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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Realtor Freeman 于 2020-5-16 01:35 编辑
说得很好!签名请愿或者向社会募捐,是一种公开表达诉求的途径之一,是一种发起人或者组织发起的公众诉求而不是单一的个体诉求,和个人吐槽不一样,如果发起人断章取义忽悠集体群众参与,会有机会形成有组织的,可能煽动仇恨的大奸大恶(Evil),作为公众人物的发起人需要面对质疑,承担确保信息准确的道义和法律责任,对于被忽悠参与签名情愿的群众,有权要求发起人对其诉求进行举证和解释,所以这不属于可以胡说八道(言论自由)的范围。
华人热衷发起的签名请愿题材,最热门的莫过于是种族歧视了,喜欢做出可怜兮兮的样子,期待公权力事无巨细都出面主持公道,这是一种主动降格自己为二等公民的,自甘堕落的心态。而故意含糊概念,乱扣种族歧视帽子,例如对Derek Sloan正常提出的对Therasa Tam工作的质疑都不分青红皂白扣上种族歧视的大帽子,则纯属政治恶意,目的是打击异己了。种族歧视需要符合种族歧视的法定含义,如果质疑Theresa Tam就是种族歧视,那么是不是也是性别歧视,因为Tam是女性?假如Tam是LGBT, 是不是罪过更大了?如果Tam是佛教徒,会不会同时也侵害了宗教自由?.......这是什么逻辑?这才是真正的歧视:歧视全体加拿大人民的智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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