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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璇误杀罪名成立判5年1天: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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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2 11:38: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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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快讯)法官判彭璇误杀罪名成立,需入狱5年零1天,加3年监守行为。彭璇当庭认罪,被当庭释放,彭璇说自己非常后悔当年犯的罪。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0-6-15
祝福她,希望她能够勇敢的抬起头,快乐的生活。过去的一切已经过去,也让它永远过去吧。 自己未来的人生才是重要的。希望她过的好。真心祝福她。
冬青 发表于 2010-6-15 20: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您娶了她吧! 求求您了!
49#
发表于 2010-6-22 10:21:19 | 只看该作者
太狠了点, 怎么下得去手呀?谁还敢和他结婚呀?你看他的眼神,就不像个善良的女人。如果生不出好孩子就杀了,最好还是不要生了。积点阴德巴
nina2004 发表于 2010-6-15 21: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误杀应该是一个合情合理的判决。

可怜的女人,可怜的孩子。这女人精神出了问题了。她应该马上接受精神治疗。如果在这之前接受治疗,可能会避免这样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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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发表于 2010-6-22 05:31:43 | 只看该作者

彭璇误杀罪名成立判5年1天:当庭释放

本帖最后由 野驰 于 2010-6-22 06:32 编辑

法律判罚可以不同,畜生也可以有生存权。

禽兽一个的评价没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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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2010-6-21 22:20:42 | 只看该作者
智障儿也有生存的权利,在他们的世界里无比单纯快乐。做妈妈的不该霸道地掐碎她的梦世界,如果感觉不胜负累,可以把她送到儿童抚养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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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2010-6-18 01:05:11 | 只看该作者
我也有个自闭症的女儿,根据我的知识,看嘉嘉孩子的照片,这个女孩的状况比我的孩子小时候好。即使有自闭症,也是轻微的。我女儿小时候从不看镜头,不笑。这个毒妇没有真正了解自闭症,就给自己的孩子叛了死刑。我的孩子能好起来,如果这个女孩儿还活着的话,一定是个活泼和漂亮的姑娘。 如果毒妇真的后悔,应该下去陪她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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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2010-6-17 22:42:10 | 只看该作者
对这种连自己的骨肉都下得了手的女人为什么有人还要帮她过新的生活!? 为什么还有人要祝福她?! 不可思议! 她应该被千刀万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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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2010-6-17 09:18:53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应该感谢她亲手消灭了一个低能儿,为加拿大节省几百万咱们的钱
如果她不杀了这个小孩,放弃扶养权,那么儿童保护结构就可以扶养那个低能儿,一个月可
能需要1500,如果寿命是80岁,就是差不多200万加币,是咱们钱
所以非常好的榜样,
以后就请低能儿父母亲手毁灭他们,为加拿大减少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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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2010-6-16 23:28:10 | 只看该作者
顺便劝说一下digging先生有话文明说,气愤可以离开这里到你认为公正的地方去!
良宵 发表于 2010-6-15 22: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俺虽然不同意你对digging的意见,但俺尊重你表达意见的权力;
2、俺觉得奇怪:既然你没离开这里,显示你认为这里公正--也就是法院没判错。那你为何毒骂彭是魔鬼呢?
3、既然你骂彭是魔鬼,显然你并不认为这是个公正的判决,那为什么你自己还赖在这里?
4、这就是说因为你一点都不气愤。
5、像你这样子一会儿硬、一会儿蔫,一会儿又硬了,,,,,这种生理特性只能让我相信,
6、你就是digging先生用来形容加拿大法律的那个器官。

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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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2010-6-16 23:07:55 | 只看该作者
知道老外怎么说吗?
“怪不得荣誉榜上80%的学生都是中国人!” (No wonder 80% hornor roll students are Chinese!)
“原来那些不聪明的孩子都被中国妈妈溺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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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2010-6-16 19:58:35 | 只看该作者
自己的亲骨肉能下的了手!!!!!
禽兽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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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2010-6-16 19:51:06 | 只看该作者
可怜的小生命就这样的没了,太残忍没人性,会有报应的,是时候没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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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2010-6-16 19:48:04 | 只看该作者
祝福她,希望她能够勇敢的抬起头,快乐的生活。过去的一切已经过去,也让它永远过去吧。 自己未来的人生才是重要的。希望她过的好。真心祝福她。
冬青 发表于 2010-6-15 20:5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ANYONE WITH MIND WON'T FORGIVE HER, NO ONE WANTS TO BE FRIEND WITH SUCH A KILLER, AND NO ONE WANTS HAVE THIS KILLER TO BE NEIGHBOUR. SHE IS AN 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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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2010-6-16 19:32:25 | 只看该作者
彭璇杀女案,除了其个人背景外,也与其文化背景有关。

记得彭璇之外,多伦多还发生过华人产妇杀死刚出生女儿(该家庭已有多个女孩)的案件,彭璇基本没有抚养过嘉嘉,感情不深,与初生儿相差无几。

本人1970-1978下乡,所在的村子就发生过多起父母杀死新生儿事件,都是已有几个女孩了,一生下来看又是个女的,立马放尿桶。另外一个嫁到外村的生了个鱼形怪胎,也是立马处理了。这些在当时当地根本就不算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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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2010-6-16 19:24:16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一个悲剧。可怜,可悲。悲剧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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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2010-6-16 16:13:41 | 只看该作者
她杀人时脑子一定是犯病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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