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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广告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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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庭山之梦:明天要打赢同警察的官司(第5集)

31#
发表于 2007-4-16 13:19:11 | 只看该作者

要有理、有力、有节地维护自己。既不能太怂,有不能莽撞。

32#
发表于 2007-4-16 13:49:16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就是农村,是自我感觉特好的农村。
警察只是这些农民中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一群。
在加拿大当警察又高薪又神气又不危险,
很容易被惯坏。

说到底,你的权利靠你自己来保护。

坚决支持受冤的人们都起来循法律途径控告他们,
对坏人的软弱就是纵容他们再来害你的兄弟姐妹!
33#
发表于 2007-4-16 14:09:30 | 只看该作者

"在自己身上找毛病, 是中国人的美德! 如果美国黑人这一两百年来看起来没有这么牛, 也因为英语的问题任由美国警方如此优待, 他们就有了我们的"中国人的美德"或您称的"中国人的弱点!" 其下场或今日在美国的社会地位就又当别论了!"

说得好!
34#
发表于 2007-4-16 14:11:02 | 只看该作者

沟通,沟通,沟通还是沟通!

从近来一些警民冲突中可以看出沟通是多么的重要,这位受害者来加几十年沟通仍然有问题,结果受苦的显然是自己.警察是被赋予了使用武力的权利,当然是要在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但怎样算是自身安全受到威胁他们受训时肯定是有准则的,而在紧急时刻有作出正确适当的判断谈何容易.
掉转位置想想,你是警察接到报警进到一个被认为是危险的环境,见到一个手持武器(他们可以把你手中自称工具的东西判断成武器)操无法听懂的语言的人,此人又拒绝合作,这时候警察没拔枪真算受害者幸运的了!
35#
发表于 2007-4-16 14:18:20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你! 华人应该团结互助站稳在这片土地上的.

警察办事效率和分析能力是应该提高, 种族歧视不断出现, 害死无数无辜的人.  我也正准备投诉他们.  It is unfair that the white skin person through the lane  hit my car(I was injured) but he didn't got any charge, the weather was very clear  at that day, the witness wait for one hour, and I still need to  wait for four hours in such cold day, even I had two scene witness's evidence, they didn't allow me speak anything then said everything was done in the scene.  My car repair charge more than $6100,   the insurance company said I was no fault, but my car premium was increase $300 now.  His negligent drive made  my health  a big change after that accident.   I want to ask the police,  is it I can drive the big truck through the lane hit that guy once without charge, is this a traffic rule?  Can drunk person  drive made accident without charge?    It is really unfair.  Do you think that should that guy had the ticket?   I will complain that police.  What is his job?  No EQ?  OR NO IQ?
36#
发表于 2007-4-16 15:22:52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ffgg123]发布
这个人看上去就比较牛!!!
其实我们应该注意当我们遇见突发事件,而且又不会j讲英文的时候,一定不要情绪激动,大声喊叫,因为警察他们也害怕自己的安全,在他搞不清楚状况的时候一定会使用他的权力来保护自己,很多华人和警察的冲突都是因为语言不通,所以不要反抗,不要情绪激动,中国人弱点就是不能控制情绪,按照警察的要求做。如果有对警察行为不满意,去投诉,如果去和警察上法庭,记得痛苦的不是你一个人,而是你的全家
yep
37#
发表于 2007-4-16 17:41:33 | 只看该作者
我们那么受欺负,到底什么时候可以翻身扬眉吐气啊??!!
真的希望温先生能打赢这场官司!
关注 :mad:
38#
发表于 2007-4-16 17:47:04 | 只看该作者
可怕,这以后没安全感了
39#
发表于 2007-4-16 17:47:4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沟通,沟通,沟通还是沟通!

最初由[糖三角]发布
沟通,沟通,沟通还是沟通!

从近来一些警民冲突中可以看出沟通是多么的重要,这位受害者来加几十年沟通仍然有问题,结果受苦的显然是自己.警察是被赋予了使用武力的权利,当然是要在自身安全受到威胁时,但怎样算是自身安全受到威胁他们受训时肯定是有准则的,而在紧急时刻有作出正确适当的判断谈何容易.
掉转位置想想,你是警察接到报警进到一个被认为是危险的环境,见到一个手持武器(他们可以把你手中自称工具的东西判断成武器)操无法听懂的语言的人,此人又拒绝合作,这时候警察没拔枪真算受害者幸运的了!

警察已经撤诉袭警,也就是承认没有袭警。尽管警察有权利使用武力甚至开枪,但都是有严格规定的。在这起案件中,他们应该能很容易判断他们的对手对他们有多么大的威胁,四个警察对付一个越裔华人,(此人个不会很高吧),很难制服吗?把工具认成武器?可以叫他放下。特别是制服以后还肆意虐待,显然失当。
40#
发表于 2007-4-16 17:59:52 | 只看该作者

钱要赔,更重要的是要将最恶劣的警察清除!

钱要赔,更重要的是要将最恶劣的警察清除!如果能达此目的,就不是输的一败涂地,而是完胜。
41#
发表于 2007-4-16 18:04:40 |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7-4-16 18:26: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提供点建设性的意见吧

最初由[玫瑰香水]发布
提供点建设性的意见吧

我觉得 首要的,绝对的 必须的 是要有一个有智慧有经验有能力的律师(既然 是弱者方 就最好 找个女性律师,上岁数的最好 但要有本事 又能冷静应对庭审 又能博得法庭同情)

我这么建议 是因为 现在双方各执一词 就必须靠律师在庭上的发挥 而找出漏洞 来还原事实真相, 这是对律师智慧 经验的考验
(记得前不久看过篇文章  可以借鉴下
http://www.canada-law.info/?q=comment/reply/25)

再者 我觉得 证据 证人要掌握到位
1 既然双方都报警了 那么报警中心 就应该有纪录 可以翻查 看当时温先生报警时 是如何陈述的

2上门的这伙警察是 由消防队员报警而指派来的  而是 由温先生报警而指派来的? 如果是消防队员方的 那他们知不知道 温先生也报警了? 如果知道,那么他们是来调解纠纷的 为什么还要破门而入?

以上争夺的关键 就是当时温先生有没有报警 报警怎么陈述的, 警察是出于什么原因来的? 出于什么原因而破门的? 而且 有没有宣读权利?
关于消防队员 制服 证件的争论 我的猜想是消防人员肯定没开消防车来 , 所以穿制服的可能性就比较小,就算穿了 也肯定是那种容易于便装混淆的服装。证件估计一开始没有出示(一开始就亮的 那是警匪片看多了) 后来有所怀疑了 才出示的 所以 两方会在 出示证件上有分歧,还有就是 据我的了解 在非紧急情况下 户主应该可以拒绝消防人员或警察入室的 (私人领地),消防人员离开房间后报警 那说明完全不是因为自己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而报警, 是因为怀疑温先生的房子有问题 或是认为他阻差办公 需要警方协助。 所以关键又回到了警察是出于什么原因来的 为什么破门 这几个关键问题上了。 这些 就要看 证人(消防队员, 警察, 温先生 租客 或是潜在的目击者)的证词和911的纪录 要靠律师的能力来还原当时的真相 或是说无所谓真相如何  反正要靠律师的能力来引导出一个偏向温先生的局面 。

3 既然温先生在警局就 去医院看过医生 那么这份病历完全可以拿来和后来温先生看家庭医生的病历来 做比较,(医生完全可以作为证人 并完全有专业的知识判断出他伤还是自伤 新伤还是旧伤)  可以让双方医生出庭  对比证物。

4 有没有讯问时录音或录象? 当时语言不通 ,现在庭审时 完全可以听到温先生当时的回答 要求。。。 (如果没有或者被销毁了 那就没办法)既然语言不通 警方又如何知道 温先生没有作出翻译 电话等等的要求呢? 要求了警方也听不懂啊! 既然语言不通 警方是有义务有必要安排翻译的 那么 翻译在那里? 如果没有安排 在这点上完全可以质问警察。 如果有安排 那么翻译的证词又是什么?  同时也可以让温太太作证 是如何联系上温先生的(都是有案可查的)

以上几点要是有利与温先生, 就无所谓那些 门啊 墙啊的细节了。

我不是律师 也没法律 公安方面的经历 经验 只是抛砖引玉 贻笑大方罢了。请留我点薄面 大家不要批的太厉害就是了
看来下次我上法庭得找你才行. 就是不知您是否够了岁数:"首要的,绝对的 必须的 是要有一个有智慧有经验有能力的律师(既然 是弱者方 就最好 找个女性律师,上岁数的最好 但要有本事 又能冷静应对庭审 又能博得法庭同情)"
43#
发表于 2007-4-16 19:05:55 | 只看该作者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法庭要收集两方面的证据,当庭听证的话,一般不会象我们现在这样觉得道理全在温先生这边的。现实情况中,不可能一方完全占理,另一方一点儿道理也没有,所以可以推想,结果也不太会一边倒。只是如能打赢官司,既使是微弱胜出,可以为以后的案例留下可以借鉴的经验,也可以制约一下警察乱用暴力的行为。民主,权力也是这边争取来的。
44#
发表于 2007-4-16 19:35: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最初由[八成新]发布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法庭要收集两方面的证据,当庭听证的话,一般不会象我们现在这样觉得道理全在温先生这边的。现实情况中,不可能一方完全占理,另一方一点儿道理也没有,所以可以推想,结果也不太会一边倒。只是如能打赢官司,既使是微弱胜出,可以为以后的案例留下可以借鉴的经验,也可以制约一下警察乱用暴力的行为。民主,权力也是这边争取来的。
对。这是赢这场官司最主要的目的。这不是温先生一人的官司,这是所有弱势群体的战争。我们应该团结起来,一起支持温先生。不能再让这样的事件一再的重复!
我们要不要捐钱给他打官司啊
45#
发表于 2007-4-16 19:37:17 | 只看该作者
我对这个别坏警察也很痛恨,拿这么多钱还要欺压养活他们的纳税人,把这些坏警察清除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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