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质问小牧,何谓涉功言论?

查看数: 5486 | 评论数: 48 | 收藏 0
关灯 | 提示:支持键盘翻页<-左 右->
    组图打开中,请稍候......
发布时间: 2011-4-8 08:57

正文摘要:

6、        遵守51网站的规定,所发的文帖如违反规定(如涉及****功),将予删除; 这就是超级版主小牧在51论坛打压法轮功的所谓规定吗? 凡是规定,都必须写的清楚明白,让人一看 ...

回复

痛扁五毛奴 发表于 2011-4-11 15:11:17
移民加拿大以为到了天堂,想不到上51论坛又进了地狱。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4: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啥,让小牧折腾去吧。早晚惹出事来,他和他的老板一块进监狱。
我在 发表于 2011-4-9 12:47:51
谢谢LZ提醒。在艾未未的事情上,我自查还是十分注意平衡的,不会仅删一方面的言论。LZ要知道的是,删了有些人的帖子他们从不叫唤,但是有些人只要一碰,立刻扰得天翻地覆。作为管理员,我会尽力将所有带有目的的人所发的帖子全部删除。
小牧 发表于 2011-4-8 16:53


51论坛的乱源啊!和共产党统治中国大陆的手段有什么两样?:thumbd: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21:22:01
有关无忧论坛斑竹权限和投诉的说明
各位网友:

一直以来,在无忧论坛存在着一些对斑竹管理的不同意见,并不时有用户发表对斑竹不满的文帖,在此,我们对斑竹的权限和用户投诉作出以下说明:
  • 斑竹在其分管论坛拥有绝对的管理权限,可以根据版规置顶、加精、删除和移动、关闭任何文帖;
  • 斑竹在删除文帖时应尽可能给用户通知,详细地说明删除的理由;
  • 如有用户对斑竹的管理不满,可以将删除通知短讯转发给“网站管理员”或将通知邮件转发[email protected],并给出你认为处理不当的理由,我们会及时回复,并酌情处理;
  • 用户不得在论坛发布“***不配当斑竹”或“你认为***合适当斑竹吗?”之类的任何挑战斑竹权威的文帖或投票,一经发现,斑竹和管理员均可立即删除,情况严重者将给于警告和封闭ID处理。

本站认为的斑竹行为不当的现象有:

  • 随意删除没有违反版规的文帖,如因观点不同、打击报复等;
  • 在管理过程中发表不尊重起其他会员或斑竹的言论;
  • 任何违反本站论坛版规的行为。

如查实斑竹有以上行为,将给于警告,警告无效者撤销斑竹资格。

本站不接受以下认为斑竹处理不当的投诉:
  • 有类似的文帖为什么没有删除(因为斑竹精力有限不可能看到所有的文帖,如您发现不合适的文帖,请使用“向版主反映此文帖”功能通知斑竹处理);
  • 自认为斑竹处理不公,但在转发时不给出原始处理记录的投诉(您的文帖被删除后可收到被删除的斑竹处理通知,还可以在“垃圾桶”论坛查看你的任何被删除的原始文帖)。

最后,再次提醒各位:本站斑竹均为义务服务,请各位用户尊重斑竹的劳动,服从管理。

加国无忧网站
2007年11月1日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21:19:32
无忧论坛全面诚募各版块版主
本帖最后由 小牧 于 2010-3-21 12:55 编辑

论坛的稳定发展离不开一支稳定、敬业的管理团队。长期以来无忧论坛的前辈版主们,为了论坛的建设做了巨大的贡献。为了让论坛在未来有更大的发展,论坛需要更多的精英加盟。凡是有志于无忧论坛管理的朋友,都可以来积极参与。

具体要求如下:

1、热爱无忧论坛;

2、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因为版主是服务广大会员的;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要求经常上网,经常管理所辖版面;

4、版主需要有一定的管理能力,带头发好帖子;

5、版主需要有相关的素质能力(例如:软件区斑竹需要熟悉软件,音乐区斑竹需要爱好音乐等等);

版主的自身定位(共勉):

1、版主并不是一种荣耀,而是一种坚持和责任。

2、
版主的首要工作并不是删帖,而是引导网友进行讨论。

3、当上版主,并不能代表你具有了该版最高的水平;很多高手不想当版主的原因,只是想专心致志地做学问而已。

4、诚恳地承认自己的错误和不足比起死不认错来,更能突现你的形象。

5、不要以为强制手段可以解决一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才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6、衡量一个版的标准是优秀文章的数量和人气的多寡。

7、制定了规则,就应该从自己开始严格遵守,然后公正地执行。

8、从未得罪过人的版主不见得就一定是个好版主,有作为就必须先承受压力。

9、不要参与骂战,金钱、时间、精力都比你丰富的人多得很。

10、多征询网友的意见,但不见得事事都必须征询网友。

除站务论坛外所有版块均招募版主。版主之位,能者居之,欢迎申请。申请前请阅读下面两条论坛版主条例(内含申请表),将表格填好后发至“意见反馈”版(点击进入)。


加国无忧网论坛版主的产生办法:

http://bbs.51.ca/thread-102165-1-1.html

有关无忧论坛斑竹权限和投诉的说明:

http://bbs.51.ca/thread-150038-1-1.html

西罗 发表于 2011-4-8 20:06:38
凭这一句话,我就可以告你毁谤。

谁是功友?谁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

小牧你把通知的全部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7: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赶快去告!
别光说不练, 只知道尿炕。
西罗 发表于 2011-4-8 20:02:24
最新数据,九千二百万三退!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20: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有一次我以“李红痔的祖宗们“的名义, 使那数字增加了二百五。
西罗 发表于 2011-4-8 19:59:45
支持我在小朋友的罢网行动,希望他能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滚蛋”(引原帖语)。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20: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严肃的支持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19:52:45
目前我们的力量不足,你一个人滚蛋了小牧更高兴,所以现在要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行动。有了足够的力量,才能让51重视网友的意见。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力断金。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5:53



支持我在小朋友的罢网行动,希望他能团结更多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滚蛋”(引原帖语)。:laugh: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19:50:38
可你有选择的自由。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8 15:04


可我在就爱选择地狱!
西罗 发表于 2011-4-8 19:49:29
6、        遵守51网站的规定,所发的文帖如违反规定(如涉及****功),将予删除;

这就是超级版主小牧在51论坛打压法轮功的所谓规定吗?

凡是规定,都必须写的清楚明白,让人一看就懂,才好遵守这个规定。不应该用什么例如的方式来列举,更何况是用“****功”这样不知所云的东西。这充分表明了写这条规定的人的心虚和卑鄙。

再说负责执行版规的小牧,心照不宣地把它解释成禁止讨论法轮功,用的又是另一套欺骗手法。在51论坛你如果讨论中国轻功,或者中华气功是不会被禁止的。如果讨论法轮功其实也不会被禁止,紫黄之前有个帖子就是讨论法轮功,也没有被删除。()小牧刻意删除的是什么?是反共言论。尤其是从大纪元转载过来的反共言论。

小牧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大纪元同情法轮功,所以是涉功媒体,所以凡是从大纪元转载的都是涉功文章,都必须依照版规删除。这是什么智障的逻辑?大纪元如果刊登了日本地震的消息也是涉功言论吗?

大纪元刊登的反共言论通常水平很高,五毛们无力辩驳,所以老赵和小牧就想出了这种办法来平衡论坛两边的实力,让论坛永远热热闹闹吵不完。真是为了钱,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啊?!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09: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在这孩子, 有病之后一整天不拉, 这可好,不拉则以,一拉就是一大堆。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1-4-8 19:46:11
好消息! 七千万共党分子巳经退党正式加入法轮功
look4fun 发表于 2011-4-8 12:36



最新数据,九千二百万三退!
   
macrophagea 发表于 2011-4-8 18:57:51
本帖最后由 macrophage_1 于 2011-4-8 19:59 编辑
凭这一句话,我就可以告你毁谤。

谁是功友?谁事实从来都是只说一半?

小牧你把通知的全部贴出来给大家看看。
我在 发表于 2011-4-8 17: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告人“毁谤”,可是某功的拿手好戏啊。

小屁孩叫唤啥?

爱留51“地狱”就留,不爱就回你们大妓院玩去,那里才是尔等的“天堂”。
macrophagea 发表于 2011-4-8 18:54:02
可你有选择的自由。
East Sun 发表于 2011-4-8 15:0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次同意你的观点。

觉得51是地狱的可以滚蛋嘛。

可没人逼你们非要进“地狱”不可。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