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2年前于大温列治文寓所用刀插死丈夫的37岁华裔女子潘佩珍(前译潘佩春),上月承认一项误杀罪名,昨日于列治文省级法院被判入狱3年。法官并同意以1日抵扣1.5日的计算方法,扣减被告之前遭羁押的日数,因此她只需再服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4-4-23
2年前于大温列治文寓所用刀插死丈夫的37岁华裔女子潘佩珍(前译潘佩春),上月承认一项误杀罪名,昨日于列治文省级法院被判入狱3年。法官并同意以1日抵扣1.5日的计算方法,扣减被告之前遭羁押的日数,因此她只需再服 ... [ 查看全文 ]
加拿大也不是傻瓜,判个无期的浪费多少钱,干脆哪来哪去,bye bye . 艾中 发表于 2014-4-23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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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32# 就是不给你用 有道理?这个bite 姐姐出席了现场调查审讯? 凭着一个性情也好不到哪里去的女人这一猜想,你也信?无语了 大麻瓜 发表于 2014-4-23 21:37
楼上有个叫啥bite的女人好像也快崩溃了,大家小心! 就说这些 发表于 2014-4-23 18:59
不知道各位有没有仔细阅读全文?这个案例实际上是被告受到了家庭歧视。不知道有多少次?多长时间?才使她由于不甘忍受这种不公正的对待,与丈夫发生口角。西方男人表面上看来总是女士优先,很有绅士风度。为什么在他自己的家庭聚会上,都不能照顾一下民族不同,文化背景不同的老婆?起码得让老婆吃饱!这是他老婆应该得到的基本权利!她拿刀是为了让丈夫不要靠近,以使她可以顺利离开这个“家”而返回香港。她丈夫夺刀也是好意,是不想她伤了自己。一切都是在慌乱中发生的。法官判为误伤,刑期3年是公正的。那位死者的母亲有没有歧视她这个儿媳妇?这事她有没有责任?但愿她能对上帝说实话! Trilobite 发表于 2014-4-23 11:17
当一个女人觉得自己真正被爱的时候,是不会有凶狠的一面的。别说拿刀了,就是拿牙签都不舍得扎你一下。 Trilobite 发表于 2014-4-23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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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争执就拿刀很可怕,都知道刀能伤人,所以即使没有真的准备伤人,但潜意识里已经不在乎对方的死活了。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September 1 发表于 2014-4-23 14:07
这位美眉白痴,自己看清原文: ” 事发当晚,潘女与死者参与家庭聚会,期间因死者没为被告再添食物, “ ————自己不会添吗?要老公伺候?这是惯得她! 当然,即使这样,人家愿意,也没什么,问题是,当晚就窝心了,就又脾气暴躁了,甚至敢动刀?? 去看看问问,你家有这样的女人吗?脾气暴烈到这程度?一生气,就操刀?那叫女人?那叫鬼上身! 那苦主,自己网恋招来了鬼 大麻瓜 发表于 2014-4-23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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