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在開始規管中醫行業1年之後﹐上周開始執行其規管職責﹐向違規或不肯接受規管的中醫及相關組織採取法律行動。
管理局上周五發出通告稱﹐該局已於4月4日入稟安省高等法院﹐根據「醫療專業人員程序規則」 (Health Professions Procedural Code)第87條﹐指控包括安省中醫學會聯合會及加拿大中醫學會等6個組織﹐將自己當為安省的中醫及針灸監管機構﹐違反安省的《受管制醫療專業人士法例》(Regulated Health Professions Act)第34條﹐現要求法院下令被告終止該種將自己當為監管機構的行為。
自從2006年安省中醫立法以來﹐安省中醫學會聯合會一直指自由黨政府在立法時歧視傳統中醫﹐並於2012年底成立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委員會﹐宣布自我規管。
受管理局指控的6個組織是﹕
1) 安省中醫學會聯合會(The Federation of Ontario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ssociation)
2) 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委員會(The Committe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Practitioners & Acupuncturists of Ontario)
3) 安省中醫針灸考試委員會(The Ontario Acupuncture Examination Committee)
4)加拿大中醫藥學院(The College of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 Pharmacology Canada)
5) 加拿大中醫學會(The Canadian Association of Acupuncture &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6) 安省合格中醫師委員會(The Committee for Certified Acupuncturists of Ontario)
與此同時﹐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也指控上述組織侵犯了該局使用的標記﹐因而要求法庭下令禁止。
管理局同時向法庭指出涉及的3位人士及1間診所﹕(1)袁曉寧(James X.N. Yuan)﹑(2)李嘉(Jia Li)﹑(3)Zhi Hong Zhao﹑(4)多倫多中醫藥針灸診療中心(The Chinese Medicine & Acupuncture Clinic of Toronto)。
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指控他們違反《中醫法》(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Act)的第3﹑4條﹐在安省參與未獲授權的中醫及針灸診治﹔由於使用醫生名稱而違反《受管制醫療專業人士法例》第33條﹔由於使用中醫師及針灸師的名稱而違反《中醫法》第8條第1章﹔令人以為他們在安省合資格做中醫師﹑針灸師或中藥師﹐因而違反《中醫法》第8條第2章。因此﹐現要求法庭下令禁止。此外﹐安省中醫師及針灸師管理局指控袁曉寧及李嘉誤導他人﹐以為其組織是安省的中醫及針灸監管機構。
代表管理局的律師將於本月26日到法院提出有關動議﹐暫定會於下月30日開庭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