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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一往无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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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凌法:为了“自留地”侵占“公社田”

 
76#
发表于 2012-6-25 11:45:38 | 只看该作者
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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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发表于 2012-6-25 14:16:53 | 只看该作者
作者你就洗洗睡了吧,别在这儿得了便宜还卖乖.

B13在"民主"的大旗下通过了.同性恋们着实高兴了一下.不过先别急,你们高兴得太早了.
以前我们对同性恋们的态度还是包容的,没太在意.通过这次闹B13,我们真正的警觉了,反而对同性恋们开始厌恶了.从现在这一刻起,我们要每时每刻保持警惕,时时刻刻教育我们的子女,告诉他们同性恋是反自然规律的(如果大多数人都是同性恋了,人类离灭亡就在咫尺了),是不对的,要远离同性恋们,当然我们不会触犯那个法律.也正是因为这个SB法通过了,我们更要时刻提醒子女们尽量躲同性恋们远点儿(放心,我们不会触犯那个法律),否则真的很容易沾包若上麻烦的.

同性恋们上窜下跳的,无非两大主要原因:1.受到太多的歧视,所以要不断的抗争.想通过法律途径受到保护,寻求尊重,立贞洁牌坊.2.尽量将同性恋的圈子扩大,增加择偶范围.否则遇到杀人恶魔的比率太高了.

其实你们也该跟作者一起洗洗睡了吧.你们毕竟是反自然规律的,否则也就没有人类了.识趣的自己关上门爱干嘛干嘛.就别挖空心思想贞洁牌坊的事了.

至于作者提的“我看不到这个法案在哪里谈到性教育,你是否可以指给我看看?”.你们当然不会傻到把这些明着写出来,这只是你们的很"隐蔽"的一步,你们肯定还会有很多后续的手段.不过你们要抓紧,否则等自由党下台后,就不太方便了.

顺便提一句,HST的通过,让我们对"民主"从根本上怀疑了.有多少老百姓同意了?占多大比例?那它为什么以"民主"的方式通过了?!还有当议员们都举手通过给自己涨薪金的时候,考虑过老百姓们同意了吗?以后选举,我们一定参加."有枣没枣打三竿","铁拐李把眼儿挤",玩儿呗.
sblawsblaw 发表于 2012-6-7 12:09


说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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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发表于 2012-6-26 03:33:11 | 只看该作者
作者你就洗洗睡了吧,别在这儿得了便宜还卖乖.

B13在"民主"的大旗下通过了.同性恋们着实高兴了一下.不过先别急,你们高兴得太早了.
以前我们对同性恋们的态度还是包容的,没太在意.通过这次闹B13,我们真正的警觉了,反而对同性恋们开始厌恶了.从现在这一刻起,我们要每时每刻保持警惕,时时刻刻教育我们的子女,告诉他们同性恋是反自然规律的(如果大多数人都是同性恋了,人类离灭亡就在咫尺了),是不对的,要远离同性恋们,当然我们不会触犯那个法律.也正是因为这个SB法通过了,我们更要时刻提醒子女们尽量躲同性恋们远点儿(放心,我们不会触犯那个法律),否则真的很容易沾包若上麻烦的.

同性恋们上窜下跳的,无非两大主要原因:1.受到太多的歧视,所以要不断的抗争.想通过法律途径受到保护,寻求尊重,立贞洁牌坊.2.尽量将同性恋的圈子扩大,增加择偶范围.否则遇到杀人恶魔的比率太高了.

其实你们也该跟作者一起洗洗睡了吧.你们毕竟是反自然规律的,否则也就没有人类了.识趣的自己关上门爱干嘛干嘛.就别挖空心思想贞洁牌坊的事了.

至于作者提的“我看不到这个法案在哪里谈到性教育,你是否可以指给我看看?”.你们当然不会傻到把这些明着写出来,这只是你们的很"隐蔽"的一步,你们肯定还会有很多后续的手段.不过你们要抓紧,否则等自由党下台后,就不太方便了.

顺便提一句,HST的通过,让我们对"民主"从根本上怀疑了.有多少老百姓同意了?占多大比例?那它为什么以"民主"的方式通过了?!还有当议员们都举手通过给自己涨薪金的时候,考虑过老百姓们同意了吗?以后选举,我们一定参加."有枣没枣打三竿","铁拐李把眼儿挤",玩儿呗.
sblawsblaw 发表于 2012-6-7 12:09


这位sblawsblaw童鞋,您以前是否具有包容之心,我无从判断,因为您是新注册的SB马甲,我倒是看到你总共十几个帖子全是连篇累牍地刷墙反对同性恋,为51贡献很大啊。从这些帖子里我丝毫看不出你有什么包容之心。

相反,我认为你的言语体现了有几个网友对同性恋的潜意识、或刻意的歧视。如果一个杀人恶魔是变态,而这个恶魔又是同性恋,因此就认为整个同性恋一类人都是杀人恶魔“比例太高”,都有可能是杀人恶魔。如果按照这样一个逻辑,那么本拉登这个恐怖分子是变态,而他同时又是异性恋,是否可以认为向您、我这样的异性恋一类人也都是恐怖分子“比例太高”,都有可能是恐怖分子?

--不分青红皂白,刻意煽动对一群人的仇视,就是对这群人的语言伤害。这已经超出了言论自由的范畴。我们华人是少数族裔,在进入这个社会的一百多年中(一直到现在),也曾抵抗过各种对少数族裔的歧视和语言伤害。同样我们也不应该提倡对其他少数族群的歧视和语言伤害。因为这个多元化社会在进步,它的根本一点(我想也是反欺凌法案所提倡的根本一点),就在于包容,在于人人平等。

正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每个人才享有平等的权力,不论这个人是华裔还是英裔,是异性恋还是同性恋,是男性还是女性,是信教还是不信教。正因为这是个包容的社会,不同类型的人才得以和睦相处,相互尊重,认识到别人跟自己不一样,但并不因为不一样而产生歧视,不因为不一样而可以随意用脏字、用“乱伦”、“毒品和艾滋病”、“恶魔”来形容别人。

我认为原文中说得很好(51编辑太不具专业性,竟然篡改别人的标题),反欺凌法案并不是要让同性恋侵占“公社田”,我也看不到这个法案会把异性恋转化成同性恋、“尽量将同性恋的圈子扩大”。而是在给每个人、每一个受到欺凌的儿童以一片安全的“自留地”。

前一段时间,一些宗教人士故意把《反欺凌法案》解读成“给幼儿灌输性教育”,实际上就是在故意造谣作假,鼓动不看英文的人们对法案的恐惧,鼓吹这一法案会“尽量将同性恋的圈子扩大”。

您说的有一点是对的:同性恋或与同性恋相关的学生“受到太多的歧视”。有的学生也许不是同性恋,但是也会因衣着或行为而遭同学以同性恋欺负。近两年安省就有高中生因为性取向而遭到欺凌,最后自杀。我认为这个社会需要反对对少数族裔的歧视,反对对残疾人的歧视,同样也应该反对对同性恋的歧视。难道同性恋的学生就不是人,同性恋学生的生命就不是生命?

我不想和你争辩同性恋是否是天生,专业的心理学会早已把同性恋排除在“病”之外,人为地妄想去“纠正”同性恋或是恐惧被转化成同性恋都是无稽之谈。我也不想和你讨论同性恋的生活方式。

在这里我只想跟您争论一件事:同性恋的人在社会上确实存在,他们不是可以随意任语言贬低的空泛概念,而是一个一个活生生的人,活生生的生命。在不影响公众的前提下,你有保持你异性恋生活方式的自由,而同性恋也应该有他们保持自我生活方式的自由。社会应该尊重他们的自我,尊重他们的平等。

随便说一句,我不是同性恋,也不感兴趣同性恋的生活方式。但是我赞同这样一句话:“我可以不同意你的话,但是我要捍卫你说话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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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发表于 2012-6-26 08:04:07 | 只看该作者

反欺凌法:为了“自留地”侵占“公社田”

本帖最后由 Gust101 于 2012-6-26 09:30 编辑
骑兵连连长 发表于 2012-6-26 04: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I applaud you wholeheartedly. Thanks for your admirable courage to stand up for a minority group against bullying and counter those sully tactics used to fortify discrimination.

The discussion has gone awry, and some people have already stretched far beyond simply being homophobic.  As their bigotry was unleashed, there is ostensible hatred and outrageous billigerence.

People are entitled to their own opinions, but an open discussion should not be hijacked by fanatic haters. Hate speech is against the law. And the law arose from people’s awakened conscience  and reflect upon REAL TRAGEDIES. The criminal code and pertinent legislature have been in place for years. The freedom of expression does have its limit.

If it has become evident that someone is fanning hatred toward LGBT community, and showing intent to defile and poison the atmosphere of respect and tolerance by trashing the embraced value in a civilized society repulsing discrimination of all forms and boasting dynamic omni-culture, the law enforcement has to be alerted. The society is advocating zero-tolerance to hatred against minority groups based on their difference in faith, life style, etc. Folks ought to express themselves in a responsible way. The idiocy is not a valid excuse.

Discrimination is already a very ugly thing. It will be dealt with through education and life experience. But here we are seeing the bitterness being developed into something much more serious. The history is there, and there has always been dreadful consequence to sow seeds of hatred.


People who hate out of fear and discrimination should feel profoundly ashamed of themsel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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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发表于 2012-6-26 08:48:53 | 只看该作者
#15:
你认为家长们现在还能"回避和压制"吗? 我们能做到的就剩下全力以赴保护好自己的子女,千万别被异类同化,浸袭.
我现在仍然相信你不是同志. 在你说 "我的看法是,沟通和理解永远是解决问题的积极办法,回避和压制只能消极地暂时而表面的“解决”问题。" 之前, 你能否回答一个问题: 你跟同志有过沟通(真正谈论,探讨过性的问题)吗? 如果没有,你凭什么说这些来建议别人那?
sblawsblaw 发表于 2012-6-7 15:21


安省自由党又给家长加了个教育孩子抵御不良学校教育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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