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千寻小妹的帖子,请诸位骂家自觉保持形象,办事的请到“地狱”说话~~~ 封刀 发表于 2010-5-25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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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不信由你,我的蓝颜知己都是大哥级别,我现在就要发展你啦: 涛声依旧 发表于 2010-5-25 22:25
哈哈,如果是太阳级别的,那你仅仅是阳光下,万人中的一个而已,跟“知己”已经贴不上边了。。 骂甲再现 发表于 2010-5-26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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