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中立简单,注册一个白衣马甲上啊,不过俺小从 明人不干暗事。 从来就没救世主 发表于 2011-6-15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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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 俺今天还真跟你个小屁孩较个真。 你再说一遍,你究竟说了50%没有? 做人做到你这份上不觉得羞耻吗? 清风如约 发表于 2011-6-13 19:38
又捉到一个整天想发财的难民了。 我在 发表于 2011-6-14 23:59
回复 NihaoChina 作为过路的,我尽量采取中立,不take sides,可能的话,开些玩笑罢了。 其实,论坛里面的辩论,难免有些激烈的语言,但是由于恶言相向和人参攻击甚至用骂人的语言就是太过分了。版主的工作之一就是要制止恶言相争,把他们制裁:该关禁闭的关禁闭,该送进监的送进监。 因为骂人而被制裁,被关禁闭,被送进“监”,也不是件光彩的事。 陆仁 发表于 2011-6-16 08:58
凭你这一句,在下可要提出不同的意见啦。 要是小牧一不小心,真的让你当了个小版主的话,你就是“身在江湖”了,可你真的不能take sides。要是你有支持一方,而压抑另一方,就不算是公平合理的“支持公道”了。 要是你不愿意中立,你主持不了公道,我想你是难以胜任当版主的。 在下不反对你表达你自己,但你还得穿上“马甲”不可。 陆仁 发表于 2011-6-16 08:37
又舔着脸吹泡泡了吧。你就是公平正义? “我在”的无赖嘴脸已经被剥的大白天下,你却说他是被围攻。 俺语重心长的说:小葱同学,你什么时候能长大啊! 清风如约 发表于 2011-6-16 09:53
你太喜欢纠缠于人事了,这对你没什么好处,虽然很过瘾。同样是“版主”,你这个“版主”既没声望,也没威望,既被网友指责,又被版规处罚,你损害的不仅是自己的脸面,还是51这块牌子。 给你忠告: 1、好好经营自己的自留地,对得起自己当初的申请,也对得起网管对你的信任; 2、少参与网友间的人事纠纷,你的才力和阅历尚没到那个层级; 3、如果行的话,有时间多构思一些有价值的东西,不要老是钻研“权”术。 紫黄 发表于 2011-6-16 07: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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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6-16 09:31 上传
回复 NihaoChina 作为过路的,我尽量采取中立,不take sides,可能的话,开些玩笑罢了。 其实,论坛里面的辩论,难免有些激烈的语言,但是由于恶言相向和人参攻击甚至用骂人的语言就是太过分了。版主的工作之一就是要制止恶言相争,把他们制裁:该关禁闭的关禁闭,该送进监的送进监。 因为骂人而被制裁,被关禁闭,被送进“监”,也不是件光彩的事。 陆仁 发表于 2011-6-16 08: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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