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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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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加拿大第一次庭审

 
16#
发表于 2012-6-22 14:26:08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这个鬼地方,怪不得生活费用高,哪些明明犯法不法分子堂堂正正上庭浪费资源。
张三2012 发表于 2012-6-22 11:38


紫黄犯了法, 还坚持不认罪, 最后被糊涂法官放了, 加拿大真是犯罪天堂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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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2-6-22 17:11:49 | 只看该作者
这篇写的不好。

没有说清到底那里有破绽,罚紫黄重写!
紫玉龙山 发表于 2012-6-22 09:53

同问,具体对话没有?什么情况?不具体,你带翻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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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2-6-22 17:25:3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2-6-22 20:23 编辑
你在文章中可没有说是运气好,而是这样描述的:

我想到了米烂了苦心编造谣言的辛苦;想到了爱国侨胞的瞎起哄;想到了酒中仙似轮非轮的尴尬;更想到了无忧网站那些忧国忧民、恨国恨民的无聊斗士们。这一切的一切,化作我巨大的倔强-----我义无反顾、大马金刀地坐上了被告席。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6-22 12:43


应该是想到想到了董存瑞、黄继光、邱少云、刘胡兰、赵一曼等革命先烈和伟大领袖毛主席关于帝国主义是纸老虎教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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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2-6-22 19:27:23 | 只看该作者
俺觉得阿黄良心已经被判“有罪”。当然,如果是无意之失,应该得到“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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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2-6-22 19:27: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紫黄
请问驾照少贴什么要$110,我的驾照什么也没贴,难道没贴照片,不可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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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2-6-22 22:44:28 | 只看该作者
俺的情况有点小出入,检控官大姐已经记不起啥样子了,倒是逮我的警察mm绝对有明星气质,看她手上那一大把白票子,就知道此女的美貌和彪悍是呈一定正相关的。准备的一大本证据,一点没白费,监控官一看来者不善,就让俺和警察mm先出去单练——结果没啥悬念了,图文并茂外加据理力争,mm很快就缴械投降了。俺还记得mm英语真的挺好听的,金发略偏银色,眼睛是那种澈亮的蓝,170左右,绝对匀称的比例,回想起来那时真够傻的,拿手机录个视频也好啊,就这点可怜的特征描述可以误抓一个团的美女...不知有没有和我一样被她逮过还够胆拍片的筒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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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2-6-22 22:54:45 | 只看该作者
紫兄,赖掉了罚款,丢掉了良知。为区区几十元小钱,丢泱泱大国国民之人格,我替您惋惜啊!我从好几个老移民的口中都听到过类似的话:加拿大社会很注重诚信,生活在这里,不老实的人终究是会吃大亏的。别忘了您是受党和毛主席培养多年的爱党爱国华侨,望自尊、自重、自爱,勿以恶小而为之,损坏华人以及伟大祖国的形象。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2-6-22 14:30


老侨,你再这么胡闹下去,就与无忧了小老头没多少区别了,要别人怎么看得起你?你应该适度保持一些稳重。你原来不是这么浮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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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2-6-22 23:18:43 | 只看该作者
祝贺紫黄躲过一劫,喜见有些人被气的够呛。

一个月前咱一个红灯告票也赢了(准确的说是经过努力免掉了),那种感觉巨爽。我想主要原因也许是由于操作得当有关。

这种事情只要是开车上路,谁都不敢保证不会遇到,俗话说“上车三分险”,你的车轮转的圈数越多,碰到各种事情包括被警察关照的几率也就越大。积俺这些年若干告票的经验,拿到告票的第一反应首先是上诉,100分之100 上诉,然后再想辙。现在告票太多,在多伦多出庭日期几乎是一排就是10个月或者1年开外,这就对了,咱就不怕长,5年8年才好,放着现成的社会资源你不用别人往死里用到最后也没人能说你个好。

我就腻歪某些所谓的正人君子,说这种话的人要不然一年摸不了几下方向盘,要不然接到告票后想躲灾恨不得无所不用其极,只不过在这里假模假式。

事实证明,接到告票后谁老老实实的任由警察与法庭残害与蹂躏谁是傻逼。不信你问问与紫黄政治观点不同的方山(马得力),同样一个事他就绝说不出伪爱国侨胞那番话,而是必须想尽一切办法把告票打掉,否则几年下来他的CVOR里将很难看并将影响到其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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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2-6-22 23:27: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多羡鱼少结网 于 2012-6-23 00:30 编辑
回复  紫黄

紫兄,赖掉了罚款,丢掉了良知。为区区几十元小钱,丢泱泱大国国民之人格,我替您惋惜啊!我从好几个老移民的口中都听到过类似的话:加拿大社会很注重诚信,生活在这里,不老实的人终究是会吃大亏的。别忘了您是受党和毛主席培养多年的爱党爱国华侨,望自尊、自重、自爱,勿以恶小而为之,损坏华人以及伟大祖国的形象。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2-6-22 14:30


太可爱了,与传说中的文革语言相比简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小小一个告票这个社会中最最最最司空见惯的事竟然上到如此之高度,啧啧,佩服佩服。。。。。

莫非人一进入随心所欲的年龄段就开始了偏执真变成了老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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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2-6-22 23:30:07 | 只看该作者
老侨,你再这么胡闹下去,就与无忧了小老头没多少区别了,要别人怎么看得起你?你应该适度保持一些稳重。你原来不是这么浮躁的。
紫黄 发表于 2012-6-22 23:54

你稳了一辈子P也不是,还要继续装B下去吗?B不是装的,要实力作证的。
从你的故事老汉真看出你小来了
1. 气量小,P大点事儿不依不饶,你的生活就没有比百八十块钱更重要的事了吗?
2. 人格小,占了点小便宜欢天喜地的样子,活脱脱象偷了人家一西瓜满天下找人分享心得。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好打发,棒子加胡萝卜政策就是给你制订的,保持政策一定程度的模糊,既买了你廉价的幸福感又让你长了记性,政府还减少的政策的执行成本,我看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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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2-6-22 23:57:05 | 只看该作者
你稳了一辈子P也不是,还要继续装B下去吗?B不是装的,要实力作证的。
从你的故事老汉真看出你小来了
1. 气量小,P大点事儿不依不饶,你的生活就没有比百八十块钱更重要的事了吗?
2. 人格小,占了点小便宜欢天喜地的样子,活脱脱象偷了人家一西瓜满天下找人分享心得。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好打发,棒子加胡萝卜政策就是给你制订的,保持政策一定程度的模糊,既买了你廉价的幸福感又让你长了记性,政府还减少的政策的执行成本,我看挺好。
无忧了 发表于 2012-6-23 00:30



老无sharp!: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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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2-6-23 08:08:36 | 只看该作者
老侨,你再这么胡闹下去,就与无忧了小老头没多少区别了,要别人怎么看得起你?你应该适度保持一些稳重。你原来不是这么浮躁的。
紫黄 发表于 2012-6-22 23: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无忧了小老头... 哈哈哈哈,能量大大滴,越挫越来劲,挺好,每天拖出去遛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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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2-6-23 08:45:3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2-6-23 09:47 编辑
加拿大这个鬼地方,怪不得生活费用高,哪些明明犯法不法分子堂堂正正上庭浪费资源。
张三2012 发表于 2012-6-22 11: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办法,due process,警察只管开单,有嫌疑就逮,不论是否巧合误会,因为前提是你有权和法官说理,清者自清,嫌犯起码有一个申诉的机会——这总比国内拿罚单当收入要好吧。

消耗归消耗,起码养了几个庭的公务员。再说警察检控官拿钱也绝对不容易,一屋子起码20人,每天怎么地也要来几轮,警察手拿白条使劲回忆案情,虽然再回忆都只能想起最后那几单,呵呵。

生活费再高,该花的钱不能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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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2-6-23 09:31:2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25# 无忧了

你稳了一辈子P也不是,还要继续装B下去吗?B不是装的,要实力作证的。
紫黄,无忧老汉劝你炒房呢。装13就是指“贷一屁股款后靠扛靠拖出来的总资产(含负债,呵呵)”,总之是需要一定实力的。n多单笔贷款就大于无忧总资产的人也喜欢装13。装13和实力无关,只和品味有关(看到这俩字无忧又要抓狂了)。

1. 气量小,P大点事儿不依不饶,你的生活就没有比百八十块钱更重要的事了吗?
每小时赚90加币往上的人跑去上庭,账面上看还真是不划算。真的忙疯了另说,要是有空都不去,那八成是胆子小,连个理都不敢争的人,办得了什么大事?赔本还上庭,这说明气量好啊,小事不苟,大事照干。

2. 人格小,占了点小便宜欢天喜地的样子,活脱脱象偷了人家一西瓜满天下找人分享心得。
不过这也不是什么坏事,好打发,棒子加胡萝卜政策就是给你制订的,保持政策一定程度的模糊,既买了你廉价的幸福感又让你长了记性,政府还减少的政策的执行成本,我看挺好。

哈哈,被我带坏,无忧老汉竟然也讲“人格”了,有进步!一脚下去就推背的车不廉价的,看来无忧的幸福感都挺贵。成天盘算房子地皮增值就欢天喜地的样子,活脱脱像个没见过印钞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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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2-6-23 11:35:29 | 只看该作者
虽说在加拿大上法庭打官司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毕竟是“上法庭”,不是去上厕所,能不去最好不去。因为驾驶的原因,我昨天上了法庭。说起原因,与许多人一样------超速了。

那还是整整一年前的事情,因为一些原因,我的油门稍微加重了一些。虽然是短暂的几秒钟时间,但还是被火眼金睛的警察逮到了。也许是念我“初犯”,再加上超得有限,而且立刻慢下来了,所以只给了我几十刀的处罚,不扣分。过程中警车发现我的驾照好像少贴了什么,就又罚我110刀。我那个郁闷啊。看到两张黄单子已经拿过来,没什么好说的,认了吧。

据警察说,第二张ticket的110刀只要到了法庭就可以销掉,但我事后第10天去了那里,却被告知我只有2个选择:要么交钱,要么打官司。看来只能打了。

我盘算如下:这第二项问题不大,我资料齐全,估计到了法庭上就能立刻被取消。而第一项有点麻烦,虽说我有一些理由,但毕竟时速有超过限制的事实。但我决心打这官司,我要看看法官是如何判决的。从经济上来说,即便我打输了,给我一倍的处罚,也到不了100刀,我输得起。再说,对我来说,上一次法庭,也算是弥补了我在这方面空缺,徒增了“北美经验”。以后碰到唐炜臻,也缩短了距离,“咱也是山上下来的”。打了。

但好生奇怪,去年做出打官司决定,隔几周收到法庭通知以后,就再没有下文了,跨越一年,即便到了今年指定的日期到达前,也没见法庭有另外提醒类通知寄过来。真不知道哪位当事人如果忘记了这档事,该怎么办,后果会如何。

按照通知上的要求,我在规定的时间前,到达了规定的地方----法庭----一切都象自助,既没人问你什么,也不需要你问什么,因为那个指定的法庭外面有时间表,有你的名字,“被告人”。

看看时间到了,我就不请自进,进入了那庄严的法庭,看到那些和我一样的被告人们,正无精打采地坐在长凳上两眼发直。突然听到有人说到我的名字,就立刻趋声前去。原来那个人可能是“控诉人”吧?我的“对头”,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性,一双大大的杏子眼,乌黑,发亮。但我知道,这个时候要用“时事版面”态度看待她,而不能用“情感画廊”心情应对她,何况我现在是“带罪之人”,我努力控制自己的眼神。控诉人就是那种把人踢进监狱的人,越漂亮的女人越心狠手辣,越危险!(这是张无忌他妈妈的名言)。这个控诉人要与我认罪协商,如果我认了第一项罪,她将放弃第二项罪的指控;但如果不认,好像会变本加厉的意思。我以坚决的态度“NO”掉了她的提议!这么热的天,好不容易来了,转一圈就回去了,这北美经验太不扎实了。在得知我的态度后,我被安排坐回长凳上去。

接着就是看别人怎么过堂了。几乎清一色plead guilty(认罪)走过场,两三分钟一个。我靠,既然认罪,还来打什么官司? 有个只罚50刀的家伙,你是不是吃饱了撑的,就为了减半罚款,就(起码)来2次,外加停车费,你值得吗?

轮到我了,终于有了别的剧情-----当法官问我时,我plead not guilty(俺不服)。一语甫出,立刻场景顿变,控诉人、证人,宣誓的宣誓,举证的举证,场面相对前面的要大多了。此时的我保持两个字:“淡定”!
我想到了米烂了苦心编造谣言的辛苦;想到了爱国侨胞的瞎起哄;想到了酒中仙似轮非轮的尴尬;更想到了无忧网站那些忧国忧民、恨国恨民的无聊斗士们。这一切的一切,化作我巨大的倔强-----我义无反顾、大马金刀地坐上了被告席。

看证人的发言(就是逮我的那个警察。今天虽然你没穿制服,但你穿成便衣我也认得你!),我侧目聚精会神听着,不时点头,以示我对他的举证表示认可。但控诉人的发言让我难以接受。她似乎在对证人频频发难,简直像是我的辩护律师,立场哪里去了?有好几次的诘问都有点强词夺理了,我真想帮我的证人(那个死警察)说上几句公道话。不过,证人的话里面也不是没有破绽的,我在点头的同时,默默记下他的漏洞。我是谁啊?51元老,打不烂的不死鸟。再加上我事先准备的资料,等一会我就驳你个哑口无言!瞧着吧。

就在控诉人与证人不停地你来往往到了关键时,法官喝停了他们!我知道,接下来该是我上场进行自我辩护表演了。我不紧张。

只见法官冷冷地盯着我,缓缓地说:“由于证据不够充分,我决定撤销对这个人的全部两项指控。next”。

啊?见控诉官对我微笑,示意我退场,我一头雾水。这就完了?

看到next已经上来,我不由自主拖拉着身子下去,迷迷糊糊走向门口。回头看,那漂亮的控诉官,这么年轻、漂亮,象某个电影明星。而且,她还是个华人!

各位,要想见如此漂亮mm控诉官不难,多吃几张tickets就OK了。




紫黄  写于多伦多
紫黄 发表于 2012-6-22 02:13

小黄子第一时间以为是抓特务的,当时就瘫了。
后来慢慢听出是抓超速。。。
卧槽。。。他来电了。。。那个泼哦。。。按他的话说是"这个输得起”,一路嚎到法庭,居然还赢了,还庆祝了,额滴个神呢
他至今不知道,他赢在别人陪不起时间上,说穿了,就是赢在比贱上了。
:smo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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