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了解到,除了拥有双重国籍在税收方面的种种劣势以外,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的美
国人,目前只能在遇到财务危机时才能够持有加拿大共同基金。而且持有的每笔基金都需
要承担繁重、高昂的税收申报要求,税收也远远高于美国的共同基金(不允许我们在加拿
大的投资账户中持有美国的共同基金)。对于加拿大的美国居民来说,这一新的障碍意味
着,除了被禁止购买美国共同基金之外,还得因为莫名其妙的理由抛售我们投资组合中的
加拿大共同基金,而这一理由和他们的内在价值无关,也与它们对我们储蓄和退休基金的
影响没有任何关系。
据我所知,美国国税局并未告知在美国居住的美国公民,他们会因为持有在美国购买的共
同基金而受到惩罚。既然如此,那么为何居住在加拿大的美国人只因投资一点加拿大共同
基金就得受罚?这样公平吗?请给我们一个明确的理由。这些基金并不是拿来支持中东恐
怖主义的活动,这些基金大多都投资给了美国国债和美国公司,以及加拿大债券和加拿大
公司。虽然美国国税局将加拿大共同基金视为“境外投资”,但是对于居住在加拿大的人
来说,这显然是他们的本地投资!
但是,我现在必须指示我们的投资顾问卖掉这些基金。在美国的美国公民只需要为美国共
同基金缴纳15%的资本所得税,而在加拿大居住的美国公民现在却要为在加拿大购买的
共同基金缴纳超过38%的资本所得税,即便这两种基金包含的投资非常相似。这就让居
住在加拿大的美国公民在退休储蓄计划上处于明显的劣势。我们凭什么受到这种歧视性的
二等公民待遇?难道我们只能靠把钱藏在床垫下来积攒养老金?
多年来,我们一直都花大价钱雇佣有资格能在两国提交纳税申报的税务会计师。大家可以
想象,双重国籍的公民不能随便选一个税务会计师,因为稍不留神,我们可能就会违反异
常复杂的美国税法、税务条约、以及所有只针对在海外生活的美国人的特殊规定。特别是
当欺诈科对于填写一些必须提交的表格中所犯的一些最无关紧要的错误也要调查一番时,
情况尤为如此。
然而,目前这种沉重的税务负担和不公平的现象已经不能让人再忍受下去了。据我了解,
我最早的美国祖先166年前就从欧洲远航而来并在肯塔基州定居,如果他们知道我要放弃
美国公民身份的话,大概会在“坟墓里辗转反侧”的吧。不过,在科罗拉多州成长的我,
从小到大就受到的教育就是要坚持拥护正确的事情。一直以来我也是这么做的。
美国这样对待侨居海外的美国公民是不公正的,我们已经受够了。我这里列出的还只是问
题的冰山一角。我们履行了作为美国人的责任,只希望换得公正和平等的对待。我们做了
自己应做的,而美国却没有。
现在大约有一百万美国人在加拿大生活和工作,此外还有数百万美国人旅居在世界其他地
区。通过我们的专门税务会计师和跨境咨询顾问,我了解到除了我们之外,不少人都在计
划放弃美国公民身份,或者正在采取行动。这样的结果是我们自己之前从未想到过的,但
美国这样的情况实在让人失望,也让所有美国人寒心。
此致,
玛丽琳(Marilyn)________
写于加拿大安大略省 |