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安省的一对退休夫妇将一辈子的积蓄交给一名共同基金(Mutual Fund)的投资顾问去做保守投资,竟被对方伪造了签名,买了高风险的项目,并最终损失了8万元。然而,由于政策上的漏洞,这名严重违规操作的投资顾问竟能逍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4-7-21
安省的一对退休夫妇将一辈子的积蓄交给一名共同基金(Mutual Fund)的投资顾问去做保守投资,竟被对方伪造了签名,买了高风险的项目,并最终损失了8万元。然而,由于政策上的漏洞,这名严重违规操作的投资顾问竟能逍 ... [ 查看全文 ]
赞同此观点。加拿大司法系统并不比中国好到哪里。说到底,还是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占尽便宜。联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麦克洛莲指出,许多加拿大人难以透过司法获得公平正义,加拿大律师公会2013年8月公布的新报告摘要,呼应这个说法。请看:http://www.iask.ca/news/canada/2013/0819/217770.html 竹野 发表于 2014-7-21 17:29
使用道具 举报
你还别不服气. 就算受害的还是那个家里很穷的骑车的快递员, 开车撞死人的如果是你的话, 你能请得起那么高价的顶级律师为你辩护? 你能做到开车撞死人被判无罪?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7-21 10:29
这个无罪判决, 让俺对安省司法系统的信心严重下降. 中国司法腐败, 李纲的儿子享受轻判的待遇, 但多少还要坐几年牢的, 也算是官方干预护短又装装门面安抚民众. 安省, 哼哼,.... 所以, 俺同意aaazzz说的民猪法痔.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7-21 12: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司机是普通人的话, 没有生命受到威胁必须自卫杀人的理由, 估计10有8, 9是马上打911报警, 然后避免进一步的言语或行为冲突, 等待警察到来; 而不是一脚油门启动, 加速, 把那个人撞死.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7-21 14: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说过,我不想去评论他们谁是谁非。咱又没有当时在现场。 老张呀,这样吧,我跟你打个赌。你现在去街上随便拦车,然后抓住人家车门不让人家走,最好你同时大吼大叫。你去做10次,如果还能够毫发无损的回来,我请你吃饭。怎么样? 就是不给你用3 发表于 2014-7-21 14:38
司机撞死人撞了白撞合法的前提是: 被撞的人违反交通规则过马路, 合法驾驶的司机来不及减速, 撞死那个人. 某厅长是与被害人争论N分钟, 他的汽车从静止到加速到行驶的过程中撞死人的. 某厅长在交通事故争论时不等警察来处理; 也没有生命受到威胁而自卫杀人的理由; 明知道启动汽车带着被害人高速行驶会威胁被害人的生命安全, 还这么做, 最后撞死被害人. 这样的行为, 不是无罪的. 停车后进行争执, 被害人以往的行为再不好, 只要没威胁他的生命安全, 某厅长就没有理由当场剥夺被害人生命的权利. 加拿大老张 发表于 2014-7-21 14:22
查看全部评分
老张你的错误在于,开始变张口就说某某人撞死人撞了白撞,这是你说的吧?? 老实巴交 发表于 2014-7-21 13:26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您将要访问以下网页
请注意:您将要访问的站点不是 51.CA 官方网站。为了保护您的财产和信息安全,请不要在该网页输入您的QQ密码、Facebook、微信密码等信息。
如果您不了解该网站的详细情况,请谨慎访问该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