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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是加拿大的法律有时还真让人搞不懂。按照这个法律,要陷害一个人还真容易,只要报警对方就会被抓。想起很久以前在我们店里工作的那个伊朗女的也是这样的情况。他们夫妇二人一起移民加拿大,也许在那里女性受到很大的约束,来到这里一下子大开眼界,认识了一个新朋友,想要和丈夫离婚。丈夫不同意天天吵架。最后女的报警,警察把那男的抓走进了监狱,上庭报赦花了很多的钱,女的要撤诉不行,不撤诉也不行。那事搞得很复杂的,那个男的在监狱里大约待了一个月。出来以后我们还帮他们找租房,因为他们不能在一起,按这里的法律他们的分开一段时间,那女的后来又后悔了。因为那男的一旦判有罪,他们都得回伊朗,想想这事花钱花时间 ,这就是加拿大的法律。有时真觉得不公平,怎么谁先报警,谁就占理了。
兰岷 发表于 2010-4-19 09:3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那来的这么多傻B呢!加拿大的法律是首先保护妇女儿童,不是谁先报警就抓谁!你们这些傻B还是通通滚回国吧!!!包括那个被抓的猪,还有脸在这说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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