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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51时事新闻论坛版规(修订版)
1、 由于时事新闻论坛的特性,在该论坛中只发布与时事新闻相关的新闻或背景及评论文帖,对于分类不合适的文帖,将予以移动或删除;
2、 欢迎发布各类时事新闻、相关的背景及评论文帖;
3、 鼓励就各类时事新闻发表自己的评论及不同看法,反对对楼主及网友间相互攻击漫骂;
4、 坚决清理谩骂和人身攻击以及含有不妥言论(如谩骂、种族歧视、人身攻击、煽动仇恨及暴力、侵犯隐私、诽谤等)的文帖;提醒三次后继续谩骂攻击者,将清除出本论坛;希望网友们及时向网站管理员举报"脏"帖;
5、 转发新闻类文帖,请勿窜改原新闻标题,如将自己的评论或感想强加为标题;并请保持原内容的完整,请勿随意节取,或只给出一个链接;
6、 遵守51网站的规定,所发的文帖如违反规定(如涉及****功),将予删除;
7、 严禁任何形式的灌水行为;
8、 欢迎就本论坛的建设和完善提出宝贵建议和意见。
以上各条希望网友们重视并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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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版,您删除关于六四血腥图片的行为是错误的,因为:
一,《51时事新闻论坛版规(修订版)》没有“请勿张贴未经处理血腥图片或视频”的规定。
二,您不允许在51网上“张贴未经处理血腥图片或视频”,必须修改版规,您以自己发的“新公告”以言代法(规),与中共红头文件代替法律法规如出一辙,是典型的人治,而不是是法(规)治。.您应该不应该“尊重51版规”?
三,您要求对血腥图片进行处理,请问,应该怎样处理?难道应该把殷红的鲜血变成映山红不成?
我相信,不久的将来,掩盖六四血腥者必将与制造血腥的刽子手一样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爱国侨胞 发表于 2012-6-20 15:18
这个与64一点关系都没有。这个也不是什么政治分歧。我想一张血肉模糊的图片对于宣传64真相也无好处,帮助,也是对死者的不敬,最近也有发‘碎尸案林俊的图片和视频,这样不行,我是时事版主,我有权临时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版规。时事版规确实不是(法)规,只有权力机关才有颁布法规的权力。
如有疑问你可以像总办小牧反应,在此之前。任何血腥图片或视频。必定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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