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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综合)昨天店内一共发生4宗窃案,几乎每次都是人赃俱获,报了3次警,但每次警方都是问了话之后,就让窃贼离开,警方的理由是,案件太小。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7-19
如果你是本案法官,原告指控被告未付钱既离开,被告否认,你如何判决?是看哪方底气足? 嗓门大? 后援多? 游行示威大罢工? 恐怕都不是吧,还是要看证据吧? 你如何证明对方偷窃? 一是摄像系统, 二是人证. 摄像系统没有,既使有,应该只限于店内,门外的行人道恐怕不能算您店铺范围吧? 那只有人证了...证人品德可靠吗,为人诚实吗,证词准确吗?如果曾经撒谎骗人...比如说"我一定不在门外摆摊子了"......嘿嘿,我看这官司不打也罢....
总结一下:1 把摊子收回来.2 加装摄像机.3 雇佣保安.4 上庭打官司
对了,关于警察歧视问题,确实很重要,要考证一下.你出20刀,请一洋兄弟(或MM) 去旁边的LOBLAWS, 揣一洋葱出来,如果警察管了,那确实证明他们丫的歧视咱老中,如果不管...哼哼,明儿咱们也去,把损失夺回来...
别搞笑了。
加拿大的法律通常都是相信证人的话,而不是怀疑证人,除非有能证明证人撒谎的证据。
最后那段主意,你自己可以去尝试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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