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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加东老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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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无欺骂人的话是不是形容他自己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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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发表于 2011-6-10 20:07:10 | 只看该作者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版主就了不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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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发表于 2011-6-10 20:09:19 | 只看该作者
阿欺真幸福哟,得了这么个好阿姨。罢,阿魁不用急着编派啦,俺娃现在有人疼着呢
噢不,好像差辈啦!MM您该是阿欺他爷爷的小二还是小三了的,该叫阿姨奶吧?你可得多疼俺娃个2次方哦!
孙不懂慢吞吞 发表于 2011-6-10 20:52

可惜人家只认你啊。我是很嫉妒你的。:-(
不过,阿魁这次确实有些过了。
看看人家小牧,被骂的次数,何止他的千倍。
你不是也说,对版主不满意,可以把他骂下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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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发表于 2011-6-10 20:10:57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你们骂架的手法很成熟。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10 21:04

真不知该如何说你好:laugh:
还是引用54楼最后的那句话吧,坦白地说是为了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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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20:14:05 | 只看该作者
真不知该如何说你好
还是引用54楼最后的那句话吧,坦白地说是为了你好。
单枪匹马 发表于 2011-6-10 21:10

没有人对是非的鉴别的能力那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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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发表于 2011-6-10 20:16:50 | 只看该作者
看来你们骂架的手法很成熟。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10 21:04



厉害,以一当十,不对,应该是以一抵百,佩服佩服,“阴敬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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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20:18:30 | 只看该作者
可惜人家只认你啊。我是很嫉妒你的。
不过,阿魁这次确实有些过了。
看看人家小牧,被骂的次数,何止他的千倍。
你不是也说,对版主不满意,可以把他骂下去吗?
wuliaomm 发表于 2011-6-10 21:09

51骂手在这个贴子上大集中,不是要把我这个版主骂下去,而是要保住他们在51的骂人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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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发表于 2011-6-10 20:18:36 | 只看该作者
厉害,以一当十,不对,应该是以一抵百,佩服佩服,“阴敬阴敬”!!!
8号 发表于 2011-6-10 21:1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也算是个人才,骂架功夫天下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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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发表于 2011-6-10 20:18:3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对是非的鉴别的能力那么差。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10 21:14

你为什么不先想想别人的话再来答辩呢?:laugh:
老板不是请你来鉴别是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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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20:20:26 | 只看该作者
你为什么不先想想别人的话再来答辩呢?
老板不是请你来鉴别是非的。
单枪匹马 发表于 2011-6-10 21:18

我能鉴别是非,你能不能我就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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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发表于 2011-6-10 20:22:4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miketwo 于 2011-6-10 21:28 编辑

版主开帖骂人就是前无古人后无来都了,号召网民投票骂人更是匪夷所思,真是好创意呀。民主就是做这些污秽事的么?民主又被你玩弄于股掌之间了!
民主,多少罪恶假汝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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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20:23:26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10 21:26 编辑
51骂手在这个贴子上大集中,并不是要把我这个版主骂下去,而是要保住他们在51的骂人特权。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10 21:18
厉害,以一当十,不对,应该是以一抵百,佩服佩服,“阴敬阴敬”!!!
8号 发表于 2011-6-10 21:16

难怪人家不认你这个小弟,看来你还没有从变态思维当中走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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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发表于 2011-6-10 20:24:23 | 只看该作者
民主是个大狗蛋儿!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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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楼主| 发表于 2011-6-10 20:28:2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nihaoquebec 于 2011-6-10 21:30 编辑
51骂手在这个贴子上大集中,并不是要把我这个版主骂下去,而是要保住他们在51的骂人特权。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10 21:18
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版主就了不起呀!
miketwo 发表于 2011-6-10 21:07

你骂了我不下十贴子吧,我一贴也没有回骂你。
这你放心,这个网站上有你miketwo,就没有我这个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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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11-6-10 20:28:57 | 只看该作者
我能鉴别是非,你能不能我就不知道了。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10 21:20

好了,到此为止吧。我服了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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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发表于 2011-6-10 20:30:11 | 只看该作者
你骂了我不下十贴子吧,我一贴也没有回骂你。
这你放心,这个网站上有你miketwo,就没有我这个版主。
nihaoquebec 发表于 2011-6-10 2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根本没把你当什么版主,也没正眼看过你!你不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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