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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紫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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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在中国实行民主

 
31#
 楼主| 发表于 2010-3-29 22: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慷慨用词。最近在下俗事较多,无法静下来写较深的东西,想在大家发言后,汲取其中精化,挪为己用,以哚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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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10-4-12 22: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紫黄 于 2010-4-12 23:33 编辑

如何在中国实行民主(续4)

[行笔之前,先表示感谢,谢谢各位在此贴倾诉自己的意见和见解,尤其是“和者盖寡”等几位网友。你们搬出压箱货,我也很受益。]

言归正传,我们无非想琢磨个法子“如何有效地在中国实现民主”。民主种类那么多,运行方式也各有区别。当我想有一点是民主的精髓------那就是有机会让民众表达自己的意见(包括自由发言和自由投票)。

要说现在中国没有投票自由,我不认为此话能站住脚。因为没有报道说每4年一次人大代表选举时“必须选*** 为人民代表”。(即便到了最后选举国家主席,也有弃权的选项)。

也没必要全新设计出一套选举制度来替代现有的,因为方案可能太多,变异可能太大(如:刘晓波能提出一套,程晓波、李蓝志、段五爷、阿范达。。。。都可以提出自己一整套民主机制方案,但它们统统缺乏社会实践,谁那么大胆子敢全盘接受投放社会作试验?)

改良(或迎合一下,称“完善”)现有选举制度才是可行的道路。解决几个关键理念:

1、选举产生执政党
”共产党是执政党”,此话没错,因为现在共产党确实在大陆执政。许多重大政策出自共产党之手,许多人事由共产党定案,因为共产党是执政党。但在选举上不能轻易把这个话题作依据。因为所谓执政党是选举的结果。即便当年共产党把国民党赶出大陆,理所当然“坐江山”时,也是通过“临时政治协商办法”,从法律角度解决了执政地位问题。此办法一直到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出台才弃用。

是选举,才产生执政党。这是共和制度的根基,也是执政党合法性的来源。“选举”对之于“执政党”,是前因与后果的关系,或者说是母子关系!是选举“产生”执政党。

不要怀疑我有推翻共产党的企图,我只是厘清这层最基本,但被人遗忘的原理(以前曾有人“因为共产党是执政党”当作所有活动的理论依据,包括组织选举活动、提名国家元首、与其它党派关系等)。事实上,以目前共产党在中国的能力、影响力,要赢得选举是轻而易举的。

澄清了这一理念,就可以在选举事务上开展“超党派”活动,而非党内活动。具体事务上,应组织由各种政治力量组成的选举委员会负责(或人大为班底,扩大各种政治力量参与),而非由共产党一家操持,更不应该由各级党委来具体落实(鉴于目前共产党力量超群,共产党可以是主要协助力量,但绝不是来“领导选举”,否则会本末倒置的)。

2、媒体的介入
这么多年来选举在民心中的失败,除了管理层“有意无意”促使大家淡化选举意义外,媒体的“绕道走”也是主要原因之一。虽不指望媒体能像西方那样,在大选时轰轰烈烈,但如此静悄悄也太不可思议了。应该规定选举当年各大媒体有多少个黄金时间播出选举事务(不是光简单报道“赵老太爷也参与了投票”,而是报道某候选人的情况,及民意支持率,预测结果什么的)。我相信,要渲染起大众对选举热情其实是很容易的!怕就怕故意冷落。

3、给愿意参选的人有表现自己机会
目前的媒体已经基本具备这样的条件。网络、平面媒体、电讯等,我相信会有人愿意干政治这一行当的。那些只愿等领导安排进来,或勉强接受,或半推半就接受的人,就应该踢出去,自己都没兴趣,怎么指望他来代表民意?要想参选或当选,就要宣传自己,表现自己,吆喝自己。在不违反选举法前提下,学会“拉票”,巴结投票人。只有当当选来之不易时,代表们才不会成为“倪萍”式的举手机器,才会为民众的事情高调张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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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10-4-12 22:38:1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38# 和者盖寡

共产党的领袖当然是共产党内部定的了(或内部选举产生的),这有什么问题。美国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它们各自的党魁自然是各自党内定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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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10-4-22 10:41:3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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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10-4-25 09:0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贴子居然跟帖25页,紫黄应该受宠若惊了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4-25 02:38


你不要用习惯性思维看他人,以为可以多少贴X五毛了。
大家能畅所欲言是我所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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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07:5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明确的反对在中国搞什么民主。
因为如果中国搞什么民主,李洪志肯定会回去当总统。
呀呀呀,那可如何是好。
xlpz 发表于 2010-4-26 00:32


如果在专制国家,李洪志必被处死;
如果在民主国家,李洪志必进监牢;
在共产党中国,李洪志全身而退-----共产党也因自己的所谓“宽大”而饮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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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09: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李洪志现居美国,在坐牢吗?信口“雌黄”了吧?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4-26 09:26


李洪志以“受到迫害”身份在美国得到庇护,其中的政治含量谁都清楚。但如果出现一个美国本土lihongzhi,坐牢是少不了的。
罪名无外乎:造谣诽谤,挑战人权。

美国人对付异端邪教一样也是辣手辣脚的,因为这是正常人性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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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11:4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法轮功是异端邪教,为什么全世界大部分的国家都允许自由练习法轮功?
我在 发表于 2010-4-26 10:51


光修炼法轮功当然没事了,在美国没事,在中国也没事。

但如果法轮功学员在美国动不动就劝阿大退出民主党,劝阿二退出共和党;到印度劝阿三阿四退出国大党。。。。不顺心就酒瓶食瓶的,还能相安无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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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12: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是劝退,又没有逼退,完全是自愿的,有什么问题吗?你也可以劝人加入共产党啊。

如果九评共产党说假话,共产党可以拿出事实来一条一条反驳啊,为什么不敢呢?
我在 发表于 2010-4-26 12:54


我不逼你与你老婆离婚,但我天天劝你离婚。合适吗?你反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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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12:03: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又是“信口紫黄”了,据我所知中共取缔法轮功在先(1999)法轮功被逼反共(2004发表九评)在后。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4-26 12:56


中国练功人员很多,为什么共产党单取缔法轮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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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16: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除了中国以外,法轮功都在哪些国家被定为“邪教”了?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4-26 13:49


1、认定是不是邪教,无须他国认可
(如新加坡认定“耶和华见证人”违反《维持宗教和谐法案》中的邪教罪而被取缔。无须他国同意或认可);

2、李洪志曾被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定为邪教人士
(2000年5月,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在台湾举办了为期一周的“世界佛教、佛学、佛法正邪研讨会”。美、加、法、日、泰、尼泊尔等28个国家的活佛、高僧、大德居士2000多人与会。会上对李洪志等人进行了审评,并经各国代表投票表决,确定李洪志、张宏堡、清海、宋七力为邪教人士,并认为李洪志等人对佛法断章取义,他们所论佛法之道,完全违背佛陀的三藏经教,不但断章取义、正邪混乱、理谛全无,而且基本经教都未曾深入,完全是自编自导、蛊惑民众,谈不上有一点实证功夫。他们的所谓佛法之道完全是自编自导的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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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10-4-26 19: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紫黄

你的意思是说一个独裁政权可以说谁是邪教就取缔谁是不是?

另外,别忽悠好不好? 这个“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猛一听是个联合国下属机构,但是仔细一看不是。即便他们认为法轮功是邪教,也只是教派之间的争斗而已,并非社会意义上的邪教。教会各派之间的斗争你死我活,哪一派不人为其他的派系是“邪教”?
酒中仙 发表于 2010-4-26 19:57


以下是我的原话:
“认定是不是邪教,无须他国认可
(如新加坡认定“耶和华见证人”违反《维持宗教和谐法案》中的邪教罪而被取缔。无须他国同意或认可)”


你说的“一个独裁政权可以说谁是邪教就取缔谁”,1、 是指责中国是“独裁政权”,2、 还是问“独裁政权”认定的,是不是算数?
虽然这与我的原话有出入,但我愿意回答你:1、中国不是“独裁政权”。2、 如果有哪个“独裁政权”说谁是邪教并取缔之,在法理上依然成立,只要这个政权还在运行。至于以后平反,那是后话。

记住,以后讨论不要歪曲原意,我不是每次那么有耐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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