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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K 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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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母案”引起思考:换个角度看问题

 
16#
发表于 2011-3-9 11:32:10 | 只看该作者
作者的观点比较中肯。请那些骂大街的想想,如果你是那个儿子或者媳妇,你做的一定会比这强吗?谩骂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想想怎么帮帮他们,还有将来可以出现类似情况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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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1-3-9 11:55:22 | 只看该作者
有很多人申请父母亲移民就是想尽可能的利用加拿大的福利,可没有想到来后的麻烦太大,
给自己带来很多不便,在没有法律意识的情况下,采取了一些不该采取的手段,结果给自己
带来终身遗憾。

曾经听一个朋友说,以前父母亲没来时,很想天天见到他们,来后反而想他们早点回中国。
理由是‘和不来’。可当初为什么要把他们办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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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1-3-9 12:17:18 | 只看该作者
作者说得很实际,很有建设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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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1-3-9 12:24:13 | 只看该作者
诚然,我们知道伺候一位老人比照顾一个小孩困难的多,实际问题多,状况多,真的很烦很烦。但是即使他(她)不是你的父母,你也没有权利让他们到一个完全没有居住条件的地方去生活。在多伦多这个冬天零下20多度的冬季,4个小时就会要了他们的命的,这无异于谋杀。这不是法律或道德普及的问题。假如是一个住客没钱交房租了你在没有合法的手续和合适的安排时你都不能把他赶到车库去。况乎自己的母亲呢?一个人孝顺在乎其在物质上的满足和精神上的慰济。而不孝顺也仅及于物资的不满足和精神的伤害,但决不是对家人的生命的虐待和伤害。纵使这个儿子媳妇过去做了很多,但就这一条就够了。自古水往下流,那是无私的,而需要返哺的时候就是有条件的。我看该思考的是天下的父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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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1-3-9 12:39:5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儿子媳妇事先知道把母亲放到车库住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才不把母亲放到车库住,也是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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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1-3-9 14:07:01 | 只看该作者
照顾老年痴呆病人,精力和体力上的压力非一般人可以想象的。举一例,我的一个熟人家的一位患痴呆症老太,曾把大便涂得墙上都是,令家人不堪对应。问题是以人道主义的角度来看,对一个病人是不是有义务尽量照顾好?把宠物从熊熊大火中救出的故事也还是不乏其例。但是无论工作有多繁重,老人的味道多难闻,把老人置于低于室温20度的车库里,对此枉论孝道,即使于人道也是有违的。此地的法律,很大程度上就是从人道,尊重生命的角度切入的。该夫妇被控虐老,并没有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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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1-3-9 14:20:28 | 只看该作者
部分同意作者的观点。
看来我们的社会,已不再需要亲情和感恩了,为了自身的幸福,更不需要一点牺牲了。即便是对他们的父母。
即使对生养他们的父母,也是有利用价值便可利用,无用,成为负担、累赘的父母,就要被遗弃或推给社会,
中国人的精神真的在堕落,而且还冠冕堂皇的



非常同意"玉玉生生"的上述观点,是的,中国人的精神在堕落,月来越 自私,越来越个人主义,越来越不懂感恩,
哪怕是对自己的父母,而且总是给自己找出各种各样冠冕堂皇的理由!前几天听说一个成年儿子因嫌父亲不公
平对待几个孩子而把父亲打得到医院缝了几针.其实有的人不如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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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1-3-9 14:22:3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儿子媳妇事先知道把母亲放到车库住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才不把母亲放到车库住,也是悲剧。
无忌哥哥 发表于 2011-3-9 12:3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顶"苍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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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1-3-9 14:51:59 | 只看该作者
去你想去做义工的养老院,他们有专人接待义工申请。通常会有“Orientation Session”,介绍情况,讲意义和注意事项,如果你仍然愿意继续,下来是面试,具体商定时间职责等。
必须准备一份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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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1-3-9 14:53: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不反对


    去你想去做义工的养老院,他们有专人接待义工申请。通常会有“Orientation Session”,介绍情况,讲意义和注意事项,如果你仍然愿意继续,下来是面试,具体商定时间职责等。
必须准备一份无犯罪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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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1-3-9 15:00: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 不反对

北约克有一家专门照顾老年痴呆护理院在Cummer 和Willowdale。
205 Cummer Ave
Toronto, ON M2M 2E8
416-392-9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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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1-3-9 16:07:00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那位兄弟意識到自己正是虐待他母親的話,發現他母親昏迷在車庫裏,他會把他母親擡囘正屋再打911了。可他並沒有這麽做,而直接打911,讓置他母親與車庫的實事公諸於世。這説明他置他母親與車庫之前,像某些人說得那樣,他曾對車庫進行過改造,增加了保溫實施。不管增加什麽養的設施,肯定還是沒有正房暖。具體溫度是多少,只有他們自己或調查人員才知道。我從南方來,我們南方沒有暖氣設施,冬天零度照樣過,只能蓋上厚厚的被子。我們南方人的被子比北方人的要厚重多了。我爸買過13斤的被子。這傢人是廣東來的。加上保暖設施后,可能覺得比國内家裏冬天還暖,而毫無意識的觸犯了加拿大的法律法規。沒有移動他母親而直接打911,慘落被告虐待罪和世人的唾其。挺可憐的。請就事論事,別把矛頭指像我的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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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1-3-9 16:58:4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那位兄弟意識到自己正是虐待他母親的話,發現他母親昏迷在車庫裏,他會把他母親擡囘正屋再打911了。可他並沒有這麽做,而直接打911,讓置他母親與車庫的實事公諸於世。這説明他置他母親與車庫之前,像某些人說得那樣,他曾對車庫進行過改造,增加了保溫實施。不管增加什麽養的設施,肯定還是沒有正房暖。具體溫度是多少,只有他們自己或調查人員才知道。我從南方來,我們南方沒有暖氣設施,冬天零度照樣過,只能蓋上厚厚的被子。我們南方人的被子比北方人的要厚重多了。我爸買過13斤的被子。這傢人是廣東來的。加上保暖設施后,可能覺得比國内家裏冬天還暖,而毫無意識的觸犯了加拿大的法律法規。沒有移動他母親而直接打911,慘落被告虐待罪和世人的唾其。挺可憐的。請就事論事,別把矛頭指像我的評論。
hongchen 发表于 2011-3-9 16:0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楼主观点。
如果事主知道犯法,肯定是搬老娘到房间才打电话。对于这样道德沦丧的子女只会这种结果!

而且并不是所有“法”都“能”普和“需要”普的,就是为了防止“不良的人”来利用法律的漏洞:比如“反种族歧视”,雇主可以去咨询某些管理行为是否适当,但没有完整“普法”会提供的!

楼主的文章是很很误导的,听起来很美很理性,但其实是混淆了“对”与“错”。国内“误导人性善良”和“失败教育”的惯性思维:
1. 普法教育不用想就会是对的,必须的,
2. “理解”似乎是万能的,至少不会有异议
3. “同情”似乎总是对的

很奇怪,对于这件事听到了很多“同情”和“理解”的字眼,不能不为在加拿大有那末多的“中国农民式”思维的人感到悲哀,有时真不知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

这个事很明确,事主不光是道德沦丧,需要道德谴责,在加拿大还是法律的惩罚-已被收押,不得保释;
对于很多的华人是个警钟,不赶快“转脑子”反省在大陆时习以为常的“坏习惯”,今天的“儿子”,哪天就是“你”;
少看加拿大华人中文媒体(除了明报和另一个)或不看:整体质量不高,或背后中共支持,特别指出“世界日报”是华人社区的一个毒瘤;
建议写帖和写文章的人做到自知自明,如果自己一周不看3-4次 英文报纸的,如“发贱”要写文章和评论的,那就请发到大陆的网站上去,别在加拿大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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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1-3-9 17:00:45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事主知道犯法,肯定是搬老娘到房间才打电话。对于这样道德沦丧的子女只会这种结果!

而且并不是所有“法”都“能”普和“需要”普的,就是为了防止“不良的人”来利用法律的漏洞:比如“反种族歧视”,雇主可以去咨询某些管理行为是否适当,但没有完整“普法”会提供的!

楼主的文章是很很误导的,听起来很美很理性,但其实是混淆了“对”与“错”。国内“误导人性善良”和“失败教育”的惯性思维:
1. 普法教育不用想就会是对的,必须的,
2. “理解”似乎是万能的,至少不会有异议
3. “同情”似乎总是对的

很奇怪,对于这件事听到了很多“同情”和“理解”的字眼,不能不为在加拿大有那末多的“中国农民式”思维的人感到悲哀,有时真不知在加拿大还是在中国!

这个事很明确,事主不光是道德沦丧,需要道德谴责,在加拿大还是法律的惩罚-已被收押,不得保释;
对于很多的华人是个警钟,不赶快“转脑子”反省在大陆时习以为常的“坏习惯”,今天的“儿子”,哪天就是“你”;

少看加拿大华人中文媒体(除了明报和另一个)或不看:整体质量不高,或背后中共支持,特别指出“世界日报”是华人社区的一个毒瘤;

建议写帖和写文章的人做到自知自明,如果自己一周不看3-4次 英文报纸的,如实在“发贱”了要写文章和评论的,那就请发到大陆的网站上去,别在加拿大丢人现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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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1-3-9 17:34:12 | 只看该作者
文章理性,客观,文章作者善良,有责任感。强烈支持!!!
海阔天kong 发表于 2011-3-9 11:0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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