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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anada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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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然:谁能帮助张虹母女留在加拿大?(第4集)

31#
发表于 2007-4-18 19:39:4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小心为上]发布


像她这样等难民的肯定还有不少, 她要批了, 其他的都跑去生孩子怎么办? 此事政府完全没做错, 完全是在维护纳税人的利益, 为什么民间个人就不能站在政府的一面?

人的同情心是有限度的, 大多数中国移民因为见惯同胞们为出国的不择手段, 同情心早已耗尽, 这也就是为什么51上支持她的人不多见的原因.......

只有女的能生孩子吧?偷渡男只有另想办法了。

能在加拿大赖上十年的,估计没有几个。美国还有定期特赦,年限也是指标之一。手段可以商量,同情心耗尽也不要紧,但义正词严的要把她遣送回去就不厚道了吧? :rolleyes:
32#
发表于 2007-4-18 19:39:5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十年加国生活,带着一岁多的孩子,像这样的例子不多。特例特批,张女不能成为别的案件的先例。政府的考量是他们的事情,作为民间个人,不能站在政府的一面。

我们不可怜,即使回去也不会处于社会最底层。但已经移民加拿大数年了,完全习惯于这里的生活,让我们打道回府,我们愿意吗?我们还能适应那个社会吗?再说,公平吗?人道吗?

孩子回去身份丢不掉,但英语肯定不行了,再回来又能怎样?孩子回去过得好,大家心安理得,要是真的不尽人意,看你们这些叔叔大爷婶婶怎么能对得起自己的言行。
孩子的亲娘对孩子是最应该负责任的,都要抛弃孩子了,叔叔大爷婶婶有什么对不起自己言行的?本来就是利用孩子骗取同情,别人难道还要装傻来帮助一个不诚实的人?
33#
发表于 2007-4-18 19:44:10 | 只看该作者
没有看过张女士的整个个案过程. 但据我所知一般难民被拒后的风险评估通过的几率很低.所以有经验的移民顾问通常会在风险评估申请递交的同时递交其他理由的申请, 如人道. 这样, 一旦风险评估被拒, 由于申请人还有其他个案申请没有处理完, 那么他的离境递解令就会被暂时搁置(STAY), 直到他所有申请被拒. 象张女士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人道移民的. 她的理由比较充分的几点是:

1. BEST INTEREST OF CHILD: 孩子的最佳利益.
2. 在加拿大扎根(ESTEMBLISHMENT)的深度
3. 社区的支持
4.个人的表现

其他理由在没有看到她整个个案时, 没法呈诉.
34#
发表于 2007-4-18 19:47:49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芸芸众生]发布


没身份的人可以读书吗?敢暴露身份吗?


当然可以,何况他在申请政治避难过程中,有补贴。

美加黑掉的人通过自己努力拿绿卡的多了,从90年四月以后到98年99年中国镇压法轮功之间,这么多人来美加没有避难一说,但大家都把身份搞定了,哪怕保姆移民美加两国也搞成了,我见过40岁女人走这路,她当时29岁,还没孩子,比她难得人我见的多了。
35#
发表于 2007-4-18 19:53:0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爱德华王子岛]发布

孩子的亲娘对孩子是最应该负责任的,都要抛弃孩子了,叔叔大爷婶婶有什么对不起自己言行的?本来就是利用孩子骗取同情,别人难道还要装傻来帮助一个不诚实的人?

假设你的论断是正确的,我也明确地说这个母亲利用孩子是不对的。但孩子是无辜的,难道我们也像这个母亲一样的无情,把孩子抛向前途渺茫的境地?

每天遣返无数人回去,为什么这个案子引起舆论注意呢?还不是因为孩子吗?不是孩子的问题,用得着这样大动干戈吗?立马遣送,没人理会的。
36#
发表于 2007-4-18 19:57:0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只有女的能生孩子吧?偷渡男只有另想办法了。

能在加拿大赖上十年的,估计没有几个。美国还有定期特赦,年限也是指标之一。手段可以商量,同情心耗尽也不要紧,但义正词严的要把她遣送回去就不厚道了吧? :rolleyes:

   清新小溪小朋友,请你先搞搞清楚是谁要把她“遣送回去”再说话也不迟啊!!!   
37#
发表于 2007-4-18 20:01:2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转租]发布:

1. BEST INTEREST OF CHILD: 孩子的最佳利益.
----这是我们最关心的。留下来符合最佳利益
2. 在加拿大扎根(ESTEMBLISHMENT)的深度
----10年了,流浪狗也变成家狗了。
3. 社区的支持
----五一网不厚道。
4.个人的表现
----事成之后当着众乡亲面唱一曲《我的祖国》

其他理由在没有看到她整个个案时, 没法呈诉.
----估计也就这么多吧。
38#
发表于 2007-4-18 20:04:0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哪吒]发布


   清新小溪小朋友,请你先搞搞清楚是谁要把她“遣送回去”再说话也不迟啊!!!   

那您给个话,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孩子的份上,网开一面好吗?先谢了!
39#
发表于 2007-4-18 20:13:2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芸芸众生]发布


我重复我昨天的疑惑

我觉得她十年间遇到的人帮助她办事不利。那些说练法轮功留下来的,除了真正特别虔诚的,有多少还不是该做工做工,该读书读书,该跟中国不闲扯就不闲扯,该回国探亲也没事。怎么到她这里,这样难?

说句牛气点的话,我帮她十年,我可能都研究出怎样留下来的办法了呢。我说这话的前提是我们家移民是自己办的。

帮她办事的人在干啥?骗钱吗? 有这样费劲吗?
-------------

哎,我說什麼才能讓你們明白呢?為什麼沒人認真讀帖呢?

張女的問題搞得這樣糟,完全是她自己的責任:她失去了政府對她的信任。Lost Credit.

原因就是她撒的謊。她說的有關回中國之後會受歧視之類的話。

她撒的謊並不是我們這些來自中國的人能看出來,加拿大政府官員一樣看出來了。
可她就是不明白,還在不停地繼續撒謊,向多倫多太陽報繼續撒謊。

看今天的多倫多太陽報!

這樣的女人,看在孩子的面上想原諒她,我都做不到!

明白了嗎? Sunny 姐姐。
40#
发表于 2007-4-18 20:20:1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最初由[爱德华王子岛]发布
回复:回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记得中国有句老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有理有理!
竟然要抛弃孩子,这种妇人怎么可怜?
----------

Hi! 老鄉!你也跑來助陣了?

I know who you are. :hi:
41#
发表于 2007-4-18 20:24:38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假设你的论断是正确的,我也明确地说这个母亲利用孩子是不对的。但孩子是无辜的,难道我们也像这个母亲一样的无情,把孩子抛向前途渺茫的境地?

每天遣返无数人回去,为什么这个案子引起舆论注意呢?还不是因为孩子吗?不是孩子的问题,用得着这样大动干戈吗?立马遣送,没人理会的。
----------
你又錯了。

張女利用西人媒體,以攻擊中國試圖博得同情。
她的做法十分可鄙。

再說,孩子回中國就前途渺茫了?你是在哪長大的?
42#
发表于 2007-4-18 20:29:1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三个戴表]发布

-------------

哎,我說什麼才能讓你們明白呢?為什麼沒人認真讀帖呢?

張女的問題搞得這樣糟,完全是她自己的責任:她失去了政府對她的信任。Lost Credit.

原因就是她撒的謊。她說的有關回中國之後會受歧視之類的話。

她撒的謊並不是我們這些來自中國的人能看出來,加拿大政府官員一樣看出來了。
可她就是不明白,還在不停地繼續撒謊,向多倫多太陽報繼續撒謊。

看今天的多倫多太陽報!

這樣的女人,看在孩子的面上想原諒她,我都做不到!

明白了嗎? Sunny 姐姐。


顶,为了自己利益,向多倫多太陽報繼續撒謊,污蔑中国,你们还有没有是非标准了,那些假结婚都比她强,不污蔑中国。
43#
发表于 2007-4-18 20:34: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那您给个话,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孩子的份上,网开一面好吗?先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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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我有時候用詞太激烈,但我還是很欣賞你的善良的。希望你有個好老公好家庭。

但你缺乏分析能力。對不起,儘是我個人的看法。

說不定以後碰到我們觀點一致的時候,能聯手做些漂亮事
44#
发表于 2007-4-18 20:37:0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四哈]发布



顶,为了自己利益,向多倫多太陽報繼續撒謊,污蔑中国,你们还有没有是非标准了,那些假结婚都比她强,不污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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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lcome back! 心領神會。
45#
发表于 2007-4-18 20:55: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最初由[夏侯草]发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中国没有他们说的那么可怕,要留下也不应该诋毁中国。
张出生在中国不是中国的错,张要被遣返加拿大做法也没错。
错的是51的人非要将非法变合法,一定要去改加拿大的法。
不是说不可以留下,还是希望不要凭国人的喜好去评论国家的法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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