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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午饭时间,再写:
用这个法律material观念以下是我对范先生案子一些猜测:
第一,如果是单单未报以前孩子,范先生不可能再申请这些小孩来加,不过不应该影响范的移民资格。小孩再来要移民局长批准。
第二,不知道范先生上次申请是新制度还是旧制度,不过应该没分别。如果范先生是因为旧制度下老婆收入不够也可能影响他的移民资格。移民局很少因为经济原因取消资格,过不了上诉法庭mateiral principle这关。
第三,在范先生这次申请,移民局发觉并有理由怀疑范的上次婚姻是不假的,不合法的,所以把范带回IRB处理,移民法庭经过三年处理决定取消范的资格。这个理由好象也不成立,因为范说他的新家庭有房有车,子女又快上大学,他的婚姻有可能是真实的。
第四,如果头三点都不成立,最大可能是第一次离婚没有弄清楚,他和前妻有可能仍保持法律上夫妻关系,那么他第二次结婚和移民就变得不合法了。
用有限资料推断四个可能性,真正事实只有范先生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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