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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纸纱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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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我该抗议,版主剥夺我的私人空间——我有我自己的观点,谁都代表不了,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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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6#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8:24:0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主”无能力避免类似事情发生,‘那么“主”一定有能力原谅你,,,,那是对待一个好人在简单不过的事情。。。。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2-11-3 22: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呵呵,老稀泥在说什么呢?“主”无能力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你怎么知道主没有能力呢?哪个告诉你的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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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7#
发表于 2012-11-4 18:26:41 | 只看该作者
呵呵,老稀泥在说什么呢?“主”无能力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你怎么知道主没有能力呢?哪个告诉你的啊?
纸纱窗 发表于 2012-11-4 18:24



    其实类似的事情。几乎在世界上天天都在发生。。。你给解释解释吧,,上帝很忙。他没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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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8#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8:29: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2-11-4 18:32 编辑

回复 2200# 齐力

你写的很细,总是很耐心,向你学习。
我这里讲的是基督徒关于罪的理解和饶恕的问题,你是基督徒,不需多解释就懂得的
关于林俊那个案,林母很让我震撼! 她刻骨铭心之痛,我们谁也体会不了,一般的母亲,不是严惩罪犯了,说老实话,把罪犯凌迟处死都不解气,但是,这个平凡的母亲,却选择了饶恕!
你我都是信仰坚定的基督徒,你不觉得与这位母亲想比,我们很不好意思讲“宽恕,饶恕”吗?反正我觉得自己对神的信仰不如那位母亲


姊妹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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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9#
发表于 2012-11-4 19:12: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齐力

你写的很细,总是很耐心,向你学习。
我这里讲的是基督徒关于罪的理解和饶恕的问题,你是基督徒,不需多解释就懂得的
关于林俊那个案,林母很让我震撼! 她刻骨铭心之痛,我们谁也体会不了,一般的母亲,不是严惩罪犯了,说老实话,把罪犯凌迟处死都不解气,但是,这个平凡的母亲,却选择了饶恕!
你我都是信仰坚定的基督徒,你不觉得与这位母亲想比,我们很不好意思讲“宽恕,饶恕”吗?反正我觉得自己对神的信仰不如那位母亲

姊妹问安
纸纱窗 发表于 2012-11-4 18:29


谢谢你的美言。希望我是很有耐心的一个人。
已经说了宗教意义上的宽恕和法律意义上的不同。不再赘述。
我自认为修养不够。因此我诚实承认。既没有指责别人不够宽恕,也没有教导别人如何宽恕。所以不存在“很不好意思讲宽恕”。的问题。
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口和行去传播福音,让大家理解上帝的存在和爱。除此以外,信仰是我个人的事情,我不喜欢拿神去指责别人。
自认为不如林妈妈的心境。事发后,我寄过几百块加币给基金,祝福她能得到神的鼓励和安慰。

如果我的帖子有伤到你的地方,请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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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
发表于 2012-11-4 19:14:59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主”无能力避免类似事情发生,‘那么“主”一定有能力原谅你,,,,那是对待一个好人在简单不过的事情。。。。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2-11-3 22:58


谢谢刘版!俺离好人的标准远着咧!用天马行空来形容俺比较确切。: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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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1#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26:5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2-11-4 19:34 编辑
我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口和行去传播福音,让大家理解上帝的存在和爱。
齐力 发表于 2012-11-4 19: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都是网络朋友,当然,你也信基督教,真好,所以,在网络传扬福音是个好方法(我发现),那么您说的“口”就是我们一个字一个字键出来的透着福音的信息,对吗?至于我们在网络里怎么“行”给大家看,这还要讨教你呢

耶稣基督离世前给基督徒的大使命,就是去传福音,现在的话说,就是去“宣教”————今天我们教会还在唱“走出去,向东向西!”那么在网络里,我们怎样行?怎样走?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呢。
当然,如果在这里发这样的帖子,被一些不明就里的网友,说成是灌输或强加,那我无语啦,因为在已经有信仰的弟兄姐妹看来,信上帝是救恩,我们感恩还来不及啊 ——————退一步说吧,至少,网络论坛,就是给人们一个空间,去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想法。我这样说,不知道您是否认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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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19:40:5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纸纱窗 于 2012-11-4 19:42 编辑
信仰是我个人的事情,我不喜欢拿神去指责别人。
齐力 发表于 2012-11-4 19: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姊妹这句话,我听着很耳熟,但那一般都是还没有信基督的朋友和亲友,还有慕道友————常这样跟我们讲的,估计你也听见过,但是此时,在我的帖子里听见——从一个有虔诚信仰、耐心像家姐一样的姊妹手下,一个字,一个字的敲打出来,我很彷徨,也有点困惑,甚至不安:

此言怎讲呢? 您很久没有出现在这里了,近日我的帖子是关注华人都知道的唐先生案,我有感而发,希望能在【圣经】里找到答案和解释,于是前晚找到了圣经里关于耶稣和那个妓女的著名故事,我实在不知为何牵出你这样的思考和评论呢?

愿闻其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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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3#
发表于 2012-11-4 20:15:56 | 只看该作者
[quote]我们都是网络朋友,当然,你也信基督教,真好,所以,在网络传扬福音是个好方法(我发现),那么您说的“口”就是我们一个字一个字键出来的透着福音的信息,对吗?至于我们在网络里怎么“行”给大家看,这还要讨教你呢

耶稣基督离世前给基督徒的大使命,就是去传福音,现在的话说,就是去“宣教”————今天我们教会还在唱“走出去,向东向西!”那么在网络里,我们怎样行?怎样走?这实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呢。
当然,如果在这里发这样的帖子,被一些不明就里的网友,说成是灌输或强加,那我无语啦,因为在已经有信仰的弟兄姐妹看来,信上帝是救恩,我们感恩还来不及啊 ——————退一步说吧,至少,网络论坛,就是给人们一个空间,去表达自己的愿望和想法。我这样说,不知道您是否认同呢?
纸纱窗 发表于 2012-11-4 19:26 [/quote

请看清楚我的帖子,我说让我的口和行传播福音,并没有特别说是通过网络。我本人法律出身,对逻辑我有点讲究,您的发挥让我有点不安。
就我在51的经验来说,我很感谢各版主和很多朋友对我的宽容和爱护。很多人都知道我是基督徒,他们的善意让我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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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4#
发表于 2012-11-4 20:34:39 | 只看该作者
姊妹这句话,我听着很耳熟,但那一般都是还没有信基督的朋友和亲友,还有慕道友————常这样跟我们讲的,估计你也听见过,但是此时,在我的帖子里听见——从一个有虔诚信仰、耐心像家姐一样的姊妹手下,一个字,一个字的敲打出来,我很彷徨,也有点困惑,甚至不安:

此言怎讲呢? 您很久没有出现在这里了,近日我的帖子是关注华人都知道的唐先生案,我有感而发,希望能在【圣经】里找到答案和解释,于是前晚找到了圣经里关于耶稣和那个妓女的著名故事,我实在不知为何牵出你这样的思考和评论呢?

愿闻其详:
纸纱窗 发表于 2012-11-4 19:40


我看过您对唐案子的很多评论,其实您挺唐是您的个人选择。我也欣赏您对唐的宽容(如果您也是唐案的受害人之一)。是的,主耶稣的宽容应该让我们牢记在心,但是,有三点我想说明,第一,宽容的前提是罪人真心忏悔并改正。圣经里的妓女用她的身心赞美主(她用香水给主洗脚),并且她重新做人,因此她以前的罪过得到清洗。第二我觉得精神上的宽容和法律上的赦免不是一回事事(真不好意思再说了)。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如果受害者宽容罪人,那么是值得敬佩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是第三方说,好像有点牵强。(除了神以外)就像我前面说的那样,如果徐曼姐妹您自己也是唐的受害人,那么您的这番言论会有很大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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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5#
 楼主| 发表于 2012-11-4 20:46:50 | 只看该作者
[quote]
请看清楚我的帖子,我说让我的口和行传播福音,并没有特别说是通过网络。我本人法律出身,对逻辑我有点讲究,您的发挥让我有点不安。
齐力 发表于 2012-11-4 20: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您回复的很快,网络就是网络,很方便,是吗?
没错,这里是网络,大家都是网络网事网友网坛网论,所以除非谁特别提到:比如,您在这里告诉大家,你是法律专业(那算是行家了呢,恭喜你,感谢神赐姊妹恩典,并用你的口去传福音。)

言归正传:
“纸纱窗”是网名而已,唯一的目的就是在网络用“口”传福音,分享基督徒信主以后的人生改变,和见证,当然也有困惑,想起什么就讲什么,或是自言自语,或是讨论信仰,也有争辩,这都是好的——我希望积累点经验,现在还不行。应了你那句原话:“ 我(一个基督徒)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口和行去传福音”,我要向你取经呢,比如在法律方面向人传福音,或帮到有需要帮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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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6#
发表于 2012-11-4 21:51:4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
我看过您对唐案子的很多评论,其实您挺唐是您的个人选择。我也欣赏您对唐的宽容(如果您也是唐案的受害人之一)。是的,主耶稣的宽容应该让我们牢记在心,但是,有三点我想说明,第一,宽容的前提是罪人真心忏悔并改正。圣经里的妓女用她的身心赞美主(她用香水给主洗脚),并且她重新做人,因此她以前的罪过得到清洗。第二我觉得精神上的宽容和法律上的赦免不是一回事事(真不好意思再说了)。还有重要的一点是,如果受害者宽容罪人,那么是值得敬佩的一件事情,但是如果是第三方说,好像有点牵强。(除了神以外)就像我前面说的那样,如果徐曼姐妹您自己也是唐的受害人,那么您的这番言论会有很大说服力。 
齐力 发表于 2012-11-4 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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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7#
发表于 2012-11-4 21:57:16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有同感。人类灾难连连,好人不如坏人过得好。上帝在哪里?
要么,根本没有上帝;
要么,上帝的power不够;
要么,上帝不关心这些。

还有什么解释?


其实类似的事情。几乎在世界上天天都在发生。。。你给解释解释吧,,上帝很忙。他没空、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2-11-4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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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8#
发表于 2012-11-4 22:31:25 | 只看该作者
非常有同感。人类灾难连连,好人不如坏人过得好。上帝在哪里?
要么,根本没有上帝;
要么,上帝的power不够;
要么,上帝不关心这些。

还有什么解释?
墨子 发表于 2012-11-4 21:57


上帝不能避免灾难的发生,人们只在灾难发生以后才想起上帝的,,上帝是心灵的寄托,而且各个民族的称谓不一样,有叫。真主的。有叫佛主的。。他们都是劝人向善,抚慰心灵伤痛的作用,信仰者都是以为自己的神是全能的。其实不然,他们误解神了,他们对神的期望太高了,以至于失去自我,迷失在信仰的思想里面。他们极端追求“神"本身。追求神迹。看不见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是神迹。大量时间祈祷,大量金钱修建教堂,难道这就是神的本意么????
    我不是对神不敬畏。我敬畏,,但神是讲理的吧,,不会那么小心眼吧,,,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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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9#
发表于 2012-11-4 22:35:24 | 只看该作者
基督教只认为他们的神是唯一的真神。其他的教好像没有这个坚持。
上帝不能避免灾难的发生,人们只在灾难发生以后才想起上帝的,,上帝是心灵的寄托,而且各个民族的称谓不一样,有叫。真主的。有叫佛主的。。他们都是劝人向善,抚慰心灵伤痛的作用,信仰者都是以为自己的神是全能的。其实不然,他们误解神了,他们对神的期望太高了,以至于失去自我,迷失在信仰的思想里面。他们极端追求“神"本身。追求神迹。看不见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是神迹。大量时间祈祷,大量金钱修建教堂,难道这就是神的本意么????
    我不是对神不敬畏。我敬畏,,但神是讲理的吧,,不会那么小心眼吧,,,呵呵呵呵。。。。。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2-11-4 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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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0#
发表于 2012-11-4 22:49:13 | 只看该作者
基督教只认为他们的神是唯一的真神。其他的教好像没有这个坚持。
墨子 发表于 2012-11-4 22:35


对不起插话了。其实刘版有几句话说的很有道理,特别是那句”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是神迹“。关于教堂和信仰,俺在去年就发过帖子。当时这个话题在老外中讨论非常热火,可惜这里大家不太赶兴趣。 哈哈。

好像犹太教,伊斯兰教都认为他们的神是唯一的。佛教和印度教是多神的。俺不知道说得对不对。
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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