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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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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新闻版稀泥刘就是这样的“和稀泥”,这样的“公正”?!

 
31#
发表于 2011-7-14 19:26:49 | 只看该作者
我眼花了,东方兄弟太多,记不清了!
miketwo 发表于 2011-7-14 03: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哪里是兄弟太多,明明是子孙太多,何其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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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14:33:5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明 于 2011-7-25 15:56 编辑
哪里是兄弟太多,明明是子孙太多,何其多也?
C罗 发表于 2011-7-14 20:26


你想把你自己当成你自己的子孙,没人栏你。

至于东方, 自然兄弟多,人口也众多。这是公认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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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2011-7-25 16:46:38 | 只看该作者
你想把你自己当成你自己的子孙,没人栏你。

至于东方, 自然兄弟多,人口也众多。这是公认的事实。
东方明 发表于 2011-7-25 15:3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东方子孙们,何其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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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18:23:2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明 于 2011-7-25 22:33 编辑
我的东方子孙们,何其多也?
C罗 发表于 2011-7-25 17:46


那个洋面土身的歪脖子,是不是想像杨教授一样,搞一个辈份乱伦图?

l翁帆父亲迎娶杨振宁重孙女:后果很严重! ZT


据报道,翁帆父亲翁云光接受采访时说:他们完全理解和支持我的选择,小杨愿意为照顾我的晚年生活作出牺牲,这是一种美德,也是光荣,希望媒体尊重我们的选择,不要给我和杨振宁玄(重?)孙女造成压力。

现在是法治社会了。从法律上,人家合理合法。从情感上,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爱情。不是有一种情感叫“洛丽塔”吗?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情往往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从医学伦理上,注意是医学伦理上,翁帆和杨翁没有血缘关系,翁帆父亲自然也和那位18岁的重孙女没有血缘关系。
另外需要了解的是,虽然我国的法定婚龄是女子20岁,但考虑到“小杨”应该是美国人,如果在美结婚的话只要满16岁就可以了,而且有的州规定只要父母同意,未成年也可以结婚。

改革开放30年,成果现在很丰硕,至少人的思想解放了。谁说中国不尊重人权,这个婚姻就是最尊重人权。保守的美国人在这段婚姻面前相当形悴。开放的欧洲人在二人面前自叹弗如。

完婚之后,这一家子见面应以名字相称。因为翁帆是杨振宁的太太,那么翁父就是杨振宁的岳父,杨振宁就是翁帆的老公,同时杨振宁是翁父的女婿,小杨是杨振宁的重孙女,杨振宁是小杨的曾祖父。等小杨与翁父结婚之后,那么小杨就成了杨振宁的岳母,翁父就成了杨振宁的重孙女婿,杨振宁就成了小杨的女婿,同时成了翁父的曾岳祖父。这样一来,小杨既然是翁父的老婆,那翁帆应该叫小杨妈妈,也就是说翁帆是小杨的女儿,这就是说,杨振宁的老婆是自己重孙女的女儿,就是说杨振宁和自己玄孙女结婚了。翁帆既然是小杨的曾祖父的老婆,那么小杨应该叫翁帆曾祖奶奶。也就是说翁帆既是小杨的女儿,又是小杨的妈的奶奶,小杨的女儿应该管小杨的曾祖奶奶叫高祖奶奶,小杨的曾祖奶奶应该管小杨的女儿叫玄孙女,所以说翁帆应该管自己叫高祖奶奶同时管自己叫玄孙女。杨振宁既然和自己的重孙女(也就是小杨的女儿——翁帆)结婚了,那么杨振宁应该管小杨叫岳母,不知道杨振宁的儿子还在不在,如果在的话,那杨振宁的儿子(简称杨儿)应该叫小杨外婆,但小杨是管杨儿叫爸爸的,也就是说杨儿应该叫自己的女儿外婆,小杨应该叫自己的爸爸外孙。我们再来看看翁父,翁父娶了杨儿的女儿(小杨),那么翁父是杨儿的女婿,前面说了,杨振宁是翁父的女婿,这就是说杨振宁是自己儿子女婿的女婿。翁帆嫁给了杨振宁,那么杨儿管翁帆叫妈妈,杨儿就是翁帆的儿子,前面又说了翁帆是小杨的女儿,那么翁帆就是杨儿女儿的女儿,就是说杨儿就是翁帆的外祖父。

晕了吗?老实告诉你,为了防止出错,我修改上一段花了半小时!

如果你已经晕了,不妨祝福他们婚姻幸福,爱情甜蜜。如果你还没有晕,智商应有140,投拜杨翁门下研究理论物理为时未晚。
杨振宁、翁帆、翁帆父亲和小杨的辈份伦理图
http://skytalks.org/archives/246.htmlhttp://skytalks.org/archives/246.html[/ur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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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2011-7-25 18:29:5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顺 于 2011-7-25 22:37 编辑

稀泥刘的影子出来搭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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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1-7-25 19:53:01 | 只看该作者
多胞胎在上边发言,是不是证实多胞有理,乱搞光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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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011-7-25 21:16:3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明 于 2011-7-25 22:31 编辑

低胸的,你是不是也想像杨教授一样,搞一个辈份乱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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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1-10-10 15:04:33 | 只看该作者
多胞胎在上边发言,是不是证实多胞有理,乱搞光荣?
miketwo 发表于 2011-7-25 20:53

: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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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1-10-10 15:15:43 | 只看该作者
八婆?:laugh:
你别说,还真挺贴切!
俺也觉得east sun同学有时候很八婆。
east sun同学,可千万不要告牧版说我侮辱谩骂了你哦,这罪名俺承受不起。
俺是真的认为八婆做为形容词用不算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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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12:48: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强 于 2011-10-18 17:55 编辑
八婆?
你别说,还真挺贴切!
俺也觉得east sun同学有时候很八婆。
east sun同学,可千万不要告牧版说我侮辱谩骂了你哦,这罪名俺承受不起。
俺是真的认为八婆做为形容词用不算骂人。
dlstbwzg007 发表于 2011-10-10 16:15


既然你认为不算骂人,那八婆就请你留着自用如何?

怪不得你被禁止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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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1-10-18 20:56:32 | 只看该作者
既然你认为不算骂人,那八婆就请你留着自用如何?

怪不得你被禁止发言。
东方强 发表于 2011-10-18 13:4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八婆,俺与你共用,如何?
俺被禁止发言是虫虫包庇骂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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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1:16:38 | 只看该作者
八婆,俺与你共用,如何?
俺被禁止发言是虫虫包庇骂人者。
占领华尔街 发表于 2011-10-18 21:56


这么说,你就是dlstbwzg007 。

你说:俺是真的认为八婆做为形容词用不算骂人。

那就请你自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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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1-10-18 21:35:09 | 只看该作者
这么说,你就是dlstbwzg007 。

你说:俺是真的认为八婆做为形容词用不算骂人。

那就请你自用吧。
东方强 发表于 2011-10-18 22: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俺说了,俺和你共用。
俺认为不算骂人当然会用出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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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8 21:42:18 | 只看该作者
俺说了,俺和你共用。
俺认为不算骂人当然会用出去啦。
占领华尔街 发表于 2011-10-18 22:35


你认为八婆做为形容词用不算骂人,那是你自由和权利,敬请你自用,八婆。

但我认为其就是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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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1-10-18 21:44: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占领华尔街 于 2011-10-18 22:47 编辑
你认为八婆做为形容词用不算骂人,那是你自由和权利,敬请你自用,八婆。

但我认为其就是骂人。
东方强 发表于 2011-10-18 22: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我说了都不算,最终决定权在版主。
而且,那件事,确实是你很八婆,是你的错,而不是老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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