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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谈占中是不是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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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0-7 09:3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针对中国媒体最近几天连篇累牍发表文章,称占中人士反法治、反民主的论点,媒体人刘路回顾了当年美国民权运动时的经典案例分析了香港民众和学生占中的合法性问题。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黑人女裁缝罗莎在美国南部的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的法院广场登上一辆巴士,司机要求所有的黑人起身,为一位白人乘客让座。司机的根据是一条被称为“吉姆克洛法”的法律,罗莎拒绝让座,她说:我受够了。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罗莎因为违反法律而被逮捕。

罗莎?伯克斯因触犯法律而被拘捕之后,开始援引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国宪法精神向高级法院上诉,每天有三万名黑人拒绝乘坐公交车以示抗议和支持,罗莎和她的支持者以非凡的勇气和尊严直接推动了美国的民权运动,最终让美国的种族隔离法被废除,美国黑人赢得了跟白人一样的民主权利。罗莎也成了民权运动之母,赢得了美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尊重。她去世的时候,美国总统奥巴马都向她献上敬意。

刘路分析说,香港人民占中运动,跟美国民权运动有类似之处。表面上可能会触及现行的游行法,但是它是以追求香港人民的最终民主为目标的,它符合更高层次的法律精神,因此对它进行违法性质疑,是浅薄的和别有用心的。

任何一场大规模的民主或民权运动,都不可避免地会跟某些具体的法律条文如游行示威法等相碰撞,如果行动中把自己的行为局限在这些具体条文所规范的鸟笼之内,则行动根本不可能取得任何成果,甚至不可能展开。没有罗莎的“违法”之举,就不会有美国民主人权的进步。

法律是有层次的,如果争取民主民权的运动符合正义和普世价值,即符合法律的本质属性,即使突破一些具体的社会管制性质的法律条文的藩篱,也是必须的和可以理解的。因为它符合更高层次的法律精神,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法。
沙发
发表于 2014-10-7 09:53:52 | 只看该作者
拒绝乘坐公交车, 和霸占公交车是二回事.。。如果霸占公交车, 则和占中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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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4-10-7 09:59:1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 阿姆司壮


完全不同意
这和战争差不了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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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10-7 10:05:27 | 只看该作者
你的逻辑一直有问题——42岁黑人女裁缝罗莎·帕克斯坐在了公共汽车上白人区的空椅子上,并且拒绝把座位让给一名后来上车的白人男子。
按你的定义,算不算“霸占”了属于白人的空间?

而且还有黑人青年跑到酒吧的白人区里坐着,挑战种族隔离法,是不是”霸占”了白人的空间,是不是违法?


拒绝乘坐公交车, 和霸占公交车是二回事.。。如果霸占公交车, 则和占中差不多了.
克 飞 发表于 2014-10-7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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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10-7 10:13:29 | 只看该作者
发帖立意最重要
立意幼稚
整个辩论即使再精彩也不过流于狡辩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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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10-8 00:46:58 | 只看该作者
向勇士们致敬!
每个人向不合理\违背人性的制度投一块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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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4-10-8 05:06:4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酒中仙 于 2014-10-8 06:10 编辑

2014年 10月 07日
滕彪:即使占中不合法,它也是符合法律精神的

作者 阿曼亭
即使占中运动是不合法的,但是,它却是符合法律的精神的。法律不是说,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法后还没有结果,可以公民抗命吗?香港人不是已经组织过法律允许的示威还没有结果吗?

10月6日星期一下午上市的法国晚报世界报,在其辩论版面刊登了中国著名人权律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滕彪所撰写的一篇文章,标题是:反对北京的“雨伞革命”。文章的导读写道,在香港,变成了“雨伞革命”的占领中环运动发出呼吁,要针对北京进行公民抗命。和平示威者要求地方政府和中国中央政府在2017年实施民主选举。

文章指出,曾经很少有人相信占中运动会发展成后来的这个样子,相信占中运动会变成雨伞革命的人更是少之又少。2013年6月份的时候,戴耀廷教授设想了占中方案,2014年3月27日之后,这一方案变成了一个“意向声明”,以“让爱与和平占领中环”为口号的这一方案孕育了18个月。所以,这一方案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民众提议进行人民公投,等着政府作出反应。

文章还指出,如果“占领中环”运动的要求只是些简单的要求的话,香港人面对的可能会是一个尊重法律的政府,可是呢,这一次,在香港的民主化过程中,香港人面对的,不是梁振英,而是在1989年6月3日到4日的夜晚曾经使用过坦克和机关枪镇压天安门广场示威学生的中国共产党政权。

那些启动占领中环运动的人不可避免地要谨慎小心,即使他们的领导人受的是甘地和路德金的启发,即使他们做好了承受后果的准备。所有的这一切都将会吸引世界的目光,关注这颗受到削弱的东方明珠,促成他们的政治制度的改革。

文章说,占领中环的领导人根据香港的特殊情况,制定了精确的方案。占领中环运动既富有责任心,更具有理性。在整个方案的准备过程中,那些处于运动中心的领导人物冒了最大的风险,他们在面对被逮捕的时候,一点也没有抵抗,在被逮捕之后,他们也不求助于律师,不要求保释,不在法庭面前为自己辩护;那些在组织运动中处于第二圈的领导人,他们则通知律师并辩护;那些家有年迈父母或者是家有年幼孩子的人,如果他们被逮捕,家庭将会遇到困难,这样的人,他们则活动于示威活动的边缘,这样他们不会触犯法律,但可以在集会时壮大示威活动,增加示威活动的人数。

但是,在某些人的眼中,占中运动是不合法的,这些人是那些拿当局50生丁的告密者,是那些无用的讲废话的人,是那些谄媚的人。即使占中运动是不合法的,但是,它却是符合法律的精神的,法律不是说,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法后还没有结果,可以公民抗命吗?香港人不是已经组织过法律允许的示威还没有结果吗?

可是,香港人感觉自己的愿望被倾听的希望越来越渺茫,北京不停的推迟香港普选的时间表。在6月10日公布的香港一国两制白皮书中,浮现了“控制一切”的概念,让香港上下一片惊愕。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更是让香港的选举制度在民主的道路上后退了一大截:表面上看,一个选民一张票,但是事实上却是伊朗式的选举,所有的候选人都是当局的代表。

来源:R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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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26:31 | 只看该作者
要按共产党的理论,“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式还没有后果”的时候,就该暴力革命了,就该武装斗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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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4-10-8 10:47:42 | 只看该作者
拒乘公交违反了哪条法律?而占领道路,围攻冲击政府,阻断交通,哪一样不是违法行为?还拿出而这两件事情相比较,只能证明作者混淆是非,颠倒和白,完全的没有逻辑。本来香港人争取民主的初衷还是好的,就是让这些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把香港的民主运动推向了民主的反面,使得这一场运动变成了祸害香港的骚乱了。我相信大多数香港人是最有权力说话的,而不是那些在网上或是媒体上胡言乱语,编造谎言的公知们和区区少数占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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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4-10-8 10:49:32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如鲠在喉 于 2014-10-8 11:51 编辑
要按共产党的理论,“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式还没有后果”的时候,就该暴力革命了,就该武装斗争了!
阿姆司壮 发表于 2014-10-8 11:26


煽动仇恨和暴力在加拿大是违法的。:angry:大概你认为“占中”“可以违法”,就可以说这种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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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0:52:14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你的结论是:共产党的理论在加拿大是违法的?

煽动仇恨和暴力在加拿大是违法的。大概你认为“占中”“可以违法”,就可以说这种话了。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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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0-8 10:55:22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你的结论是:共产党的理论在加拿大是违法的?
阿姆司壮 发表于 2014-10-8 11:52


貌似你要出来讲道理,实则是在胡搅蛮缠。这是给占中帮的人丢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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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0-8 10:59:11 | 只看该作者
拒绝乘坐公交车, 和霸占公交车是二回事.。。如果霸占公交车, 则和占中差不多了.
克 飞 发表于 2014-10-7 10:53


占中帮要学美国人,就应当拒绝使用道路,及一切公用设施。:laugh::laugh::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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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0-8 11:05:44 | 只看该作者
占中帮要学美国人,就应当拒绝使用道路,及一切公用设施。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1: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占中派要学美国人, 就应该拒绝去中环.

这样政府就会滴软了.。。: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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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0-8 11:14: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如鲠在喉 于 2014-10-8 12:17 编辑

占中帮自己都是自相矛盾的:
看看壮胳膊说:“共产党的理论,“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式还没有后果”的时候,就该暴力革命了,就该武装斗争了!”

而滕彪说:“法律不是说,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法后还没有结果,可以公民抗命”。

哈哈哈!那占中帮就是他们眼中十恶不赦的共党啦。别的我就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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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马海 + 4 我很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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