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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maiko51
maiko51 说: "原来日本对本国公民也是默认双重国籍的国家。日本默认本国公民拥有双重国籍,但对于外国人加入日本籍则要求先放弃本国籍,涉嫌政治丑闻的前秘鲁总统藤森就生于秘鲁,因为父母来自日本,日本认定其因血统而拥有日本国籍而拒绝引渡,这是个典型事例。"
随便谈谈说:
你有什么根据支持你的说法。这是纯粹是你的主观臆想,是你为日本立的”法“。
请你到日本国法务省的网站去,认真读一读日本的国籍法。
......
其它条例也明确强调了日本国民的国籍单一性。
如上所述可以看出,日本国立法严谨。明确的否定了日本公民保留双重国籍的可能性。
maiko51, 请你提供一个支持你的说法的有法律权威性的信息,供大家参考。 谢谢。
随便谈谈 发表于 2011-12-16 03:30
先赞一个“随便谈谈”上网找到的依据。本人的回应如下:
在本人列出的《默认和正在推行双重国籍的国家》有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德国、韩国
在这些国家的有关国籍的官方条款上,都能找到和日本一样或类似的内容,但是鉴于全世界密切的交往,这些国家都在趋向于只关注保护本国公民的国籍,忽视其它国家的国籍。这是因为在实际操作中,会发生很多冲突。譬如美国国务院在处理国籍问题上,非常宽松,她只关注本土公民是否放弃或保持了美国国籍(对归化的公民就相对严格些)。在法律上,她是不允许双重国籍的 (US law didn't permit one to be a dual citizen ),但美国国务院并不禁止双重国籍,这是因为1967年Afroyim v. Rusk, 387 U.S. 253 (1967)的一个案例(The Constitution says nothing explicitly about dual citizenship at all. Indeed, in its 1967 ruling in Afroyim v. Rusk, the Supreme Court used an argument derived from the 14th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 to affirm a right to dual citizenship. )。试想一下,一个法律,没人去执行,我们只能认为是默认了。回到日本,本人是引用王辉耀的阐述,他列举了藤森的例子,说明日本人和美国一样,也是很维护本国公民权益的。本人跟日本人没什么来往,要不你举个你周围日本人入外籍被开除日本国籍的例子?鉴于抗日的理由,本人倒是很希望日本能下贱到把日本国海外公民整得痛不欲生,可惜鬼子没那么傻。日本条例里不是很明白地写着,要本人自愿放弃什么的云云。
要知道,法律往往是落后于现实的。当现实改变的时候,法律当然要改。像美国就采用陪审团制度弥补法律的不足。中国1980的国籍法是根据1955年的“印尼案例”制定的,而其后(1985年后)改革开放,大批国民出国留学移民,情况在改变,这种法律就不合乎潮流和现实了,早该改了。如果不能马上改,至少也学学美国吧(别学小日本,咱跟它不待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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