种人。 2,方励之压根儿就没有操控六四,却被作为黑手首犯通缉,当初的所谓条件本来就是不折不扣的强盗条件!谦谦君子们居然要求被迫害者与从来就不遵守诺言的迫害者讲什么遵守诺言之类的君子之道,是不是有点书生气?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3-6-22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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