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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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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炜臻「庞氏诈骗」报道 律师称为诽谤

16#
发表于 2009-3-31 14:46:31 | 只看该作者
唐炜臻是「庞氏诈骗, 毫无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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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3-31 15:11: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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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客户证实:3月29日唐炜臻投资人临时代表组声明中的116 人里有60人是美国代表俞洁华未通知美国客户同意, 一人代替签的。投资客户们,是时候清醒了。只有刑事诉讼,实行你们的权利,才有可能追回你们自己的本金。

麦道夫清算公司称将赔偿受害人26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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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3-31 15:16:24 | 只看该作者
在法院未定罪之前,的确不应该直呼其名。建议以后使用以下字眼:

T,T多夫,。。。这不算诽谤吧?

T多夫是多夫,当然是毫无疑问的。但法律就是法律,游戏规则大家还是要遵守的。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有什么漏洞,就有可能被T多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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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3-31 15:20:47 | 只看该作者

下一个年度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

从看到的一封告。。。书,
下一个年度的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可能是住在多伦多的一位华人!
大家要有心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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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3-31 15:28:51 | 只看该作者
我靠,连ponzi的定义都没搞懂,就捞来了六千万,乃乃的,是不是我也要到江湖去混一混呢,钱也来得太他吗的容易了,还要告人诽谤,连赵老板都给他吓着了。

ponzi的定义:1。虚构赢利,吸引他人来投资,2。以后来投资者的钱支付前面投资者的钱和赢利。不是说你老唐要全部占有别人的钱。

这个鸟lu师,很会骗钱,告诽谤告媒体告OSC,老唐没有几百万的律师费是不行的, 他的律师费是380/小时。



唐炜臻告全体投资人书之五

不希望发生的事既然已经发生,我就应该去面对。得知有15个客户已向警方报案,这对于我说清楚问题,是有好处的。当然,这会影响我的还款计划,但此时我已不能选择,只能积极面对。司法诉讼固然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花去我很大的时间和精力,但这是我洗清罪名的最好方式了,虽然是不情愿的,但却是最有效的。我同样期盼着公正判决的那一天。
很多人以为我吸引大家投资是为了侵吞它、非法占有它,是庞氏、是麦道夫。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我。你可以怀疑,但请不要过早下结论,而且现在已经有客户报警,问题终会水落石出。一些媒体,甚至在还没有刑事指控的情况下,就给我戴上了莫须有的罪名,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对此,我将在适当的时候提起反诽谤控告。因此所获得的经济赔偿,至少还能拿部分来赔还你们。
不论庞氏也好、麦道夫也罢,都是以利用欺骗的手段将客户的钱占为己有为目的的。而我决不是这样的,所以我不怕面对司法。我虽然在吸引资金的过程中有不当的行为,但确实是为了投资,为了通过实践我的投资理论,来带领大家走上致富之路。通过以后的调查,这一事实是会得到证实的。也正是对我倡导的投资理论坚信不疑,我才执着地去拼搏。因为实现我的投资理论需要一定的运行环境及平台条件,我在这一过程中的首要任务是融资,在相当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安全与回报效益才能得到最大化。
我在从事着自己追求的事业,我的思想与理论是在长期的金融投资实践中得来的,是逐渐成熟的。巨大的国际金融市场使我看到了广阔的天地,只要我的理论正确,通过我的努力奋斗,就一定会成功。我原设想,通过我的理论推广,吸引大的机构资金进入,再通过运用我的理论及相应的安全控制系统,1%的稳定增长就可以实现我所有的承诺。这与庞氏、麦氏完全不一样,连我的车都是分期付款的“lease”,我现在只是在奔向成功之路时,暂时遇到了挫折,马失前蹄。对于一个有着15年投资经历人,在一定的条件下,盈利几千万并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所以,我不言败!你们能继续支持我,我很需要。你们不再支持我了,我一样要勇敢地走下去!
走自己的路,让历史去回答吧。
2009/3/30

Mar 31,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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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3-31 15:32:32 | 只看该作者
唐炜臻告全体投资人书之五

不希望发生的事既然已经发生,我就应该去面对。得知有15个客户已向警方报案,这对于我说清楚问题,是有好处的。当然,这会影响我的还款计划,但此时我已不能选择,只能积极面对。司法诉讼固然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花去我很大的时间和精力,但这是我洗清罪名的最好方式了,虽然是不情愿的,但却是最有效的。我同样期盼着公正判决的那一天。
很多人以为我吸引大家投资是为了侵吞它、非法占有它,是庞氏、是麦道夫。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我。你可以怀疑,但请不要过早下结论,而且现在已经有客户报警,问题终会水落石出。一些媒体,甚至在还没有刑事指控的情况下,就给我戴上了莫须有的罪名,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对此,我将在适当的时候提起反诽谤控告。因此所获得的经济赔偿,至少还能拿部分来赔还你们。
不论庞氏也好、麦道夫也罢,都是以利用欺骗的手段将客户的钱占为己有为目的的。而我决不是这样的,所以我不怕面对司法。我虽然在吸引资金的过程中有不当的行为,但确实是为了投资,为了通过实践我的投资理论,来带领大家走上致富之路。通过以后的调查,这一事实是会得到证实的。也正是对我倡导的投资理论坚信不疑,我才执着地去拼搏。因为实现我的投资理论需要一定的运行环境及平台条件,我在这一过程中的首要任务是融资,在相当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安全与回报效益才能得到最大化。
我在从事着自己追求的事业,我的思想与理论是在长期的金融投资实践中得来的,是逐渐成熟的。巨大的国际金融市场使我看到了广阔的天地,只要我的理论正确,通过我的努力奋斗,就一定会成功。我原设想,通过我的理论推广,吸引大的机构资金进入,再通过运用我的理论及相应的安全控制系统,1%的稳定增长就可以实现我所有的承诺。这与庞氏、麦氏完全不一样,连我的车都是分期付款的“lease”,我现在只是在奔向成功之路时,暂时遇到了挫折,马失前蹄。对于一个有着15年投资经历人,在一定的条件下,盈利几千万并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所以,我不言败!你们能继续支持我,我很需要。你们不再支持我了,我一样要勇敢地走下去!
走自己的路,让历史去回答吧。
2009/3/30

Mar 31,2009


靠。还忽悠呀,15年投资忽悠掉了2000万,未来15年再忽悠掉20000万?“厚黑学”超级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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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9-3-31 15:41:10 | 只看该作者
带T也不行,这不是让人联想到是我吗?还有6000W,260人,华人XXX等字眼也不能出现啊

在法院未定罪之前,的确不应该直呼其名。建议以后使用以下字眼:

T,T多夫,。。。这不算诽谤吧?

T多夫是多夫,当然是毫无疑问的。但法律就是法律,游戏规则大家还是要遵守的。如果在诉讼过程中有什么漏洞,就有可能被T多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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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3-31 16:04:57 | 只看该作者
带T也不行,这不是让人联想到是我吗?还有6000W,260人,华人XXX等字眼也不能出现啊



那用“华人霸匪特”总可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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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3-31 16:11:24 | 只看该作者
Sue CTV, BNN, OMINI and more TV can make more money. haha


"所获得的经济赔偿,至少还能拿部分来赔还你们..", 哈哈,这次投资者有救了,不用老唐重新操盘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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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3-31 16:52:45 | 只看该作者
唐炜臻告全体投资人书之五

不希望发生的事既然已经发生,我就应该去面对。得知有15个客户已向警方报案,这对于我说清楚问题,是有好处的。当然,这会影响我的还款计划,但此时我已不能选择,只能积极面对。司法诉讼固然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花去我很大的时间和精力,但这是我洗清罪名的最好方式了,虽然是不情愿的,但却是最有效的。我同样期盼着公正判决的那一天。
很多人以为我吸引大家投资是为了侵吞它、非法占有它,是庞氏、是麦道夫。那是因为他们不了解我。你可以怀疑,但请不要过早下结论,而且现在已经有客户报警,问题终会水落石出。一些媒体,甚至在还没有刑事指控的情况下,就给我戴上了莫须有的罪名,严重损害了我的名誉。对此,我将在适当的时候提起反诽谤控告。因此所获得的经济赔偿,至少还能拿部分来赔还你们。
不论庞氏也好、麦道夫也罢,都是以利用欺骗的手段将客户的钱占为己有为目的的。而我决不是这样的,所以我不怕面对司法。我虽然在吸引资金的过程中有不当的行为,但确实是为了投资,为了通过实践我的投资理论,来带领大家走上致富之路。通过以后的调查,这一事实是会得到证实的。也正是对我倡导的投资理论坚信不疑,我才执着地去拼搏。因为实现我的投资理论需要一定的运行环境及平台条件,我在这一过程中的首要任务是融资,在相当资金规模的情况下,安全与回报效益才能得到最大化。
我在从事着自己追求的事业,我的思想与理论是在长期的金融投资实践中得来的,是逐渐成熟的。巨大的国际金融市场使我看到了广阔的天地,只要我的理论正确,通过我的努力奋斗,就一定会成功。我原设想,通过我的理论推广,吸引大的机构资金进入,再通过运用我的理论及相应的安全控制系统,1%的稳定增长就可以实现我所有的承诺。这与庞氏、麦氏完全不一样,连我的车都是分期付款的“lease”,我现在只是在奔向成功之路时,暂时遇到了挫折,马失前蹄。对于一个有着15年投资经历人,在一定的条件下,盈利几千万并不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所以,我不言败!你们能继续支持我,我很需要。你们不再支持我了,我一样要勇敢地走下去!
走自己的路,让历史去回答吧。
2009/3/30

Mar 31,2009


谎言重复多了, 说谎者有时侯也不知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编吧,编他一个天花乱坠,编他一个气贯长虹,做一个名不虚传,名垂青史的伟大骗人,全世界人民都服输了.


:O  :O  :O  :O  :O  :O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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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3-31 17:08:20 | 只看该作者
谁知道T请的律师是何方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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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09-3-31 17:38:11 | 只看该作者
Sue CTV, BNN, OMINI and more TV can make more money. haha




高!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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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9-3-31 19:05:46 | 只看该作者
这回戏演得越来越大了,再来几封公开信吧!希望文笔再清楚些,不要每次表决心,老提1%,似乎也不太合适吧?非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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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9-3-31 19:11:49 | 只看该作者
"庞氏骗局":1.伪造高额投资回报,宣传虚假赢利,吸引他人投资.
2.用后来投资者的资金支付给前期投资者,作为前者的投资赢利.

此法可以无限延续.前提是:必须不断吸纳新客户及资金.而且投资人不要集中提取本金和回报.

可见无论T如何解释,其行为已构成典型的"庞氏骗局".再说有了"赢利"就可以合理收费了.因为早先对客户说过"不赢利不收费"嘛!

这次穿帮,都是金融危机惹的祸,大家不放心,都想提自己的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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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9-3-31 19:15:29 | 只看该作者
这里真热闹啊,居然还有保T派和倒T派,就象当年的保皇派和倒皇派。这样投资客户临时代表组应该改名为“保唐派投资人代表组”比较妥当,另外也应该成立“倒唐派投资人代表组”
分化为2大阵营。当然保T派的武器比较先进,有资金上的援助,掌握舆论的导向。倒唐派
就是小米加步枪,只能在公共的媒体上发表主张和观点了,建议倒唐派也组织自己的舆论工具,加强宣传。
“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好像是某个伟人的语录。事实终将胜于雄辩。因为明天凶多吉少,建议T今晚通宵苦练忽悠本领,明天临场超常发挥,把OSC的人统统忽悠得晕头转向,让他们也乖乖地将全部家当拿出,哭着闹着踊跃加入海外华人基金会。这将是多么令人振奋的消息啊。这将改写加拿大的金融史,下一届的加拿大总理非你莫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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