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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明确承认或者间接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和地区》后,就知道现在世界潮流如何了。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7-4 23:00
做一个“侨民”有什么不好? 不算加拿大“主人”,起码也是客人吧?不是中国的居民,也是中国的“主人”之一吧?这逢年过节的,两边都对你客气。 将来老了,起码是货真价实的“老华侨”,这个称谓还是比较正面的,包含克己、克俭。“老华人”就复杂许多,不展开了。 紫黄 发表于 2012-7-4 23:41
老老实实地,听话,让你交多少税你就赶紧掏,加拿大人商量事情少打听,根据结果你照办就行了。这样规规矩矩地,每五年我们可以开恩让你多住几天。 5 past 6 发表于 2012-7-5 00:01
需要呼吁支持的是政府间双边的互免签证协议,一样可以解决出行旅游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双重国籍并不是什么好主意,一个人效忠两个国家是一件很滑稽的事情。而且要中国承认双重国籍基本上是与虎谋皮。一个连本国人民都变着法儿欺凌的政府,会待见不向它交税的海外华人? 哪天中共完蛋了,新政府开始以民为本了,那时候才有考虑双重国籍的可能。 5 past 6 发表于 2012-7-4 23:16
“我们”?滑稽。 你一个加拿大难民,在中国人面前是二鬼子后代,居然还“我们可以开恩让你多住几天”。你是不是又吃错药了?还是看错对象了? 紫黄 发表于 2012-7-5 00:07
赞不赞成双重国籍或者默认双重国籍体现了一个国家是不是民主、宽容和自信。 就像华顺网友所说“中共的国籍法就是根据其利益而修改的。它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未经当事人的申请,就剥夺人家的祖籍国国籍。就像1949年后剥夺人家的私有财产,变为其己有一样”。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7-5 00:37
中共的国籍法就是根据其利益而修改的。它最不合理的地方就是未经当事人的申请,就剥夺人家的祖籍国国籍。就像1949年后剥夺人家的私有财产,变为其己有一样。 华顺 发表于 2012-7-4 23:09
这跟我说的没有冲突啊。你的投诉对象应该是中共对吧,可是木有用啊。人家对自己人都不当回事,还会理出了国的边缘人么? 安心当加拿大人吧。 5 past 6 发表于 2012-7-5 00:48
那也是,与虎谋皮会有什么结果呢?不过有些事还是要弄清楚的。 东方华 发表于 2012-7-5 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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