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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能全怪那些“律师”。
这些“律师”,可能就像那个"圆梦系列"的于xx,没有什么法律的背景,但他就是敢调解纠纷. 捞到个不懂英文的神经兮兮的老头老太,几年没成功开张的生意,还不得大捞一笔,把损失都补回来?
这对老头老太,别说没有加拿大打官司的经验,就是在中国也没有打官司的经验哇!什么该先做,怎么做,都心里没有个谱,就光想着自己儿子是"冤枉"的. 这人要是钻进牛角尖里, 十头牛也拽不出来的.
看那对老头老太的意思,就是给他们5000块, 他们也是不想回家的,可能他们还看到了希望, 巴不得华人社区帮他们翻案呢. 有消息说,他们刚到加拿大的时候,还是不屑于接受华人社区的帮助的呢. 拽得很呢. 现在走投无路了,又想起华人社区了. 怎么感觉这华人社区,就跟一块抹桌布似的, 用的时候是好, 用完了都嫌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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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老人家的儿子与人斗殴致死。法庭判定对方是自卫。老人家并没有看到事发的经过,凭什么认定儿子是“屈死”?凭什么认定法庭的判决不公正?加拿大的司法制度是很讲究证据的。就算大家都认定某个人是凶手,但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也不能判那个人有罪。这种制度虽然有可能让一些坏人逍遥法外,但也比那种“宁杀错,勿放过”的制度要人道。所以老人家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要翻案根本就不可能。况且老人家本身也并不了解事情的真相。
报导也提到老太太有的时候神智不清楚。这样被误解为精神病也没什么奇怪的。况且我也不能理解老太太为什么“连马桶里的水都喝过”。 我相信精神病院里一定会提供饮用水。是不是老太太确实有点精神问题?
不管怎么样,老人家的遭遇还是很不幸的。我们应该声讨的是那些无良的律师。明知道老人家的上诉不可能赢还要欺骗老人家“不成功不收费”,这种说法误导了老人家,让他们以为成功率很高。如果他们有一点点正义感,当初就应该劝老人家尽快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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