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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谈占中是不是违法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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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7 09:35: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针对中国媒体最近几天连篇累牍发表文章,称占中人士反法治、反民主的论点,媒体人刘路回顾了当年美国民权运动时的经典案例分析了香港民众和学生占中的合法性问题。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黑人女裁缝罗莎在美国南部的阿拉巴马州的蒙哥马利市的法院广场登上一辆巴士,司机要求所有的黑人起身,为一位白人乘客让座。司机的根据是一条被称为“吉姆克洛法”的法律,罗莎拒绝让座,她说:我受够了。我唯一不能忍受的,是屈服之累。罗莎因为违反法律而被逮捕。

罗莎?伯克斯因触犯法律而被拘捕之后,开始援引人人生而平等的美国宪法精神向高级法院上诉,每天有三万名黑人拒绝乘坐公交车以示抗议和支持,罗莎和她的支持者以非凡的勇气和尊严直接推动了美国的民权运动,最终让美国的种族隔离法被废除,美国黑人赢得了跟白人一样的民主权利。罗莎也成了民权运动之母,赢得了美国人民乃至全世界人民的尊重。她去世的时候,美国总统奥巴马都向她献上敬意。

刘路分析说,香港人民占中运动,跟美国民权运动有类似之处。表面上可能会触及现行的游行法,但是它是以追求香港人民的最终民主为目标的,它符合更高层次的法律精神,因此对它进行违法性质疑,是浅薄的和别有用心的。

任何一场大规模的民主或民权运动,都不可避免地会跟某些具体的法律条文如游行示威法等相碰撞,如果行动中把自己的行为局限在这些具体条文所规范的鸟笼之内,则行动根本不可能取得任何成果,甚至不可能展开。没有罗莎的“违法”之举,就不会有美国民主人权的进步。

法律是有层次的,如果争取民主民权的运动符合正义和普世价值,即符合法律的本质属性,即使突破一些具体的社会管制性质的法律条文的藩篱,也是必须的和可以理解的。因为它符合更高层次的法律精神,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合法。
26#
发表于 2014-10-8 13:05:40 | 只看该作者
违法不违法?当然违法了,公民抗命、革命,都违法,他们想革你命,你还在谈论法律,白痴啊!!!
5号 发表于 2014-10-8 13:16


你说的很对,可占中帮自己偏说没有违法,说是正义的。要按你说的是革命和统治的关系,那还扯什么暴力不暴力的,那就是你死我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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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4-10-8 12:16:37 | 只看该作者
违法不违法?当然违法了,公民抗命、革命,都违法,他们想革你命,你还在谈论法律,白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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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4-10-8 12:03:54 | 只看该作者
哈哈!25万人上街游行,不会占领道路,阻塞交通的,因为他们都长了翅膀在飞呀!: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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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4-10-8 12:03:29 | 只看该作者
抱歉,我在网上search照片,确实阻塞交通了呀。几十万人上街蹓跶,要没有阻塞交通,那才叫奇怪?
不过您的意思是否是说:他们没有像占中者搬运路障,故意阻塞交通?或者说,以阻塞交通为集会的目的之一?那我确实需要上网再查一下。黑人民权运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美国多个地方都有发生,整个过程并不是完全非暴力的,但主流是非暴力的,所以我们说它是非暴力运动。今天香港的占中,阻塞交通不到一周时间,由它开启的公民抗命运动也是一个长期的,为何阁下现在就急于下结论呢?
阿姆司壮 发表于 2014-10-8 12:49


谢谢你说没有(虽然没有明说)。你还是很有理性的,不像有些人胡搅蛮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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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1:49:15 | 只看该作者
抱歉,我在网上search照片,确实阻塞交通了呀。几十万人上街蹓跶,要没有阻塞交通,那才叫奇怪?
不过您的意思是否是说:他们没有像占中者搬运路障,故意阻塞交通?或者说,以阻塞交通为集会的目的之一?那我确实需要上网再查一下。黑人民权运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美国多个地方都有发生,整个过程并不是完全非暴力的,但主流是非暴力的,所以我们说它是非暴力运动。今天香港的占中,阻塞交通不到一周时间,由它开启的公民抗命运动也是一个长期的,为何阁下现在就急于下结论呢?





你看看“March on Washington for Jobs and Freedom” 有没有像占中一样“占领道路”,“阻塞交通”。如果你说有,那是给金牧师和民权运动抹黑呀。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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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4-10-8 11:46:3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如鲠在喉 于 2014-10-8 12:48 编辑

回复 21# 如鲠在喉

你可以查查1963。8.28 在华盛顿都发生了什么?而在香港又都发生了什么?占中者断了你的交通,毁了你的生意,这是在拿香港的百姓作人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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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4-10-8 11:32:20 | 只看该作者
黑人民权运动只通过“拒乘公交”一种手段来抗争?不知道是谁没有逻辑?
请在网上查:1963年8月28日,25万人参加的“向华盛顿进军”大游行,看看有没有占领道路、有没有阻塞交通....
阿姆司壮 发表于 2014-10-8 12:16


你看看“March on Washington for Jobs and Freedom” 有没有像占中一样“占领道路”,“阻塞交通”。如果你说有,那是给金牧师和民权运动抹黑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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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1:31:02 | 只看该作者
再补充,甘地号召:拒绝向政府纳税、拒绝服兵役...

要拒绝服兵役,国家都危险了,你可不可以说甘地是破坏社会稳定的头号分子呢?甘地是阴谋分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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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1:29:19 | 只看该作者
另外要澄清一点,自始至终,没有人否认占中是违反现行的“法律”的
支持者的point在于,这种“违法”是基于更高的正义的目标。恰如黑人民权运动违反了种族隔离的法律;甘地领导的不合作运动违反了英国在印度制定的法律。
占中对活动周边地区居民的影响是一件不快的事,这个大家都不否认。事实上对大多数市民来讲不便也未必有那么大,也许要换乘一条一班路线,会在路上多花20分钟。活动组织者在向公众致歉的同时,反复强调,今日的不便是为了整体的社会公义,是为了明日的畅通。

所谓不合作运动,必须使政府管制社会的能力受到相当瘫痪,政府感到相当的困扰,才会与民众对话,在甘地领导的不合作运动中,还号召拒绝向殖民政府纳税。如果没有了税收,教育、医院等若干公益事业都会受影响,有人会受相当大的损失。那是不是也要反对呢,甘地也是社会捣乱分子呢?想要一个皆大欢迎、没有成本代价民主运动,等于变相说——我们不要任何民主运动。so clear

煽动仇恨和暴力在加拿大是违法的。大概你认为“占中”“可以违法”,就可以说这种话了。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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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1:18:17 | 只看该作者
共产党理论是这么说的,
滕彪是那么说的。
滕彪不是共产党,所以不会像共产党一样主张暴力革命,而是主张非暴力的公民抗民,有什么矛盾?


占中帮自己都是自相矛盾的:
看看壮胳膊说:“共产党的理论,“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式还没有后果”的时候,就该暴力革命了,就该武装斗争了!”

而滕彪说:“法律不是说,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法后还没有结果,可以公民抗命”。

哈哈哈!别的我就不用多说了。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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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楼主| 发表于 2014-10-8 11:16:46 | 只看该作者
黑人民权运动只通过“拒乘公交”一种手段来抗争?不知道是谁没有逻辑?
请在网上查:1963年8月28日,25万人参加的“向华盛顿进军”大游行,看看有没有占领道路、有没有阻塞交通....

拒乘公交违反了哪条法律?而占领道路,围攻冲击政府,阻断交通,哪一样不是违法行为?还拿出而这两件事情相比较,只能证明作者混淆是非,颠倒和白,完全的没有逻辑。本来香港人争取民主的初衷还是好的,就是让这些别有用心的人煽动,把香港的民主运动推向了民主的反面,使得这一场运动变成了祸害香港的骚乱了。我相信大多数香港人是最有权力说话的,而不是那些在网上或是媒体上胡言乱语,编造谎言的公知们和区区少数占中者。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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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4-10-8 11:14: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如鲠在喉 于 2014-10-8 12:17 编辑

占中帮自己都是自相矛盾的:
看看壮胳膊说:“共产党的理论,“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式还没有后果”的时候,就该暴力革命了,就该武装斗争了!”

而滕彪说:“法律不是说,当民众使用完了所有言论表达的合法方法后还没有结果,可以公民抗命”。

哈哈哈!那占中帮就是他们眼中十恶不赦的共党啦。别的我就不用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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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4-10-8 11:05:44 | 只看该作者
占中帮要学美国人,就应当拒绝使用道路,及一切公用设施。
如鲠在喉 发表于 2014-10-8 11: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占中派要学美国人, 就应该拒绝去中环.

这样政府就会滴软了.。。: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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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4-10-8 10:59:11 | 只看该作者
拒绝乘坐公交车, 和霸占公交车是二回事.。。如果霸占公交车, 则和占中差不多了.
克 飞 发表于 2014-10-7 10:53


占中帮要学美国人,就应当拒绝使用道路,及一切公用设施。:laugh::laugh::laug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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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4-10-8 10:55:22 | 只看该作者
所以,你的结论是:共产党的理论在加拿大是违法的?
阿姆司壮 发表于 2014-10-8 11:52


貌似你要出来讲道理,实则是在胡搅蛮缠。这是给占中帮的人丢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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