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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6名律师请求查处杨佳案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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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发表于 2008-8-5 19:54: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实习记者罗洁琪/来自北京八家律师事务所的16位律师,日前联名致信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请求对上海谢有明律师代理杨佳案件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紧急调查处理。 同日,上述律师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8-7-30
现在的中国,最大的违法集团是政府及其所属的执法机构,被政府称之为“刁民”的是护法团体,就某些谣言召开的发布会就是“谎言发布会”,仅举一例,当sars将要弥漫全北京时,国务院新闻发布会还信誓旦旦说“没有流行病”
杨佳事件已不是法律案件,演变成了政治事件,是对政府诚信的考试,虽然以前考试0分,人民还是希望这次政府通过考试,否则,力挺中共的都会失望。中国不能乱,也就是中共不能倒,可是中共对内压榨到了极点,国内已快榨干了,该考虑对周围国家掠夺了,然后分给“刁民”一勺汤。希望网络警察、采民风人士按规定逐级上报


是啊
73#
发表于 2008-8-4 08:03:41 | 只看该作者

在中共占据下,凡是未经中宣部「批准」的言语和文字,都是「造谣」罗。

谢谢举出中华民国自由、宪政民主、法治、民主政党政治成熟地区人民以选票直接「清算」如民主进步党的倒行逆施的事证。


在扁政府统治下,扁宣部就是最大的造谣基地。连碎纸机长什么样也不敢承认。
72#
发表于 2008-8-4 01:56: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这样的人,也叫证人?

因为郏啸寅所发的帖子指出上海公安伤害杨佳,从法律意义上讲,他可以算是案件的证人。

至于你所说的其它问题,好象不属于刑法第246条的范畴,我还没有想过。


坛子里面说公安肯定伤害杨佳的多的数不清了,这些都是证人?

那要到鸟巢去开庭了,不然装不下了。
71#
发表于 2008-8-4 01:4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这样的人,也叫证人?

那你把郏啸寅作为证人,是根据什么,根据法律?
“经过法庭调查”?如果连个告诉人和被告也没有,调查什么?
以后大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意捏造新闻污蔑国家和机关了,大不了“不予采信”嘛。
骂人犯法,骂“东西”不犯法。


因为郏啸寅所发的帖子指出上海公安伤害杨佳,从法律意义上讲,他可以算是案件的证人。

至于你所说的其它问题,好象不属于刑法第246条的范畴,我还没有想过。
70#
发表于 2008-8-3 11:20:39 | 只看该作者
估计扬佳不会有精神病.就是说他有,也免不了他的死刑.所以他的律师索性实话实说,把隐藏在此案背后的政治问题明确化.是扬佳之死的最大社会政治贡献.如果把扬佳说成是神经病,则此案的政治意义就完全消失了.这正式政府想要的效果.最有利于中国社会主义特色的安定团结.而这批北京律师是非常清楚政府的意思的.所以他们才表现出这么少有的"正义".我就不相信他们能把扬佳救活.

最终不仅要判扬佳死刑,还要把根本原因归结为他的精神问题.----什么什么固执,极端.还要给全国人上堂政治课,要多向XXX说出心理的问题,不要一个人一直闷着,什么独生子女问题,甚至嘴能的专家还能撤出离婚家庭的种种不是,单亲局限,要多参加集体活动,多向XXXXX请教等一连串看似有用实际是八股的废话.

如果扬佳生在有权有势人家,吃穿不愁,还有特权可供使用,或社会有正义可循,他犯得着要去杀不认识的警察,拼个鱼死网破吗?

可悲!
   :smile:
69#
发表于 2008-8-3 01:32:34 | 只看该作者

从瓮安/到杨佳/再到广东派出所里被丢的那个两岁小孩, 中国的警察, 现在都到底在干什么啊? 真TND太黑暗了吧?
68#
发表于 2008-8-3 01:28:02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这样的人,也叫证人?

是不是证人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不是由个人的喜好来决定的。郏啸寅所发的帖子不管事实是否存在,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也是案件的证人。上海市公安局作为被指证人没有任何理由抓捕他,如果其指证不实、确实有捏造,经过法庭调查核实不予采信就是了。


那你把郏啸寅作为证人,是根据什么,根据法律?

“经过法庭调查”?如果连个告诉人和被告也没有,调查什么?

以后大家可以无所顾忌地随意捏造新闻污蔑国家和机关了,大不了“不予采信”嘛。
骂人犯法,骂“东西”不犯法。
67#
发表于 2008-8-3 01:25:49 | 只看该作者

关注

支持这16位律师.

检控方和被告方用一个律师,这实在是奇怪了! ! !

杨佳一案,本来就是人治社会和司法被出卖的悲剧, 这样的悲剧不应该再出现第二个了,罪犯该被政法,但比这更应该的,不仅仅是上海警方,而是整个中国的司法界都应该好好得反省自己了. 杨佳说白了,就是官逼民反,民不得不反,难道大陆司法要把老百姓都逼反了才甘心吗?
66#
发表于 2008-8-3 00:45: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这样的人,也叫证人?

1. 看标题啊,
我就是告诉你:此人不是本案证人。
你想说明警察搞鬼,也不要把这个人拉进来做你的证人。
既然你把他也拉进来,就说明你就是习惯性“负面思维”。
2. 另外说过几次了,造谣和质疑是根本的两回事。一个根本子虚乌有的事情,编出来也叫“质疑”,还得说你习惯性“负面思维”,反正政府说的就是假的,一个JB毛小子在网上放出来的就是真的,还成了证人?
总结一下,就是不要捡烂柿子来做你的菜。


是不是证人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的,不是由个人的喜好来决定的。郏啸寅所发的帖子不管事实是否存在,从法律意义上讲,他也是案件的证人。上海市公安局作为被指证人没有任何理由抓捕他,如果其指证不实、确实有捏造,经过法庭调查核实不予采信就是了。
65#
发表于 2008-8-3 00:3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这样的人,也叫证人?

这么简单的意思你还看不懂,却认为说你智力低,天生低能是委屈你了?


你又来啦,提问专家?

建议你先把第35或26贴的问题回答完后,再提新的问题。如果A问一句,B再反过来问一句,那不是成了没完没了的提问竞赛了。
64#
发表于 2008-8-3 00:16:5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这样的人,也叫证人?

我不明白你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希望你的表达简单明了。


1. 看标题啊,

我就是告诉你:此人不是本案证人。

你想说明警察搞鬼,也不要把这个人拉进来做你的证人。

既然你把他也拉进来,就说明你就是习惯性“负面思维”。

2. 另外说过几次了,造谣和质疑是根本的两回事。一个根本子虚乌有的事情,编出来也叫“质疑”,还得说你习惯性“负面思维”,反正政府说的就是假的,一个JB毛小子在网上放出来的就是真的,还成了证人?

总结一下,就是不要捡烂柿子来做你的菜。
63#
发表于 2008-8-2 23:28:4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这样的人,也叫证人?

我不明白你要表达的是什么意思?希望你的表达简单明了。


这么简单的意思你还看不懂,却认为说你智力低,天生低能是委屈你了?
62#
发表于 2008-8-2 23:1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支持北京律师

在没有新闻自由的中国,新闻被官方垄断,民众无法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人们不相信官方媒体,只有通过小道消息、谣言等各种渠道了解事件。通过“谣言->辟谣->质疑->解释”这一反复过程,逐步深入了解事件真相。所以在没有新闻自由的社会,造谣无罪,官方垄断新闻有罪!


大家在讨论的这篇报道是官方媒体呢?还是小道消息、谣言?
61#
发表于 2008-8-2 21:08:2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回复:支持北京律师

在没有新闻自由的中国,新闻被官方垄断,民众无法知道事件的全部真相。人们不相信官方媒体,只有通过小道消息、谣言等各种渠道了解事件。通过“谣言->辟谣->质疑->解释”这一反复过程,逐步深入了解事件真相。所以在没有新闻自由的社会,造谣无罪,官方垄断新闻有罪!

不是所有人都不信,很多人不信中国的官方媒体,很多人不信新唐人,法轮功及海外媒体的报道,同样这些媒体也有人选择相信。所以才有了争斗。
官方垄断新闻有错,但是如果捏造新闻同样有错。其实都违背了新闻自由及客观真实的原则。
本人就一直持怀疑态度收听新唐人的新闻。失望的是新唐人没有道德制高点的优势,用中共新闻宣传的方式播报新闻。对我来说,它不是一个说真话的媒体,确是一个说不同声音的媒体。比较正反两面的新闻才能更加接近真相。
中共是控制媒体,新唐人是制造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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