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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蜜蜂s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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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房东找借口要我搬家怎么办?

16#
发表于 2009-9-27 18:54:04 | 只看该作者
费用超过房租了,谁还租房子?
如果你认为不能赶你走,你可以把房东赶走。

我笑倒,你太强了,希望你的房客能把你赶走,如果你是房客,那你的房东的悠着点,说不准哪天就被你赶走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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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09-9-27 21:08:20 | 只看该作者
谢谢各位的建议,我知道房屋是房东的,如果房东有绝对的权利要我搬走,我岂不是随时有搬家的可能,要是找不到合适的房子,哪不是成了无家可归的人了,虽然实际上是可以找到房子的,但我想有关这个的法案是不会给房东这个绝对的权利的. 就是找到房子了,由于房东的原因,多了搬家的成本.

各位朋友您说是不是?

具体法案和机构,你去咨询一下就全明白了。跟帖也有很多建议和讨论,个人觉得不着边际,基本是以中国脑袋猜想加拿大的事,但我想他们是好心。

租客没有严重违法(贩毒,刑案,容留卖淫,转租)等不能让你搬走。欠租,破坏设施,过大噪音等,要经书面催促,建议整改,若干时间(去看条例)后,你拒不改正的,才可强制要你搬家。

记住,这里是人权法律社会。虽然私产不得侵犯,但租客权益也神圣不可侵犯。因为租客是处于弱势地位,所以法案一定程度上是更倾向租客权益保护。

如不得随意提高房租,安省每年会统一一个提高比例 (09年应该是2.1%),超过这比例就要经租户,出租方和政府相关部门开会,协商,解释备案后才可实施)

未经24小时书面通知,不可进入你的租处和房间(当然火灾等紧急除外)

不可停水停电停暖气超过一定时间,且要事先通知等
因此,在加做个“恶房客”比“恶房东”更容易。当然,人还是要从好处做,因为,相恶时,对谁都没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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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9-9-27 21:24:01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房东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搬, 无论任何理由, 你都得搬走!

合同期内,双方都要遵守合约。没有正当理由,不可毁约。

合同期满后,租客在提前60天通知的情况下,任何时候都可搬走。房东,出租方(正常情况下)不能主动要求租客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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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9-9-27 21:36:39 | 只看该作者
你租住的是一个房间,与房东合用一部分空间,这种情况一般不受租客保护法保护。即便受租客保护法保护的情况,房东提出自己的直系亲属要用而要求你搬出,也是合法的理由。如果你能证明这只是藉口,你可以申诉并要求房东赔偿你因搬家造成的损失。

公共部分,双方应共同维护整齐清洁,最好制定一个准则;谁违反谁付清洁费;或者明确一方打扫,一方付费。

其实,房东有非法出租嫌疑。在安省,只有1-2个市和地区,地下室和自住屋可拆分出租,但出租前须经备案和登记,好像还要个证。多伦多不在此列。

房东如找各种理由等,赶你走,不是一句话可解决的,这不是中国,话可随便说的,你要相信判决者的智慧。他违法在先,应同你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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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9-9-28 08:37:15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你搬到YONG/FINCH一带,有游泳池健身房,四季温度随便调,豪华气派风景好,1房1厅$1500/月。一分钱一分货。房东花几十万买房免费让你们糟蹋?你是房东你干嘛?去住CONDO吧,你敢在那里胡造吗?立即罚款,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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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09-9-28 08:47:3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移民局对新移民要有道德方面的评估。道德品质有问题的一律拒签,已登录的立即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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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09-9-28 17:40:20 | 只看该作者
流量超过了,电费高了让你们负担一部分,房东是商量的,如果你觉得不负担,你就搬走。

设身处地的为房东想想,本来就收你300-400元,如果超过流量很多,电费很多。房东也不能出钱赚吆喝。你将来买了房子,当了房东后就会理解房东的难处。我现在还没有房子,我租公寓。当作为房客,不要只从自己的角度想。换位思考一下

我劝你还是搬出去吧。如果我是房东,我也会让你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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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09-9-28 21:24:35 | 只看该作者

你不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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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09-9-28 21:51:50 | 只看该作者
建议你搬到YONG/FINCH一带,有游泳池健身房,四季温度随便调,豪华气派风景好,1房1厅$1500/月。一分钱一分货。房东花几十万买房免费让你们糟蹋?你是房东你干嘛?去住CONDO吧,你敢在那里胡造吗?立即罚款,并限期改正。


第一,我觉得你是个很无聊的人。对于别人有困难冷嘲热讽。你的做法太中国人陋习。如果你觉得别人有不妥的的地方,完全可说你观点,帮助别人。

第二,字里行间没有任何的同情心--对于这点,你受了这么多年疯狂教育,也就不指望了。

第三,虽然你我都不在现场,但是,更有可能,房东为了吸引出租,压低价钱,事后翻悔。

第四,我想你来加拿大也有段时间,因为你知道YONG/FINCH。你应知道在公寓,出租者水电都是放开用的。所以,房东应在出租时就考虑这因素。或事先说明。不说可以认为是随便用。不然,他的报价有欺骗嫌疑

想必,你没住过CONDO。情况不是完全你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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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09-9-28 22:11:02 | 只看该作者
流量超过了,电费高了让你们负担一部分,房东是商量的,如果你觉得不负担,你就搬走。

设身处地的为房东想想,本来就收你300-400元,如果超过流量很多,电费很多。房东也不能出钱赚吆喝。你将来买了房子,当了房东后就会理解房东的难处。我现在还没有房子,我租公寓。当作为房客,不要只从自己的角度想。换位思考一下

我劝你还是搬出去吧。如果我是房东,我也会让你走的。


其实我倒很喜欢你的中国本色,优美的传统。但这绝对不是加拿大处事和工作方法。方法应是房东应事先声明,如果水电上网等超过。会见议在事后一个最高的补差金额。俗话说,在加拿大,任何广告和合同的很小字千万别错过。如没有,你不能事后追溯。要不然你是销售诈骗。
美德固然要发扬。但你不能用指责口气说事主。租客可能有须改正处,但错误是在房东。
但我想,他们已到这地步,是否还能走到互相体谅而实施中国美德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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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09-9-29 00:38:21 | 只看该作者

自有公道

看来回帖的有不少是房东,但不论是房东还是房客,他们中都有有德的和无德的,所以这件事无论如何也扯不到什么移民局和住1500的condo上去,其实很简单,这就是一桩生意,既然有约定,大家最好相互遵守,是谁违约一般很容易弄清楚。房东只能在第1年后每年提高一次房租,并有相关规定,根据物价指数不得乱涨,至于用水用电,在正常使用范围内,房东不得有异议,另外某些房东为达到其不正当目的找各种不正当借口更不能成为要房客离开的理由。包括不想出租了,也需提前一个月在安省相关部门备案,并出示文件给房客,才能要求房客搬家,房东不得在规定时间内再将此房屋出租,相关部门会监督执行此行为。
总之,加拿大是讲法制的,平等的国家,任何事情都会有相关法律规定和部门来管理,不会任人为之。相信这才应该是我们来到加拿大的真正原因。
出现问题建议协商解决,如让房东出相应费用搬家,及找房。实在无法协商解决,安省有房屋租赁仲裁机构及法规保护双方权益。网上可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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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楼主| 发表于 2009-9-29 12:29:26 | 只看该作者
非常谢谢各位的回复,谢你们的建议,我体会到了在加拿大还是有温暖在的,建议有中听和不中听的,我想大家一看就明白的,对于"不中听"的建议者我还是要感谢他(她),因为他们花了时间,参与了讨论,不仅对我,对其他的朋友也有帮助,我当时也挺矛盾的,要不要把事情写出来.
我是房客,是新移民,但受到这种待遇的人不只我一个,和同住的同学夫妇是一个最好的例子,他们实在觉得忍受不了,已经搬走了,而且他们在住进来5个月的时候就给涨了50CAD,房东还要规定洗衣服在晚上10点以后,你知道洗衣机在我的BASEMENT.弄得我刚来的时候,我同学烧饭都好象要偷偷摸摸,赶在房东下班前做好,吃好.另外的几个同学也在多伦多,想偶然串下门来看看,也被我那个同学谢绝了,怕看到房东的脸色........,生活真的改变了.
我住进来后,对这些事情和房东提出了不妥的地方,我说希望我们友好和平等相处,然后我就成了恶房客.冤哪.

我希望更多的朋友来参与,我也会把事情的进展贴出来.我绝对不是要把房东怎么样,我是要把事情怎么样.

愿各位朋友每天有个好心情,国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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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09-9-29 13:13:16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分租房屋是普遍的现象,而房客和房主的矛盾时有发生。甚至有血案酿成。这位仁兄想必才从国内来的。花钱谨慎,不想吃亏。不知你是否想过,你的房东从国内来的时候经历的比你们现在艰难的多。那时能找到房子就不错了,价格高点也得忍着,工作难找,那时的最低工资才6.75元。而至少你们现在最低工资是9.5元。特别是中国食品的烹饪方法对HOUSE的污染最大,房间的气味久久不散,时间长了房子的价格都会受影响的,你如果留意一下,加拿大租房的信息,很多都是要求房客少煮食的,特别是和房东分租更要注意干净和安静,你要知道房东们从你们现在的条件开始打拼,到买起房子,他们经历的艰难你恐怕想象不到,选择是双向的,如果你觉得你交的房租吃亏了想搬走,房东不让你走,行吗?现在想不通的事情过几年你做房东,就会明白,也许比他还甚。 哎!互相理解吧。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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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09-9-29 22:10:4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你不适应。

我住CONDO出身,不包家具上网洗衣车位。合同写得清清楚楚:损坏东西要赔钱,搬家用电梯要按时间交钱,电梯任何损坏要扣钱。你房东跟你计较过这些吗?如果你不浪费,又讲卫生,你是非常好的房客,房东会让你走吗?即便你想走,房东会千方百计挽留你。反思吧,搬到哪里都会被人赶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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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09-9-30 01:09:08 | 只看该作者
善就是善,恶始终是恶的,那些恶的就不要作出伪善和极尽所恶的样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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