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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中国内地25个怪异又搞笑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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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1-17 14:00: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下面这些摩托车载人要带全家福、收割自家玉米还要许可证、微笑要露八颗牙这些规定要说有用,有的还真能杜绝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但令我们平民百姓不解的是,这些规定都出自于地方管理部门之手,出自于拍脑袋者,执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8-1-17
收割自家玉米要先办证
沙发
发表于 2008-1-18 10:45:35 | 只看该作者
河北两条,禁烧秸秆的事我做过,看了真亲切。
板凳
发表于 2008-1-20 01:40:08 | 只看该作者
说到挂招牌,我就亲身经历过一次,在我营业门面就装了一个广告大灯箱,已经挂了三年了,一天城监的一名副局长带了7、8个人到我公司,一定要我把灯箱拆了,说是不符合安装规定,影响市容,发了一张限期拆除通知书;第二天,另一副局长也带来了7、8个人来找我,说为更好统一管理,在门面处挂灯箱要交2000元管理费,我说,为不影响市容,我还是把它拆了吧,他说:不用拆,交钱就可以了,随后给了我一张缴款通知单,通知单上标有:符合安装规定,补交审批费2000元。期间有人来催拆除 我就拿第二张通知应付,有人来催收钱就拿第一张通知应付,很快一星期的期限到了,我一没交钱二没拆。这下惊动了局长大人,连同执法大队20来人吧,气势汹汹来找我,要强行拆除我的灯箱,并处以5000元罚款,我说没意见,给我个理由就行。局长:为了我们城市更漂亮,你这灯箱影响市容,这是我们全市人民的形象啊!我把第二张通知给他看,局长看了一下说:那你交过钱没有?我:难道我一交钱之后我这灯箱就变得为城市增辉了?就不会影响市容了?违观者顿时“杀”声四起,城监们最终还是不敢强拆,次 日惊动了市政府,下了一文:关于禁止整顿市容乱收 费的通知。那是我对抗拆法部门乱来的最成功的一次。从此看出,在中国,真是无章可循,无法可依,都是人为的,要想变成一个法治社会可能还要几代人的努力才行。
     我还见过这种规定:在电梯里:严禁放屁,违者罚款
                             在洗手间里:节约用水,大便未完不得冲水
                             在公交车里:严禁吸烟,我市生产的烟除外
地板
发表于 2008-1-20 11:03:46 | 只看该作者
俺读书时,学校一日突发一告示:不许在教室穿背心,裤衩!
5#
发表于 2008-1-20 20:43:55 | 只看该作者

1200879835.jpg (0 Bytes, 下载次数: 0)

1200879835.jpg
6#
发表于 2008-1-20 21:01:49 | 只看该作者
六楼的广告词很“中国”。很奴性,很肉麻。
7#
发表于 2008-1-20 23:12: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snowflake_2007]发布


难道得

俺借口没完作业,赖在教室,就想"一饱眼福". 可是.......
8#
发表于 2008-1-21 12:42:56 | 只看该作者
真是这样,太白痴了!
9#
发表于 2008-4-6 00:24:06 | 只看该作者
只有中国才能出这么无语的规定!上次还有一个馒头规定,真的很无语!
10#
发表于 2008-5-27 23:02:03 | 只看该作者
很正常。指望弱智的政府能说人话?
11#
发表于 2008-5-28 08:58:29 | 只看该作者

反思:从上至下法制观念差,法律不健全,有法不依,人治社会。

还可以找出很多,是一个很好的相声题材,是一个很好的法制教育题材。
12#
发表于 2008-6-9 22:20:56 | 只看该作者

批评中国政府基本会去坐牢

还有一条最重要的:中国公民(对了,不是法律上的‘公民‘,而是‘居民’——和我们在加拿大一样,是‘居民‘)批评中国政府基本会去坐牢,批评外国政府无事。

哈哈哈
13#
发表于 2010-9-19 20:46:01 | 只看该作者
社会主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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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9-20 00:52:55 | 只看该作者
这些规定很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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