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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怕遭人告发:北美华人轻易不敢在外管教子女

发表于 2004-9-20 21: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怕遭人告发,现在的北美华人,是轻易不敢在外管教子女的。可是甭以为回家关起门来,你就可以抖出中国人做父母的威严,放胆教训“自个身上的肉”了,你那已经美国化了的子女,说不定就做了你的原告,未成年子女对“家庭暴君”的控诉,比外人更具杀伤力,那你就等着受用那些吃不尽的官司、吃不尽的苦头吧。

一向以重教育、善教育而受世人敬重的华人父母,面对北美已经走向偏执的儿童保护司法,好多人都不知如何教育子女了。

今年5月的一天,家住纽约州的一中国北方李姓移民(不愿透露名字)这样对儿子说:“你小子再不听话,老子我就揍你。”12岁的儿子就给老爹上起了美国法律课:“你敢!在美国打孩子是要坐牢的。”做父亲的说:“嘿!你小子屁股还不会擦呢,居然教训起老爹来了。树不剪不成材,儿不打不成器,你小子不听话就该打。”儿子自恃法律护身,岂肯向严父示弱:“你敢打,我就打‘911’报警!”黄毛小儿竟敢如此叫板老爹,怎不让做父亲的怒上心头:“小兔崽子,老子今天就打你了。”一把揪过儿子,朝他屁股上狠狠拍了一掌。儿子知道怎么收拾老爹,挣脱老爹就去打电话。做父亲的以为儿子是在吓唬他,也就没去阻挡。直到警车呼啸而来,做父亲的还不敢相信儿子真的把他告了。他被警察带走,在班房里蹲了一夜。回到家看见儿子就眼红,可儿子警告他:“你再动手,我还打‘911’。”这次他被儿子震住了,当然不敢再动手,甚至连口头教训都不敢过分严厉了。于是,“911”成了儿子的震父之宝,老爹稍有怒意,儿子就以报警威胁。可是,那次他还是把儿子给打了,儿子又一次把他送进班房。因有前科,他被关进监狱一个多月。夫人请了律师交了保释金才把他接出来。出来了却不能回家,法律要保护他的儿子,法律不许他接近儿子。只要他一接近儿子,警察就可立即将他拘捕。有家难回,他只好在朋友家寄住。一次他和朋友去超市购物,迎头碰上了儿子,他就像撞上了大狗熊一样,撒腿就往超市外面跑。朋友追出去问他:“犯什么病了?跑什么?”他问朋友:“我现在离超市有500英尺了吗?”朋友说:“一千英尺都有了。”他这才停下来说:“警察说我不得进入离孩子500英尺以内的区域,否则就抓捕我。”朋友说:“原来如此!儿子见不得,可夫妻俩总不能长期分居吧?”他不好意思地说:“我和老婆只能在外面打游击,好像我们俩是一对野鸳鸯似的。”

周先生?他不愿透露名字?他是从来不打孩子的,可照样被女儿送进了牢狱。15岁的女儿自打交了一些男朋友,就经常彻夜不归。做父母的岂能坐视不管,等他们把中外古今所有的道理都讲烂了的时候,觉得自己是无力调教女儿了,就带着女儿去儿童保护组织求援。儿童保护组织不但没帮夫妻俩管教女儿,反倒把女儿信口编造的遭父母虐待的谎言视为至宝,转而向法院对这对中国夫妇提出起诉。法院更是重视这桩虐待子女案,专门为夫妻俩成立了两个专案。女儿从此被法律保护起来,亲生骨肉再也不得相见。做父亲的比做母亲的承担了更多更重的罪名,坐了大牢,丢了电脑公司的高薪。出狱后,做父亲的还被规定必须定期到“心理辅导中心”接受教育。这时候,被法律保护着的女儿,却又犯了贩毒罪,遭到起诉。夫妻俩伤心至极,困惑至极:中国式教育为何遭遇这样的尴尬?北美的儿童保护法是否走得太偏了?

类似的案例在美国、加拿大还有很多。众多的华人和了解案情的法律界人士都有一个共识:华人的管教传统,造就了大批优秀儿女,但应矫正其太过严格、太过专横的一面。美、加的儿童保护法律,体现出社会保护弱势群体的文明气息,但不可太偏执。儿童最好的保护伞还是父母,还是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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