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把“娼妓”与”性工作者”划上等号?并将“皮条客”类推为“经纪人”?我不能,那是对正经职业者的羞辱和亵渎,曾几何时,这个“性福”的世界,道德底线已然溃不成军!去年12.20.加拿大最高法院以9比0一致裁定,推翻反娼妓法,称“三禁”(禁妓寨、禁皮条客盘剥、禁街头拉客)违背宪法中保障人身安全的大原则,迫使娼妓沦落街头面对更多危险.面对“脐下三寸”,这个以法治国之邦在太多纵横交错的发网下,暴露出太多的无奈和可笑。
前渥太华警察总长、现任参议员怀特建议加拿大效法北欧模式,打嫖客放妓女,但“性工作者团体”对此说不,那对妓女更不利、更危险,也坏了她们的生意、有商无市,且嫖客多帶有施予的变态心理,娼妓亦以弱者姿態作為行銷手段,所以合法娼妓失去了吸引力。因此她们反对嫖妓过程对任何一方定罪,甚至要求,任何国会研究或咨询都要听取妓女的意见。老总长说:「所以我试图告诉她们:我们也不想你们留在黑巷中,所以呢,给你们一个更安全的环境,同时,也不放过嫖客。」前年反买淫行动,首都警方逮捕205名嫖客中,相当的人带有枪、电枪\绑缚用品和迷奸药,解禁后可能会令警方难以执法打击犯罪。“三禁”将失效,反卖淫者和政府是否无计可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政府有招:可制定严格条例、附例作为平衡,依据程序你来我挡,人人有事做,律师法官有饭吃。要我说,卖淫本是高风险,政府限令未必能害,合法化未必能保,倒不如从此卖淫光明正大,堂而皇之请保镳司机会计师,警察为妓保驾护航,妓寨门口摄像头高悬,所有嫖客全部映入,来一个抓一个,来两个抓一双。
徐 曼 发表于 2011-10-31 21:45
这也是民主走入了死胡同,也是民主的悲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