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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回复:[评论]方舟子在“施一公事件”中的丑陋表演
:slobber:
为法轮功辩护的
人说,人民有宗教信仰和迷信的自由。是的,但是人民同样有批判宗教信仰和
批判迷信的自由,而法轮功却试图剥夺人民的这项自由。有人说法轮功是一个
流氓团伙,我看是有点象,只不过,流氓是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
而法轮功信徒却是一副“我是好人我怕谁?”的嘴脸,谁敢对他们说个坏字,
甚至都还没说出口,他们就挂着“忍”字的招牌围而攻之,其反应之快,人数
之多,令任何流氓团伙都自叹不如。他们就用这种流氓手段制造了恐怖气氛,
从南到北无远弗届,再小的刊物都不放过(这几份刊物的名称我都是第一次听
说),搞得国内媒体人人自危,敢怒不敢言。在中国政府采取行动之前,我这
些系列文章都曾经被朋友代投到几份国内报刊,而且都是以敢言闻名的报刊,
结果没有一家敢登。有一家本来已经准备登了,考虑再三还是不敢登。原因都
说是怕法轮功信徒的报复。他们不怕贪官污吏却怕法轮功,可见法轮功已猖獗
到了何等程度!
海外的媒体,在报道法轮功事件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这一点。他们津津
乐道的是法轮功人数众多威胁到了共产党的统治所以被清除,却无视法轮功的
恐怖行径危害了中国的新闻、言论自由和社会治安。其实,这些海外媒体的报
道,虽然大多对法轮功持同情态度,却不免以“异端”(sect)或“邪教”
(cult)称之,按法轮功的标准,本来也属围而攻之之列。只不过,法轮功在
海外的势力毕竟太小,而且李洪志又要在海外养老,所以也就忍一下了。否则
的话,让这些报刊电台也偿偿被几千人“和平”围攻的滋味,也一定要求政府
的保护了。非法的集会、抗议和示威妨碍了别人的生活、工作,如果不加驱散、
逮捕,则是政府的失职。美国政府在这方面是相当尽职的,这恐怕也是法轮功
在美国对那些“诬蔑”法轮功的媒体不敢轻举妄动的原因。但流氓本性毕竟难
改,围攻不敢,谩骂却是免不了的。自从“民运”组织和法轮功联合之后(据
《苹果日报》报道,民联阵主席汪岷承认自己是法轮功学员),扣在鄙人头上
的帽子也从先前的富有法轮功特色的“痞子”、“恶人”变成了富有民运特色
的“党棍”、“文化特务”,从暗地里组织的用打电话、发大量电子邮件的方
式对我进行骚扰变成了公布我的电话号码、住址公开号召对我进行骚扰、恫吓,
使得我的亲人朋友对我的人身安全很担心。这样的组织,挂着“民主”、“人
权”的招牌,和法轮功挂着“真善忍”的招牌一样,是专门用来恶心大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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