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28°
    温度感觉: 27°
  • 实时天气:温哥华 21°
    温度感觉: 23°
  • 实时天气:卡加利 28°
    温度感觉: 2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24°
    温度感觉: 28°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4°
    温度感觉: 24°
楼主: 马 甲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北京16名律师请求查处杨佳案辩护律师

16#
发表于 2008-7-31 12:00:09 | 只看该作者
当年孙志刚的死促成了遣送制度的终结,对社会来说,可说孙志刚没有白死。杨佳案如果不促成社会的些许进步,那几个警察或许还有杨佳可真是白死了。
17#
发表于 2008-7-31 12:00:5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可耻的闹剧

扯蛋。这是律师争夺出名机会的闹剧。杨佳是个成年人,其父亲未经杨佳同意是无权为他聘请律师的。熊烈锁、孔建在法律意义上不是杨佳的律师,被拒会见杨佳是理所当然。
......


北京律师与杨佳并不熟悉,更不知杨佳写什么样的字、签什么样的名,在未见面之前,检方凭什么证明笔录上签的字就一定是杨佳所签?作为公诉机关怎能用这样不专业、缺乏说服力的方式而对待律师?这岂不更让公众怀疑上海方面在阻挠外地律师介入吗?是不是标准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confused:
18#
发表于 2008-7-31 13:3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可耻的闹剧

请解释一下杨母的失踪是一场什么剧?阴谋剧?悲剧?喜剧?





从报道中看不出杨母失踪的过程和细节,你能提供吗?

报道说"在第一封信中,16位律师劝告谢律师,应向北京警方提供杨佳母亲失踪的行踪线索。他们指出,杨佳母亲目前是惟一有资格为杨佳聘请律师的人(据上海检方声称,杨佳不接受其父亲为他聘请的律师),但她已失踪多日,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谢律师却于7月17日与杨佳母亲签订了委托协议,成为杨佳的辩护律师。

这些迹象表明,谢律师与“控制”杨佳母亲的人,有某种默契和配合关系"

什么叫 "失踪"?是有人向北京警方报案?还是媒体和那些律师找不到她?如果是前者,那16位律师大概不会用"劝告"这样的字眼,而是更强硬的口吻。估计后者的可能性大一些?如果真是后者,那么任何人都没有义务向北京警方或是那些律师提供杨佳母亲的行踪线索。相反,如果杨母要求,他人却可以为杨母提供保护,免受媒体和那些律师骚扰, 甚至依法拒绝向北京警方提供杨佳母亲的行踪。

从报道说的第一封信中可以看出16位律师也承认"杨佳母亲目前是惟一有资格为杨佳聘请律师的人"。因此,他们才急于找到杨母,说服她改聘他们。但是,正直令他们气急败坏的是谢律师抢先一步于7月17日与杨佳母亲签订了委托协议,成为杨佳的辩护律师。

这只是商场竞争的兵家常事,不必大惊小怪的。

再看看他们对谢律师的指责"程海告诉《财经》记者,要求查处同行谢有明律师,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因为如果媒体披露的谢有明律师的一系列言行属实,那么谢律师就严重违反了律师法以及律师执业纪律,已经不再是一个合格的律师了。" 显然,这只是"如果"而非事实。怎么马上就"这样的事情对律师界的影响很恶劣,甚至对法治的进程破坏性也非常大,所以16位律师认为,对于此事一定要发出自己的声音"呢?难道不应该先搞清事实吗?

再说,就算那位谢律师有"可疑之处",怎么知道那些北京的律师就是好东西了呢?难道不是一般黑吗?上海也好,北京也好,不都是"解放区的天"吗?
19#
发表于 2008-7-31 13:43:4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支持北京律师

上海司法机构公然践踏法律程序,不敢公布杨佳案的真相,不敢说清杨佳母亲的下落,还严控相关证人(杨母失踪,郏啸寅被捕)。胆大包天,宁可执法违法,宁冒千夫所指,也要坚持不认错不反省,而执意指定“自己人”担任杨佳的律师,还声称由谢有明代理此案是杨母和杨佳本人的意愿。

“6•28瓮安民变”后,贵州省政府的新闻发布会沦为民间笑柄,但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好歹还说几句“人话”,承认民变背后的深层矛盾,承认当地官权的黑暗。石宗源也敢于果断整顿当地吏治,连续撤掉瓮安县党政一把手和公安局长,7月21日又撤掉黔南州委书记吴廷述。


你懂法律程序吗?杨佳案的真相应该在法庭上公布. 如果随便对外公布杨佳案的真相, 那才叫公然践踏法律程序呢!
20#
发表于 2008-7-31 13:44:49 | 只看该作者

杨母是否失踪?

看到网上有消息说,杨佳母亲的亲人找不到她,北京警方启动寻人程序,你可以查查以求证。
21#
发表于 2008-7-31 14:24: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可耻的闹剧

北京律师与杨佳并不熟悉,更不知杨佳写什么样的字、签什么样的名,在未见面之前,检方凭什么证明笔录上签的字就一定是杨佳所签?作为公诉机关怎能用这样不专业、缺乏说服力的方式而对待律师?这岂不更让公众怀疑上海方面在阻挠外地律师介入吗?是不是标准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confused:


简直是荒唐透顶了。还好那些北京律师没有提出如此愚蠢无知的问题来。

你好象就是前面要求公布杨佳案的真相的那位吧?看来你真是对法律一无所知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那些律师怀疑检方的提供的材料,那些律师必须提供证据。这么解释,你未必能理解。我们就用你的逻辑来解释吧. 如果上海检方对那些律师说"我们对杨父并不熟悉,更不知杨父写什么样的字、签什么样的名",那才叫"用这样不专业、缺乏说服力的方式而对待律师"。懂吗???
22#
发表于 2008-7-31 14:45: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支持北京律师

上海司法机构公然践踏法律程序,不敢公布杨佳案的真相,不敢说清杨佳母亲的下落,还严控相关证人(杨母失踪,郏啸寅被捕)。胆大包天,宁可执法违法,宁冒千夫所指,也要坚持不认错不反省,而执意指定“自己人”担任杨佳的律师,还声称由谢有明代理此案是杨母和杨佳本人的意愿。

“6•28瓮安民变”后,贵州省政府的新闻发布会沦为民间笑柄,但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好歹还说几句“人话”,承认民变背后的深层矛盾,承认当地官权的黑暗。石宗源也敢于果断整顿当地吏治,连续撤掉瓮安县党政一把手和公安局长,7月21日又撤掉黔南州委书记吴廷述。


郏啸寅被捕是因为造谣,你不要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把什么烂柿子都捡来用,不仅不能说明问题,还把自己弄得像个跳梁小丑。
23#
发表于 2008-7-31 16:06:06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把杨大侠一案搞成北京和上海的政治或司法对抗赛,那就是一件留名千古的大好事了,

目前还谈不上谁代表公正之类的话。
24#
发表于 2008-7-31 18:48: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可耻的闹剧

扯蛋。这是律师争夺出名机会的闹剧。杨佳是个成年人,其父亲未经杨佳同意是无权为他聘请律师的。熊烈锁、孔建在法律意义上不是杨佳的律师,被拒会见杨佳是理所当然。
从报道中看,7月15日上午检察官对熊和孔两位律师提出三点意见,"第三、是否聘请律师他们要征求杨佳的意见,但目前杨佳没有表示要请律师。"。 "7月16日15:00,熊和孔律师来到“二分院”。“二分院”董姓检察员向二律师出示了注明日期为7月15日的询问笔录,并根据杨佳在笔录中的陈述 ----“我只接受母亲为我聘请的律师,其他人聘请的律师我都不认可,包括我父亲”(大意),告知两律师不能担任杨佳辩护人,不能阅卷和会见杨佳。" 由此可见,检方说的和做的完全一致,合法合理。
相反,这16位律师指责"三检察官没有如实告知杨佳其父亲已经为他聘请了律师,律师要求会见他的事实"才是胡闹。检察官询问杨佳时只应用中性问题,而不是"告知杨佳其父亲已经为他聘请了律师,律师要求会见他"。那是诱供。而且如前所述,无杨佳同意,就根本谈不上"已经为他聘请了律师"。这些律师要求会见杨佳,与街头小贩想卖水果给杨佳是一回事。

来自北京八家律师事务所的16位律师搞这样的闹剧,实在是可耻。


听口气,此君估计也懂法,并高于那16位。若非,莫要断言,我们只是拭目以待。司法方面的争论是好事,不辩不明。
25#
发表于 2008-7-31 20:47:19 | 只看该作者

同意,我也不看好

我早就说法律是拿来践踏的啦,不会有大家期望的结果的。


同意,我也不看好。

就怕给小杨抠个屎盆子再杀,就太不要脸了。
26#
发表于 2008-8-1 09:47:0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支持北京律师

你懂法律程序吗?杨佳案的真相应该在法庭上公布. 如果随便对外公布杨佳案的真相, 那才叫公然践踏法律程序呢!


以下事实算不算公布真相的一部分?
(1)上海警方7月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闸北袭警案发生经过和前因后果作出详细解答。
(2)上海遇害警察妻子写博文驳斥“警察无能论”

:confused:
27#
发表于 2008-8-1 09:52:5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可耻的闹剧

简直是荒唐透顶了。还好那些北京律师没有提出如此愚蠢无知的问题来。
你好象就是前面要求公布杨佳案的真相的那位吧?看来你真是对法律一无所知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如果那些律师怀疑检方的提供的材料,那些律师必须提供证据。这么解释,你未必能理解。我们就用你的逻辑来解释吧. 如果上海检方对那些律师说"我们对杨父并不熟悉,更不知杨父写什么样的字、签什么样的名",那才叫"用这样不专业、缺乏说服力的方式而对待律师"。懂吗???


请你看清楚文字后再做评论:
......在未见面之前,检方凭什么证明笔录上签的字就一定是杨佳所签?作为公诉机关怎能用这样不专业、缺乏说服力的方式而对待律师?这岂不更让公众怀疑上海方面在阻挠外地律师介入吗?是不是标准的此地无银三百两?
28#
发表于 2008-8-1 09:55: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支持北京律师

郏啸寅被捕是因为造谣,你不要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把什么烂柿子都捡来用,不仅不能说明问题,还把自己弄得像个跳梁小丑。


你大爷才是跳梁小丑。你整天除了跟帖喊“跳梁小丑”外,还会干什么?

如果郏啸寅是造谣的话,你整天跟帖喊“跳梁小丑”就是诽谤。是不是也应该被警察抓起来?
29#
发表于 2008-8-1 12:06: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支持北京律师

你大爷才是跳梁小丑。你整天除了跟帖喊“跳梁小丑”外,还会干什么?

如果郏啸寅是造谣的话,你整天跟帖喊“跳梁小丑”就是诽谤。是不是也应该被警察抓起来?


说你跳,你就真跳。

郏啸寅不是造谣?你反正就是个怀疑一切,负面主导。
那就没有什么好说了。

现在加拿大也出了个杀人狂公交车斩人,警察也迅速公布了情况,你也发表个负面评论我看看会是怎么样的。
30#
发表于 2008-8-1 12:21:30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共占据下,凡是未经中宣部「批准」的言语和文字,都是「造谣」罗。

在中共占据下,凡是未经中宣部「批准」的言语和文字,都是「造谣」罗。


郏啸寅被捕是因为造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