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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伦博客:华人的争论与加拿大的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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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4-28 08:08: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温哥华的“驱高运动”还在如火如荼之际,多伦多又出了张虹事件。一西一东,都是关于“驱逐”,只不过前者是在加华人要求加拿大把重大贪污案嫌疑人高山移交给中国司法机构,后者则是加拿大移民部要将单身母亲(不知该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7-4-28
一个喝x奶长大的,受专制熏陶从里到外散发着冷酷无情的人,只会欣赏法制社会中法律冷酷的一面。

看情形张女申请的是经济难民,她确实不够格。她的经历以及回国后的待遇,是成千上万中国人正在经历的。她要是难民中国有一半的人都够格了。所以从法律层面上,申请难民张女士不够格的。这一点移民部和各位都没有错。错的是张女,不该偷渡,不该黑下来十年,不该生个注定要经历苦难孩子。

按照以往的惯例,在遣送回去的时候还有一个程序,那就是人道考量。既是法外开恩,也是法律的组成部分。例如菲律宾女案,最后一刻社区的意见起作用,母女人道的留在了加拿大。有过汽车罚单的人都有经验,警察冷酷无情,罚单个个吓人。但在法庭上,总是能得到法官额外的减免。是法官枉法吗?不是。正是这个法外开恩,让整个社会不至于生活在恐惧之中。

张女不是政治人物,所以攻击中国政府的言论毫无价值,不值得较真;张女没有申请flg,良知未泯;张女生孩子从怀孕到孩子一岁多,起码超过两年,就算是处心积虑的利用孩子,用心也够良苦的,更何况四十岁的女人今生今世也就只有这时候还能生一个了。张女没有被警察局通缉立案,再追问人家的历史,不是有窥探欲,也是有些过分了。

我理解有正义感的同胞,真正能够心平气和的站在弱者的立场考虑问题,可能要等到下一代人。x奶的气味让人癫狂,更何况有的人就是x。
沙发
发表于 2007-4-28 08:41:26 | 只看该作者
Helen's article is quite good. Her analysis explains her position from a legal perspective.

Like Helen, I have been "pure legal" thus far in 51. I always toss out my opinion only based on law and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almost nothing else.

I have been reading 清新小溪.  I think this time she is right:

1. Zhang never did anything harmful to Canada.

2. We know Zhang's case will open a flood gate.  Till now, we don't know the impact of such a precedence on Canada.  If there are too many of them, Canada can close the door again.

3. Canada in the past has done something similar: after 64 in China, Somali in 90s and Albania in 94.

4. The child has a right to a loving family.

清新小溪 has a heart.  Perhaps we can learn from her this time.
板凳
发表于 2007-4-28 08:43:39 | 只看该作者
问了人家太多的过去,如果没有帮助到人家,自己以后岂不是要追悔莫及着?

我就是帮不上人家,我也不会问。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7-4-28 08:49:37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Sedona]发布
Helen's article is quite good. Her analysis explains her position from a legal perspective.

Like Helen, I have been "pure legal" thus far in 51. I always toss out my opinion only based on law and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and almost nothing else.

I have been reading 清新小溪.  I think this time she is right:

1. Zhang never did anything harmful to Canada.

2. We know Zhang's case will open a flood gate.  Till now, we don't know the impact of such a precedence on Canada.  If there are too many of them, Canada can close the door again.

3. Canada in the past has done something similar: after 64 in China, Somali in 90s and Albania in 94.

4. The child has a right to a loving family.

清新小溪 has a heart.  Perhaps we can learn from her this time.

你也是个好人,你也有颗心。 (直译的,不好)

法律已经判定张女不能作为难民留下来,这一点我非常清楚。但作为一个还有“心”的人,不能不考虑人道的因素。这里已经超越张女案的范围了,而是在讨论“心”的问题,甚至更远一点。
5#
发表于 2007-4-28 08:58:37 | 只看该作者
把高山的钱挪过来帮张虹
6#
发表于 2007-4-28 09:44:10 | 只看该作者

多伦多应该算加拿大的中部,说是东部未免怡笑大方

7#
发表于 2007-4-28 09:59:19 | 只看该作者

淫者见淫,贱者见贱

因为张虹的去留最终取决于移民部的决定,华人对张虹事件的反应只能集中在道德层面,因此,事情实际上已经简单到两个问题:一个不肯道出真实情况的人是否值得帮助?一个诋毁祖国的人是否值得同情?有些人认为,一个人不愿把事情说明白,将太多的问号甩给大家,这样的人不值得帮助。
我想在51发言的大概大部分就生活在加拿大吧,如果作者你已经用脚投票选择了加拿大,我想知道你指责别人“诋毁祖国”的立足点在哪?
张虹对《多伦多太阳报》所说,在中国非婚生子女会受到歧视,她本人也将因此受到高额罚款。很显然,这种言论糊弄一下不了解情况的西人尚可,大多数华人移民是不会相信的。
作者大概在祖国是不食人间烟火,中国有没有性别歧视?有没有户籍歧视?有没有地域歧视?在中国有没有一种叫“准生证”的东西?(很想知道,没有准生证孕妇是不是会面临罚款)。一个年界40的未婚母亲会不会受到歧视?何况在你的眼里她已经是一个”诋毁祖国”的偷渡客,这样被遣返,不会被歧视?她不过是陈述了一个事实,而那些有着脆弱的民族自尊的同胞就深感到自己“深爱”的祖国受到了“诋毁”,坚强些,同胞,在大部分的加拿大人的眼里,你就是把中国说成了一朵花,它也是个“Communist"国家,更何况你已经用脚投了票,恐怕也没有多少说服力吧?
在想说一说孩子,有多少母亲能够抛下自己的亲生骨肉,从此天各一方,永不联络。如果把孩子带回国,请问一个年界40的偷渡遣返女能够找到什么样的工作来给她的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我想问一问作者,你知道在中国有多少孩子她他们只有在春节才能看到自己在城市当民工的爸爸妈妈吗?请问这些民工的孩子有没有受到歧视?请问这是没有原则的同情吗?
张女士在加拿大已经生活了近10年,从报道上没有犯罪记录,我就相信她的清白,其他的都是她的个人隐私。更何况这只是个难民申请,又不是选圣人。人家的隐私,干你鸟事。
8#
发表于 2007-4-28 10:18:10 | 只看该作者

好与不好,自己明白

唉~~~~~~~~~~~~~~~~~~~~~~争论是永远无止无休的,有什么用呢?!我在这说句招人骂的话(但我不怕,无所谓了,呵呵,但如果有人借此来侮辱我的家人,记住:你也同时在侮辱你的祖辈):有个P用!!!!!!愿意去帮她的就去帮她,不愿意的也回去做你自己的事情!!!!春天到了,大家该去忙整理家庭的环境了,先把自己家里的事情都做好了在去看别人的(又有人会问:那你呢?~~~~~~回答:嘿嘿,我还没钱买房呢!!!
9#
发表于 2007-4-28 11:51: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评论]海伦博客:华人的争论与加拿大的立场

和[清新小溪]有同感。

海伦应该还属于新移民之例,刚到法制社会,以为法律能解决一切。法和情总是相互并存的,谁叫大家都是人呢?

海伦真的应该用心在政治之外的东西:-)

最初由[清新小溪]发布
[评论]海伦博客:华人的争论与加拿大的立场

一个喝x奶长大的,受专制熏陶从里到外散发着冷酷无情的人,只会欣赏法制社会中法律冷酷的一面。

看情形张女申请的是经济难民,她确实不够格。她的经历以及回国后的待遇,是成千上万中国人正在经历的。她要是难民中国有一半的人都够格了。所以从法律层面上,申请难民张女士不够格的。这一点移民部和各位都没有错。错的是张女,不该偷渡,不该黑下来十年,不该生个注定要经历苦难孩子。

按照以往的惯例,在遣送回去的时候还有一个程序,那就是人道考量。既是法外开恩,也是法律的组成部分。例如菲律宾女案,最后一刻社区的意见起作用,母女人道的留在了加拿大。有过汽车罚单的人都有经验,警察冷酷无情,罚单个个吓人。但在法庭上,总是能得到法官额外的减免。是法官枉法吗?不是。正是这个法外开恩,让整个社会不至于生活在恐惧之中。

张女不是政治人物,所以攻击中国政府的言论毫无价值,不值得较真;张女没有申请flg,良知未泯;张女生孩子从怀孕到孩子一岁多,起码超过两年,就算是处心积虑的利用孩子,用心也够良苦的,更何况四十岁的女人今生今世也就只有这时候还能生一个了。张女没有被警察局通缉立案,再追问人家的历史,不是有窥探欲,也是有些过分了。

我理解有正义感的同胞,真正能够心平气和的站在弱者的立场考虑问题,可能要等到下一代人。x奶的气味让人癫狂,更何况有的人就是x。
10#
发表于 2007-4-28 16:06:45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Simpson448]发布
;


我想在51发言的大概大部分就生活在加拿大吧,如果作者你已经用脚投票选择了加拿大,我想知道你指责别人“诋毁祖国”的立足点在哪?

作者大概在祖国是不食人间烟火,中国有没有性别歧视?有没有户籍歧视?有没有地域歧视?在中国有没有一种叫“准生证”的东西?(很想知道,没有准生证孕妇是不是会面临罚款)。一个年界40的未婚母亲会不会受到歧视?何况在你的眼里她已经是一个”诋毁祖国”的偷渡客,这样被遣返,不会被歧视?她不过是陈述了一个事实,而那些有着脆弱的民族自尊的同胞就深感到自己“深爱”的祖国受到了“诋毁”,坚强些,同胞,在大部分的加拿大人的眼里,你就是把中国说成了一朵花,它也是个“Communist"国家,更何况你已经用脚投了票,恐怕也没有多少说服力吧?
在想说一说孩子,有多少母亲能够抛下自己的亲生骨肉,从此天各一方,永不联络。如果把孩子带回国,请问一个年界40的偷渡遣返女能够找到什么样的工作来给她的孩子一个健康稳定的成长环境?我想问一问作者,你知道在中国有多少孩子她他们只有在春节才能看到自己在城市当民工的爸爸妈妈吗?请问这些民工的孩子有没有受到歧视?请问这是没有原则的同情吗?
张女士在加拿大已经生活了近10年,从报道上没有犯罪记录,我就相信她的清白,其他的都是她的个人隐私。更何况这只是个难民申请,又不是选圣人。人家的隐私,干你鸟事。

是呀,妈妈随着年龄的增长挣到的钱会越来越少,孩子随着年另的增长,用钱的地方越来越多,叫她们母女俩如何生活呢?

40岁,没有什么技能的都往外跑。她回去能干啥?她又不是博士。
11#
发表于 2007-4-28 18:12:47 | 只看该作者
我支持所有的人留下来,哪怕假装去练功。对了,玉高赖这些有案底的除外。
12#
发表于 2007-4-28 21:34:07 | 只看该作者
把张虹和死刑犯联系起来,这可真够能联想的。

高山是罪犯,铁证如山;

可到目前为止,并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张虹损害了他人的利益。如果远离故土,追求更好的生活是很严重的罪的话,那么: 1、八九年学潮后美国和加拿大对华人访问者和学生发出了八万张绿卡,这些人都算是叛逃。2、1996以前抵加的几乎所有华人,包括100年前修铁路的华工,都是犯罪;3、北韩为了生活逃到中国和南韩的难民都是罪犯。4、加拿大每年接受的近十万难民,都是罪犯。

推而广之,整个加拿大,除了印第安人,第一民族(First Nation),和技术投资移民,大家都是罪犯,也就是说,加拿大人口90%以上都是罪犯或其后代。

还有,张虹所说的她回到中国后的情形,很多情况是事实,并不是什么抹黑。

再说,中国的国际形象,在国际上蒸蒸日上,FLG都无法抹黑,她张虹孤儿寡母,就是真的去抹,她抹黑得了吗?

最重要的是,张虹在加拿大已经十年,这种情况在非移民国家,比如美国欧洲都差不多能留下了,为什么加拿大这么大的土地,就容不下一个张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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