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晓雾兄,不考虑“有意”或“无意”,你怎么适用规则??一个人要打另一个人,结果把那个人打死了,这个时候就要考虑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前者是故意杀人,后者是过失杀人,区别大了,能一样吗?这可不是打比方,这可是前天中文媒体上刚登载的发生在澳洲的一个留学生杀人案,你自己去看看吧: http://www.wenxuecity.com/news/2018/01/31/6942863.html
至于你说的超速,如果你的驾驶记录很干净,超速也不是很多,警察往往会给你减轻处罚,甚至没有处罚只给警告也是可能的,因为警察相信你只是无心之失,也就是”无意的”;但如果你违章记录累累,你再狡辩警察也不会轻易放过你,因为警察相信你是“有意”为之。——这就是区别。
就小女孩这件事,为什么警察和Indigo的处理结果不同?前者对小女孩没有任何处罚,而后者却不依不饶——难道在你眼里,只有Indigo是”按规则“办事,而警察不是?用正常心想一想,其实警察的做法才是合情合理的,而Indigo的做法是上纲上线、太过分了。
这里的焦点,并不是小女孩做错事该不该处罚——抓也抓了,警察也叫了,我相信也对小女孩进行批评教育了——这样的处罚已经足够了。而Indigo还对一个11岁小女孩没完没了、小错大罚,拍拍你的良心,你真觉得Indigo这样对待一个11岁小女孩是恰当的吗?如果是你的女儿,你真的心安理得看Indigo这样对待你女儿吗?一个未成年人的心理创伤,对他(她)将来心智的成长有多大影响,你想过吗?很多成年人的心理疾病,其实就是童年时的心理创伤(或刺激)造成的,只不过成长后已经忘掉根源了,这个你不会不知道吧?
另外,Indigo在处理这件事的过程中,有没有侵害未成年小女孩的权利?上次穆斯林小女孩剪头巾事件,很多人就批评媒体让小女孩曝光,因为未成年人的隐私应该得到保护。那么这次这个同样11岁的中国小女孩呢?Indigo有没有在众多顾客面前保护小女孩的隐私?——从描述上看,Indigo没有,不然那个恶心的白人老太太(旁观者)为什么那么说?
我能理解很多华人同胞(比如楼上那些指责小女孩及其家人的人)的思维方式,中国人在国内环境长大,从小被共产党灌输的,满脑子都是“责任意识”,而没有“权力意识”,遇事首先自责,而不是保护自己的正当权力......——但这在民主国家加拿大是行不通的,是要吃亏的,你看其他族裔(比如印度人),都是权力意识远远远远大于责任意识,这一点,华人同胞要警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