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加拿大无线电电视暨电讯委员会(The 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CRTC)正考虑为手机合约颁布新规定,其中包括对额外使用无线数据流量制定收费上限,最高收费为50元。然而,加拿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2-13
加拿大无线电电视暨电讯委员会(The Canadian Radio-television and Tele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CRTC)正考虑为手机合约颁布新规定,其中包括对额外使用无线数据流量制定收费上限,最高收费为50元。然而,加拿 ...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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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耻的电信运营商居然说CRTC的提议对消费者不是个好主意!真TM太无耻了!这种愚昧的话也说得出来? 消费者不需要电信运营商扮演消费者的保护者,消费者喜欢CRTC的"坏"主意。请电信运营商收起无聊加愚昧的屁话! 山蛟龙 发表于 2013-2-13 13:28
3年合同犹如绑架,太长了;多数手机寿命都没这么长; 漫游费:还算好的,比中国移动联通在自己的网络里面只要出省就算漫游要合理多了; 合同取消费:如果当时拿了低价或者免费手机的,取消费上限是该手机开台时候价值的3年分摊剩余值就可以。太简单了。 所有这些东西都是幼儿园级别的数学,可是人类的贪婪本性使其复杂化,收取月费的公司尤其如此(你去看看,收月费的公司一般都有不合理的隐藏收费,一锤子买卖的商店就没这么容易欺客)。 万能小子 发表于 2013-2-13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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