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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岳案今起初审 有人发声明称陈敏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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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5-6-6 08:42: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一位自称陈敏家人的朋友今日在各大媒体上发表声明强调,她坚信陈敏是无辜的,陈敏本人及其父母坚信陈敏没有杀害张东岳。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5-6-6
Hope it is not him!
But  I don't know....
沙发
发表于 2005-6-6 08:58:50 | 只看该作者

每个罪犯的父母都“坚信”自己子女是无罪的

可是关键要让事实来说话,我99%的坚信警方能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陈敏的有罪。
板凳
发表于 2005-6-6 09:03:47 | 只看该作者

我相信不是他做的, 也许他知道是谁做的.........

地板
发表于 2005-6-6 09:08:57 | 只看该作者

相信加拿大的法制,不会冤枉无辜的人。

我不知道警方有什么证据。我只知道警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哭了。我觉得很像做秀。他要是有充分起诉陈敏的证据,有什么好哭的?

跟踪此案。
5#
发表于 2005-6-6 09:16:2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相信加拿大的法制,不会冤枉无辜的人。

最初由[广东农民]发布
相信加拿大的法制,不会冤枉无辜的人。

我不知道警方有什么证据。我只知道警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哭了。我觉得很像做秀。他要是有充分起诉陈敏的证据,有什么好哭的?

跟踪此案。

Do you mean he was crying for 陈敏, since he didn't get the proof pointing to 陈敏?
6#
发表于 2005-6-6 09:22:37 | 只看该作者
没有证据,警察有权利关他这么久吗?现在就看警察的证据足不足以定罪。
7#
发表于 2005-6-6 09:4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相信加拿大的法制,不会冤枉无辜的人。

最初由[广东农民]发布
相信加拿大的法制,不会冤枉无辜的人。

我不知道警方有什么证据。我只知道警长在新闻发布会上哭了。我觉得很像做秀。他要是有充分起诉陈敏的证据,有什么好哭的?

跟踪此案。

农民兄弟,这俺可得说道说道。你说警长哭是作秀,那市长在东岳的追思悼念发言时也哭了,他是不是也在作秀? 再有,哭泣只是一种悲痛的感情流露,怎么和证据扯到一起了。赶紧把这个帖子删了,有损农民的一世英名。   
8#
发表于 2005-6-6 09:45:55 | 只看该作者

从证据中找出真相,不能让罪犯逍遥法外

可能性:

1.陈敏就是罪犯,警方有足够的证据.

2.陈敏不是罪犯,警方有指向他的证据,但是罪犯另有他人.

     从公开的信息看来,陈敏的杀人动机不充分,但是警方确有指向陈敏的证据.如果确是陈敏所为,应该还有其他动机.

     陈敏不是罪犯,他的罪名成立的后果不仅是他被冤枉,还间接的放过了真正的罪犯.
9#
发表于 2005-6-6 09:56:40 | 只看该作者

杨琳 is too naive

杨林,你实在是太幼稚了。难道就凭你相信就够了?有本事去法庭作证去?知道什么叫做以证据定罪吗?

这是我以前在网上收集关注的资料:

1。东岳家的窗户玻璃上发现了陈敏的指纹。

2。陈敏的汽车的后背箱发现了东岳的头发(DNA证据)。

3。东岳的尸体被抛到Mississauga河边,现场附近发现了陈敏的头发。
10#
发表于 2005-6-6 10:05: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相信加拿大的法制,不会冤枉无辜的人。

最初由[爱上馒头的包子]发布
回复:相信加拿大的法制,不会冤枉无辜的人。



农民兄弟,这俺可得说道说道。你说警长哭是作秀,那市长在东岳的追思悼念发言时也哭了,他是不是也在作秀? 再有,哭泣只是一种悲痛的感情流露,怎么和证据扯到一起了。赶紧把这个帖子删了,有损农民的一世英名。   

谢谢兄弟。如果我知道错了,不会删帖,但是会上来道歉。

1。陈敏只是嫌疑人。是否罪犯由法庭宣判。

2。警方的证据只是充分到可以申请逮捕令。也就是说,可以证明他的嫌疑。

3。市长哭就未必了。因为各自工作的环境不同。

警长每天面对犯罪,他的职业决定了他必须能冷静。能做到警长,要干多少年警察?

说实话,我也不了解双方的证据,用来判断的全是直觉。

就陈敏一个单身的学生,也不是惯犯,要把一个小孩子藏那么久,需要很多条件。是否还有其他的嫌疑人?

现在警方的证据应该不能直接证明陈敏杀人。
11#
发表于 2005-6-6 10:11:19 | 只看该作者
作为一名旁观者,坚信加拿大警方是掌握了有力的证据.相信陈敏是有罪的.作为嫌犯,其母有是公安部门的,当然深谙如何反侦讯,如何脱罪那一套.嫌犯大概以为可以学辛普森,但是他忘了,第一他不是辛普森,第二这里面没有种族问题可利用,第三加拿大与美国有不同之处.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
12#
发表于 2005-6-6 10:12:38 | 只看该作者

上班还在灌水,你混得不错啊。

最初由[Right Is Right]发布
I hope he is innocent.

But if he is a real murderer, even god cannot help him.
13#
发表于 2005-6-6 10:19:19 | 只看该作者

再说此案

这是我落地之后最关注的本地新闻。

我曾自己问自己,如果我的孩子遇到类似情况我会怎么处理?

我想,我一定不会让媒体介入。媒体的大肆宣传最终害了孩子。
14#
 楼主| 发表于 2005-6-6 10:42:23 | 只看该作者
I don't think he is so fucking powerful to do that. He is just a kid, even younger than u guys.
15#
发表于 2005-6-6 10:49: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杨琳 is too naive

最初由[lisi891]发布
杨琳 is too naive

杨林,你实在是太幼稚了。难道就凭你相信就够了?有本事去法庭作证去?知道什么叫做以证据定罪吗?

这是我以前在网上收集关注的资料:

1。东岳家的窗户玻璃上发现了陈敏的指纹。

2。陈敏的汽车的后背箱发现了东岳的头发(DNA证据)。

3。东岳的尸体被抛到Mississauga河边,现场附近发现了陈敏的头发。

如果你 的 这几样证据都属实的话,陈敏被定罪的机会很大。
另外,再加上如果在那个BRAMPTON的公用电话话筒上有陈敏的指纹的话,那么他就是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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