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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pjwy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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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
发表于 2011-12-19 22:32:09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东方华回答。

3. 有没有美国公民在违背自愿原则之下,被剥夺美国公民权的。我对此无资料加以肯定或否定。即使美国没有这样做,也不是说其他国家不可以这样做。仅十天前,加拿大公民部长宣布2100名加拿大公民被剥夺了公民权。 这种剥夺根本不考虑被剥夺者本人自愿还是不自愿。http://info.51.ca/news/canada/2011/12/09/241929.shtml  加拿大,中国或其它国家不是美国殖民地,没有必要处处跟着美国走。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9 14:14


有,1948年到1967年间,有很多美国人在违背自愿原则下被剥夺国籍的。这不妨碍美国国务院自1967年起允许双重国籍,并在1990年起作为国务院政策实行。但是,请注意,凡提供虚假文件而入籍的,并不包含在内,美国国务院有权剥夺这些人骗来的的国籍。

加拿大2千多被剥夺公民权和居留权,是因为这些人涉嫌试图用欺骗手段获取加拿大公民身份或保留其永久居民身份。与此同时,公民身份部还在对近4400名尚未获得公民身份的永久居民进行调查。据称,这些人大多生活在加拿大境外,涉嫌伪造在加拿大境内居住的记录,用以保留其永久居民身份和申请公民身份。如果其中有人被冤枉,完全可以到法院申诉。

请你不要再次以这种明明白白的消息混淆视听,以证明“剥夺”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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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
发表于 2011-12-19 23:24:02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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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随便谈谈 于 2011-12-19 23:41 编辑

回复 150# 东方华

在讨论有关双重国籍时,有人引用到北京大学梁英明教授。由于没有全面阅读梁先生的论著和讲话,我曾误认为梁先生片面引证《大清国籍条例》。拜读了梁先生的讲话,深感惭愧。梁先生是严肃认真并卓有成就的学者,他对“恢复双重国籍”议题的态度非常明确。下面引用网上资料对梁先生的介绍,和梁先生的讲话摘要,以正视听。并表示我对先生的崇高敬意。
http://pkunews.pku.edu.cn/sdpl/2010-06/08/content_177010.htm
1931年,梁英明教授生于印度尼西亚,在雅加达巴城中学高中毕业并留校任教五年后,回国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留系任教。1964年后转到亚非研究所和南亚东南亚研究所,主要研究东南亚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及华人问题。1983-1984年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从事东南亚历史研究。主要著作有《世界华侨华人词典》(副主编)、《华侨华人百科全书》(副主编兼经济卷主编)、《东南亚历史词典》(常务编委)、《战后东南亚华人社会变化研究》、《东南亚近现代史》(合著)以及最新出版的《东南亚史》。此外,作者还有两本自选论文集――《融合与发展》和《东南亚华人研究―新世纪新视野》等以及译著多部。

2010年4月17日  梁英明教授应印度尼西亚民族建设基金会邀请,再次回到印度尼西亚作学术访问,在雅加达和泗水发表有关华人与民族融合问题的演讲。演讲原文很长,有兴趣者可访问以下网址:http://www.qiao-you.com/index.php/article/detail/uid/3397.html  阅读全文。 这里仅摘录结束语部分,供读者判断梁先生的态度。

北京大学梁英明教授演讲:“印尼华人和民族融合问题”  (节选)
(根据2010年4月17日现场录音整理)
... ...
现在,我把我的讲话简单的归纳成几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点,我讲了这么多,我们要与时俱进,看到我们的时代。在座的各位,已经从过去的中国侨民,华侨变成了海外华人,印尼公民,这个一定要很明确的,在政治上没有什么含糊的。过去周恩来总理在1955年时候,他很有远见,坚持这个看法,在中国文化大革命时候有人反对,现在证明周恩来总理这个看法还是对的。不能够含糊,如果含糊,中国的外交政策就会出现很多很多问题,对海外华人是很不利的。刚才讲的,我们要站得更高更远来看,海外移民是正常现象,海外华人移民像其它国家的移民一样,都要经过这个过程,第一代移民往往坚持中国文化传统,到第二代第三代慢慢与其它文化交融,这是很自然的,必然的。
    第二点,我希望印尼的领导人,有识之士,与华人更多的沟通,就是要认识到,印尼华人是热爱印尼的,是愿意成为印尼的好公民,就是刚才余增寿主席也讲过的,我们要成为印尼好公民,为这个国家作出贡献。同样的,作为印尼的领导人,代表国内各族的利益,应该善待华人,应该相信华人,我们的利益是在印尼,我们的前途在印尼,我们的子孙也是要生活在印尼。我不说个别的人会移民去外国。从整体来讲,这个种族集团,这个族群,一定会在这里生根发芽,要为印尼作出应有的贡献,我相信这一点。所以,不要怀疑或者顾虑所谓华人“再华化”、或“重新中国化”,回到50年代那样,那是不可能的。我可以负责任的讲,中国政府也不希望这样,也不会要求这样做(掌声)。这是很明确的,不会要求华人重新成为中国籍,再回到中国,绝对不会。当然,大家要理解,这样新的观念,我认为,是站得比较高,看得比较远,以历史的眼光看问题,但不排除个别的人,包括中国个别的地方官员,没有认识这一点,或者思想上没有想清楚,说的话不恰当,我希望大家能理解。我们要多多向他们介绍情况,多多教育他们。我们在国内就是常常作这种工作,对地方的官员作解释。他们有的人想:华人过去是我们的亲戚呀,朋友呀,怎么会变成外国人,想不通,这是很正常的。我姐姐还在印尼,在国籍上,我是外国人,家庭关系上我们还是同胞姐弟。这在世界各国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希望印尼朋友也能够这样看,对华人也要相信绝大多数会这样做。如果有个别华人违反印尼法律,做不好的事情,这是个人的事情,应该按照印尼法律处理,这是与所有华人没有关系,我们希望多做这样的工作。
第三点,我要说的就是所谓华人问题,包括在印尼或是外国也好,是长期存在的民族矛盾、冲突问题、我们叫做华人问题。它是每个国家的内政问题,华人既然是印尼公民,华人问题就是印尼的内政问题,不是外交问题,不要把外交和内政混在一起,混为一谈。我说这一点,包括中国政府,印尼政府,都不要把印尼华人问题当作外交问题,更不要把华人问题当作政治筹码,在外交上来讨价还价。中国中央政府不会这样做,外交是外交,外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尼共和国政府之间的两国的关系。..... ....
第四点,最后一个问题是,我想讲,既然海外华侨已经变成海外华人,中国政府就不会要求海外华人要为中国做什么,你们没有这个义务一定要做什么,中国政府没有这个权力。如果大家要到中国投资贸易,中国当然很欢迎,那是因为中国是很大的市场。我们在发展中,有很多机会赚钱的。如果同样都能够赚钱,到中国能够赚10%,到别的国家也能够赚10%,我相信,华人有一种感情,会到中国投资,这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中国投资是赔钱的,到别的国家能够赚大钱,要海外华人把钱拿到中国投资,我们的企业家会这样做吗?当然不会这样做。中国政府也不能这样要求。对中国政府来讲,我们的任务就是改善投资环境,改善我们的法制,来使更多的海外企业,包括华人企业来中国投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把华侨当作统一战线的对象,那是历史,已经过去了。不能把华侨和华人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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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8#
发表于 2011-12-20 00:07: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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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随便谈谈 于 2011-12-20 00:12 编辑
3. 对于美国籍,只要他人没有主动提出放弃,美国政府剥夺了几个人的国籍??!!请给出实例???!!!

东方华 发表于 2011-12-19 09: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另一位读者在#226, 回答了你的问题。转抄原文如下:
maiko51 说:有,1948年到1967年间,有很多美国人在违背自愿原则下被剥夺国籍的。这不妨碍美国国务院自1967年起允许双重国籍,并在1990年起作为国务院政策实行。但是,请注意,凡提供虚假文件而入籍的,并不包含在内,美国国务院有权剥夺这些人骗来的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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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9#
发表于 2011-12-20 00:1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东方华

    第二点,我希望印尼的领导人,有识之士,与华人更多的沟通,就是要认识到,印尼华人是热爱印尼的,是愿意成为印尼的好公民,就是刚才余增寿主席也讲过的,我们要成为印尼好公民,为这个国家作出贡献。同样的,作为印尼的领导人,代表国内各族的利益,应该善待华人,应该相信华人,我们的利益是在印尼,我们的前途在印尼,我们的子孙也是要生活在印尼。我不说个别的人会移民去外国。从整体来讲,这个种族集团,这个族群,一定会在这里生根发芽,要为印尼作出应有的贡献,我相信这一点。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9 23:24


本人对梁教授也不了解,不过一个北大的教授,为政府背背书,是可以理解的。整篇说辞其实没有什么说服力,对比上面一段引文,看他在另一个场合的透露的信息:

  4.夜空漫游:梁教授:印尼华人对生活前景是否乐观?这两年回国的
人约有多少?
  【梁英明】:印尼的华人现在对他们的生活前景还是很忧虑的,主要担
心政局不稳。但是现在他们也很难离开,因为他们的产业都在印尼。这两
年没有多少人从印尼回来,在98年5月份的动乱以后,离开印尼的华人主要
去了新加坡和澳大利亚。
http://www2.qglt.com.cn/wsrmlt/jbft/2001/07/072501.html

可见他的套话是没有什么价值的。看到吗,华人回不了国,只好去其它地方。中国政府牺牲华侨利益,想消除东南亚政府的“疑虑”,无疑是惨败的。东南亚各国反华事件层出不穷,华人惨遭杀害,政府一声不吭,让个老教授出来打圆场,有用吗?

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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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周恩来总理在1955年时候,他很有远见,坚持这个看法,在中国文化大革命时候有人反对,现在证明周恩来总理这个看法还是对的。不能够含糊,如果含糊,中国的外交政策就会出现很多很多问题,对海外华人是很不利的。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9 23:24


早在文革就有人反对,为什么我们不知道,那时我们都在国内啊?谁又代表了我们把反对意见压下去了?外交政策会出什么问题,和加拿大,美国政府有关吗?对海外华人不利,有什么不利?老教授不是不敢说,是因为说不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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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
发表于 2011-12-20 00:23:04 | 只看该作者
另一位读者在#226, 回答了你的问题。转抄原文如下:
maiko51 说:有,1948年到1967年间,有很多美国人在违背自愿原则下被剥夺国籍的。这不妨碍美国国务院自1967年起允许双重国籍,并在1990年起作为国务院政策实行。但是,请注意,凡提供虚假文件而入籍的,并不包含在内,美国国务院有权剥夺这些人骗来的的国籍。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20 00:07


你需要明确的范围才行吗?你在讲述国籍时有犯法的前提?

对于美国籍,在不犯法的前提下,只要他人没有主动提出放弃,美国政府剥夺了几个人的国籍??!!请给出实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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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发表于 2011-12-20 00:29:10 | 只看该作者
另一位读者在#226, 回答了你的问题。转抄原文如下:
maiko51 说:有,1948年到1967年间,有很多美国人在违背自愿原则下被剥夺国籍的。这不妨碍美国国务院自1967年起允许双重国籍,并在1990年起作为国务院政策实行。但是,请注意,凡提供虚假文件而入籍的,并不包含在内,美国国务院有权剥夺这些人骗来的的国籍。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20 00:07


而美国政府这段时间内所依据的法案在1967年被推翻。美国政府对自己的公民可真没那种“老子就是这样,你敢怎样”的态度。本人给你讲的故事,你恐怕没好好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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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发表于 2011-12-20 00:32: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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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华 于 2011-12-20 00:37 编辑
回复  东方华

在讨论有关双重国籍时,有人引用到北京大学梁英明教授。由于没有全面阅读梁先生的论著和讲话,我曾误认为梁先生片面引证《大清国籍条例》。拜读了梁先生的讲话,深感惭愧。梁先生是严肃认真并卓有成就的学者,他对“恢复双重国籍”议题的态度非常明确。下面引用网上资料对梁先生的介绍,和梁先生的讲话摘要,以正视听。并表示我对先生的崇高敬意。
http://pkunews.pku.edu.cn/sdpl/2010-06/08/content_177010.htm
1931年,梁英明教授生于印度尼西亚,在雅加达巴城中学高中毕业并留校任教五年后,回国考入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留系任教。1964年后转到亚非研究所和南亚东南亚研究所,主要研究东南亚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历史及华人问题。1983-1984年作为访问学者在美国哈佛大学哈佛燕京学社从事东南亚历史研究。主要著作有《世界华侨华人词典》(副主编)、《华侨华人百科全书》(副主编兼经济卷主编)、《东南亚历史词典》(常务编委)、《战后东南亚华人社会变化研究》、《东南亚近现代史》(合著)以及最新出版的《东南亚史》。此外,作者还有两本自选论文集――《融合与发展》和《东南亚华人研究―新世纪新视野》等以及译著多部。

2010年4月17日  梁英明教授应印度尼西亚民族建设基金会邀请,再次回到印度尼西亚作学术访问,在雅加达和泗水发表有关华人与民族融合问题的演讲。演讲原文很长,有兴趣者可访问以下网址:http://www.qiao-you.com/index.php/article/detail/uid/3397.html  阅读全文。 这里仅摘录结束语部分,供读者判断梁先生的态度。

北京大学梁英明教授演讲:“印尼华人和民族融合问题”  (节选)
(根据2010年4月17日现场录音整理)
... ...
现在,我把我的讲话简单的归纳成几点,供大家参考。
    第一点,我讲了这么多,我们要与时俱进,看到我们的时代。在座的各位,已经从过去的中国侨民,华侨变成了海外华人,印尼公民,这个一定要很明确的,在政治上没有什么含糊的。过去周恩来总理在1955年时候,他很有远见,坚持这个看法,在中国文化大革命时候有人反对,现在证明周恩来总理这个看法还是对的。不能够含糊,如果含糊,中国的外交政策就会出现很多很多问题,对海外华人是很不利的。刚才讲的,我们要站得更高更远来看,海外移民是正常现象,海外华人移民像其它国家的移民一样,都要经过这个过程,第一代移民往往坚持中国文化传统,到第二代第三代慢慢与其它文化交融,这是很自然的,必然的。
    第二点,我希望印尼的领导人,有识之士,与华人更多的沟通,就是要认识到,印尼华人是热爱印尼的,是愿意成为印尼的好公民,就是刚才余增寿主席也讲过的,我们要成为印尼好公民,为这个国家作出贡献。同样的,作为印尼的领导人,代表国内各族的利益,应该善待华人,应该相信华人,我们的利益是在印尼,我们的前途在印尼,我们的子孙也是要生活在印尼。我不说个别的人会移民去外国。从整体来讲,这个种族集团,这个族群,一定会在这里生根发芽,要为印尼作出应有的贡献,我相信这一点。所以,不要怀疑或者顾虑所谓华人“再华化”、或“重新中国化”,回到50年代那样,那是不可能的。我可以负责任的讲,中国政府也不希望这样,也不会要求这样做(掌声)。这是很明确的,不会要求华人重新成为中国籍,再回到中国,绝对不会。当然,大家要理解,这样新的观念,我认为,是站得比较高,看得比较远,以历史的眼光看问题,但不排除个别的人,包括中国个别的地方官员,没有认识这一点,或者思想上没有想清楚,说的话不恰当,我希望大家能理解。我们要多多向他们介绍情况,多多教育他们。我们在国内就是常常作这种工作,对地方的官员作解释。他们有的人想:华人过去是我们的亲戚呀,朋友呀,怎么会变成外国人,想不通,这是很正常的。我姐姐还在印尼,在国籍上,我是外国人,家庭关系上我们还是同胞姐弟。这在世界各国都是很正常的事情。我希望印尼朋友也能够这样看,对华人也要相信绝大多数会这样做。如果有个别华人违反印尼法律,做不好的事情,这是个人的事情,应该按照印尼法律处理,这是与所有华人没有关系,我们希望多做这样的工作。
第三点,我要说的就是所谓华人问题,包括在印尼或是外国也好,是长期存在的民族矛盾、冲突问题、我们叫做华人问题。它是每个国家的内政问题,华人既然是印尼公民,华人问题就是印尼的内政问题,不是外交问题,不要把外交和内政混在一起,混为一谈。我说这一点,包括中国政府,印尼政府,都不要把印尼华人问题当作外交问题,更不要把华人问题当作政治筹码,在外交上来讨价还价。中国中央政府不会这样做,外交是外交,外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尼共和国政府之间的两国的关系。..... ....
第四点,最后一个问题是,我想讲,既然海外华侨已经变成海外华人,中国政府就不会要求海外华人要为中国做什么,你们没有这个义务一定要做什么,中国政府没有这个权力。如果大家要到中国投资贸易,中国当然很欢迎,那是因为中国是很大的市场。我们在发展中,有很多机会赚钱的。如果同样都能够赚钱,到中国能够赚10%,到别的国家也能够赚10%,我相信,华人有一种感情,会到中国投资,这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中国投资是赔钱的,到别的国家能够赚大钱,要海外华人把钱拿到中国投资,我们的企业家会这样做吗?当然不会这样做。中国政府也不能这样要求。对中国政府来讲,我们的任务就是改善投资环境,改善我们的法制,来使更多的海外企业,包括华人企业来中国投资。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把华侨当作统一战线的对象,那是历史,已经过去了。不能把华侨和华人混为一谈。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9 23:24


他当时是代表官方说话,如果他不这样说他知道其结果。

可当他回到中国说出一个庶民的话,你怎么不引用??!!http://view.onlinecd.net.cn/Channel/201104/20110419/327790.html

你不是说你是庶民百姓吗??!!你为谁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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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3#
发表于 2011-12-20 00:45:42 | 只看该作者
你需要明确的范围才行吗?你在讲述国籍时有犯法的前提?

对于美国籍,在不犯法的前提下,只要他人没有主动提出放弃,美国政府剥夺了几个人的国籍??!!请给出实例???!!!
东方华 发表于 2011-12-20 00: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948年到1967年间,有很多美国人在违背自愿原则下被剥夺国籍的。这个信息是#226帖的作者提供的。至于这条信息的真伪,以及这些在1948年到1967年间被剥夺国籍的美国人有没有犯法,#226帖的作者可以直接回答你。我不能代替他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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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4#
发表于 2011-12-20 00:51:3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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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华 于 2011-12-20 00:52 编辑
1948年到1967年间,有很多美国人在违背自愿原则下被剥夺国籍的。这个信息是#226帖的作者提供的。至于这条信息的真伪,以及这些在1948年到1967年间被剥夺国籍的美国人有没有犯法,#226帖的作者可以直接回答你。我不能代替他作答。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20 00:45


他已经很明确的回答你了。你在你自己都搞不清的情况下,回答什么问题?!

而美国政府这段时间内所依据的法案在1967年被推翻。美国政府对自己的公民可真没那种“老子就是这样,你敢怎样”的态度。本人给你讲的故事,你恐怕没好好听吧?
maiko51 发表于 2011-12-20 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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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发表于 2011-12-20 00:57:13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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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随便谈谈 于 2011-12-20 00:59 编辑
他当时是代表官方说话,如果他不这样说他知道其结果。

可当他回到中国说出一个庶民的话,你怎么不引用??!!

你不是说你是庶民百姓吗??!!你为谁说话??!!
东方华 发表于 2011-12-20 00:3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可以对梁先生的讲话,做出你自己的理解。那是你自己的事。
我愿意同时了解梁先生作为庶民的讲话。你可以告诉我梁先生什么时候曾讲过,他要否定现行国籍法,承认中国公民双重国籍的。
我是庶民百姓,我为自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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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发表于 2011-12-20 01:11:2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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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华 于 2011-12-20 01:31 编辑
我愿意同时了解梁先生作为庶民的讲话。你可以告诉我梁先生什么时候曾讲过,他要否定现行国籍法,承认中国公民双重国籍的。
我是庶民百姓,我为自己说话。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20 00:57


他只是讲述了一个事实 - 清朝是血统论。这个事实通过孙中山的实例得到证实。

你能给一个支持的你实例吗?

你认为你为庶民说话,可是仅仅在此主题中就有至少5个网友怀疑的真实身份,你的话可信吗?

这是其中一个网友对你的评价(222帖):

如果你真是如你所说的你, 你就是一个被人卖了还替人数钱的SB。
但从你所发的贴子可以看出,你并不这么简单,你用这个ID发的27贴,基本都在这主题里,而且引经据典地维护新签证中心,你并不单纯。
估计你就是那和中国大使馆关系密切的渥太华的女间谍,工作被开除了,那着EI,现在签证中心的挂在你名下,估计你就是小股东之一,你发愁的是30元服务费收回来后怎样分配吧?
铲刀磨铰剪 发表于 2011-12-19 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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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7#
发表于 2011-12-20 01:41:5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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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随便谈谈 于 2011-12-20 01:54 编辑
他只是讲述了一个事实 - 清朝是血统论。这个事实通过孙中山的实例得到证实。
梁先生真实地描述了历史。清朝是100年前的事。你最好生活在今天。
你能给一个支持的你实例吗?
梁先生在印尼的讲话,已经明确地表明了他的态度。任何人都不会误读。除非是把自己的主观猜测强加到梁先生身上。

你认为你为庶民说话,
我从没说过为其他人说话,再说一遍,我为自己说话。

可是仅仅在此主题中就有至少5个网友怀疑的真实身份,你的话可信吗?
别人对我做什么猜测,那是他们的事,与我有什么关系。我的话信不信由你,每个读者可以自由判断。我在这里的回答,不止是给你看的,更是给所有读者看的。至于你的话,我认为基本上不可信。你的主观猜测和对别人的误读,实在太多了。

这是其中一个网友对你的评价(222帖):
这个网友的评价不仅有主观猜测的成分,更有骂人的话(如SB)。对于骂人的帖子,我一律不予回答。
东方华 发表于 2011-12-20 01: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做为回答#236,这样回答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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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8#
发表于 2011-12-20 01:51:0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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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华 于 2011-12-20 01:56 编辑
做为回答#236,这样回答够了吗。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20 01:41


孙中山的实例是主观猜测吗?

不过你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使领馆不用你真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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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
发表于 2011-12-20 02:15:5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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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随便谈谈 于 2011-12-20 02:19 编辑
孙中山的实例是主观猜测吗?

不过你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使领馆不用你真是浪费!
东方华 发表于 2011-12-20 01: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孙中山的实例,因为我没有看到梁先生在哪里提到过孙中山的实例。至于其他人提到这个例子,我需要通过可靠的信息来源证实。
你提孙中山的例子是要说明什么呢?孙中山生活在大清朝。难道你要中国把国籍法改回到大清朝的吗?孙中山先生当年领导国民革命推翻大清朝,难道他的奋斗目标是希望今天再把法律改回大清朝吗?
我没什么水平,无非庶民而已。我不喜欢使领馆的工作, 因为使领馆的工作人员经常要面对一些无赖之徒。我可没有兴趣去对付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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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发表于 2011-12-20 11:34:21 | 只看该作者
以前在代理处代办,15刀+50刀,停车方便,不用等待,非常非常方便。

现在,前面是一分不能少,33.9刀是完完全全额外的,对于在代理处办理的,不多任何服务。

令人不解的是,以前代办处可以帮填表、送、取,这么好的服务仅仅收15刀。现在一切都送上门去,却要收30加税。这34刀到底有哪门子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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